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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紀大了也有錯?去旅遊還要收“年齡附加費”,活久見哦……

早出發

Let’s go!

想出遊看這裡

什麼時候出發都不晚

晚的是你總是不敢出發

說到低價旅遊團

發仔想起那些日子被購物所支配的恐懼

其實低價旅遊行業的套路

遠不止強制購物這麼簡單

最近就有南寧市民投訴,

自己跟團出遊的時候,

被強行收取“年齡附加費”。

那麼到底什麼是“年齡附加費”呢?

不合理的低價遊,已經引發了種種“併發症”,其中針對中老年人收取的“年齡附加費”,就是其中的一種。

南寧有一對姐妹就被這樣的套路給“潛規則”了。

南寧市民 葉女士

那時候,我帶我婆婆去香港,她70歲了,她要多交200元

(發仔:當時跟您說是什麼理由呢)

就說我婆婆年紀大了,就要加多200元;我們50多歲,我們也要加錢啊,我們姐妹,兩個人加了400元。

南寧市民 葉女士

旅行社他們就說這是規定的,現在新出臺了一個對老年人的什麼保護的,他這樣說了,我們大家一群人就交了。

不過,根據發仔瞭解,所謂的“年齡附加費”,實際上就是對年齡太大或者太小的遊客額外收取的費用,由於這一年齡段的遊客消費能力不大,旅行社收取這筆費用目的是為了保本。

南寧市民 溫女士

如果乘坐的是頭等艙,或者我們住得好、吃得好一點,還得到你們特別照顧,那這個費用你們可以收。

但實際上,都是一樣的待遇,又要我們多交錢,那我覺得,這收費肯定不合理。

南寧市民 劉先生

為什麼老人要多交錢呢?像這種旅遊團我們一般都不參加的。

有業內人士告訴發仔,旅行社在收取“年齡附加費”額度上,一般在300元、600元、1000元不等,其中300元最為常見。

.旅遊市場:老年遊客報名參團費用高

旅行社工作人員

因為70幾歲的老人的話,75歲以上,很多地方都不收團的,因為年齡有點大。

工作人員說,一般老年人報團旅行,旅行社會相對謹慎,甚至會拒收,但相對年輕的中老年,只要提供簡單的身體體檢報告即可報團。

旅行社工作人員

之前有一個78歲的老人,也是過來問,問了以後,有幾家旅行社都不收了,因為年紀太大了,不過,如果是身體狀況好一點的話,又有家屬跟著出去的話,那這個就另外說,而有的時候費用就會稍微貴一點點。

發仔在調查中瞭解到,老年人在報團時費用確實高出正常費用,但旅行社沒有明確這部分費用就是“年齡附加費”。

在另一家旅行社裡,當發仔說到“年齡附加費”一事時,工作人員相當謹慎,閉口不談。隨後發仔查證得知,如果旅行社收取“年齡附加費”,這一做法就是非法行為。

.旅行社無權收取“年齡附加費”

12301 國家旅遊服務熱線:如果說是同一個行程,旅行社提供相同服務,因旅遊者的年齡、職業等差異,收取這個費用的話,應該是要返還這個增收的費用的

(發仔:旅行社沒有權利收這個“年齡附加費”,對嗎)

12301 國家旅遊服務熱線:對

根據國家旅遊局2009年5月3日起施行的《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同一旅遊團隊中,旅行社不得由於旅遊者存在的年齡或者職業上的差異,提出與其他旅遊者不同的合同事項。但旅行社提供了與其他旅遊者相比更多的服務,或者旅遊者主動要求的除外。

12301 國家旅遊服務熱線:如果說,旅行社收取了這個費用,那遊客這邊不認可,之後是可以向我們這邊來進行投訴。我們會轉交給當地的旅遊局質監所,由質監所來進行處理。

《法治最前線》欄目的志願律師蔣政表示,部分旅行社針對老年人收取的“年齡附加費”是國家明令禁止的,如果被收取,老人可以第一時間向旅遊主管部門反映,保留相關證據,及時維權。

志願律師 蔣政:首先來說,建議消費者選擇正規的,而且是比較大型的旅行社參團;第二,要考察、諮詢清楚參團費用,包括團費多少?旅遊的項目有哪些?吃住的標準是什麼?有沒有強制購物?;第三, 要跟旅行社簽訂正規合同,要求旅行社開具票據,為了保證以後自己權利受到損害以後,有證據可以追溯。

你還有經歷過什麼低價遊套路嗎?

歡迎在下方留言跟大家分享~

來源 l 法治最前線

版式 l 南國早報記者 艾薇 實習生 唐子雅

旅行社工作人員

之前有一個78歲的老人,也是過來問,問了以後,有幾家旅行社都不收了,因為年紀太大了,不過,如果是身體狀況好一點的話,又有家屬跟著出去的話,那這個就另外說,而有的時候費用就會稍微貴一點點。

發仔在調查中瞭解到,老年人在報團時費用確實高出正常費用,但旅行社沒有明確這部分費用就是“年齡附加費”。

在另一家旅行社裡,當發仔說到“年齡附加費”一事時,工作人員相當謹慎,閉口不談。隨後發仔查證得知,如果旅行社收取“年齡附加費”,這一做法就是非法行為。

.旅行社無權收取“年齡附加費”

12301 國家旅遊服務熱線:如果說是同一個行程,旅行社提供相同服務,因旅遊者的年齡、職業等差異,收取這個費用的話,應該是要返還這個增收的費用的

(發仔:旅行社沒有權利收這個“年齡附加費”,對嗎)

12301 國家旅遊服務熱線:對

根據國家旅遊局2009年5月3日起施行的《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同一旅遊團隊中,旅行社不得由於旅遊者存在的年齡或者職業上的差異,提出與其他旅遊者不同的合同事項。但旅行社提供了與其他旅遊者相比更多的服務,或者旅遊者主動要求的除外。

12301 國家旅遊服務熱線:如果說,旅行社收取了這個費用,那遊客這邊不認可,之後是可以向我們這邊來進行投訴。我們會轉交給當地的旅遊局質監所,由質監所來進行處理。

《法治最前線》欄目的志願律師蔣政表示,部分旅行社針對老年人收取的“年齡附加費”是國家明令禁止的,如果被收取,老人可以第一時間向旅遊主管部門反映,保留相關證據,及時維權。

志願律師 蔣政:首先來說,建議消費者選擇正規的,而且是比較大型的旅行社參團;第二,要考察、諮詢清楚參團費用,包括團費多少?旅遊的項目有哪些?吃住的標準是什麼?有沒有強制購物?;第三, 要跟旅行社簽訂正規合同,要求旅行社開具票據,為了保證以後自己權利受到損害以後,有證據可以追溯。

你還有經歷過什麼低價遊套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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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l 法治最前線

版式 l 南國早報記者 艾薇 實習生 唐子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