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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車一族必買“交強險”,但是你對“交強險”又瞭解多少呢?

買車之後,不可避免的都要上保險,不管是自願還是被迫,保險就在那裡,耀武揚威,你不買也得買。保險分為商業險和強制險,商業險原則上是自願的,你想買就買,而強制險就是所謂的交強險,

它是國家制定的,而且是強制性的,是必須要買的。

第一個問題:交強險的賠償物件是誰?

交強險的賠償物件是,

除本車以外的第三者,我們就可以很明確:自身車輛損失不在理賠範圍內。

第二個問題:買交強險最多能賠多少?

交強險最高可賠12.2萬元

常說的交強險12.2W元的限額是指:只要被保險人有責任(次責、同責、主責、全責),醫療費賠償的限額為10000元,死亡傷殘類的限額為110000元,

財產損失的限額為2000元;

在無責的情況下,交強險的醫療費賠償的限額為1000元,死亡傷殘類的限額為11000元,財產損失的限額為100元。

第三個問題:看來買交強險賠償的也不少,夠用麼?

如果遇到死亡事故,12.2萬全賠進去也是不夠的,多出來的部分,若沒有商業險就需要自掏腰包,

因此第三者責任險,也是必須要買的,至於三者險買多少錢的,個人認為那就看你所生活的城市了。如果生活在,出門隨便就能看到豪華車的,一線城市,30萬,50萬都是絕對不夠的,還是覺得100萬是比較合適的。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已經有了三者,
那為什麼還要有交強險呢?是我的責任我自己承擔,我自己花錢修車,不是我的責任由對方來賠,這有什麼問題嗎?多個交強險不是多此一舉嗎?

相關部門給出的解釋是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要求賠償時,先是由交強險在其賠償限額內賠償,

然後才由第三者責任險賠償。而交強險不以盈利為目的,無論盈虧,均不參與保險公司的利益分配,保險公司實際上只是起了一個代辦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