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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通知!我市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回應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開發區,市政府有關部門: 根據河南省空氣品質預測預報和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回應的緊急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274號)和《信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要求,

結合省環境監測中心、省氣象臺與專家組分析研判結果,預計我省2017年11月3日至8日可能出現連續6天以上的區域重污染天氣過程,且部分城市空氣品質可能達到嚴重污染。經研究決定,從11月3日12時發佈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預警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於11月4日0時啟動Ⅲ級應急回應,採取以下應急回應措施: 一、各部門落實《信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Ⅲ級回應具體措施 1 健康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內,確需外出的必須採取防護措施;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如不可避免,建議採取防護措施。 (2)教育部門負責督導各幼稚園、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減少戶外活動。
(3)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2 建議性應急措施 (1)宣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2)宣導排汙單位加強管理,主動減排,可在排放達標的基礎上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調整有污染排放的生產工藝的生產時間。 3 強制性應急措施 各縣區政府、管委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
實施本級回應減排措施,督導各企業落實“一廠一策”應急減排措施,加強廢氣、煙塵收集和治理措施。 (1)全市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攪拌站、礦產行業減少原料投放量的30%,減少工作時間。 (2)機械鑄造業限產30%,減少電焊、拋光、打磨等工作時間。 (3)熟料製造企業實行輪流停產。 (4)珍珠岩行業按30%比例執行輪停限產措施,加強料場、堆場的管理;增加灑水頻次不低於3次,
禁止產品發貨車進廠,停止裝卸。 (5)停止室外噴塗、粉刷、切割、護坡噴漿作業,施工場地立即停止露天土石方作業。 (6)城市管理部門督導未按要求安裝油煙淨化設施的餐飲單位停業。 (7)磚瓦行業控制出磚量至少30%,控制運輸車輛在30車次/天;適當放寬出窯的時間 (8)市公安局負責城區內實行非綠標車、大型貨車、工程渣土車區域限行,引導過境車輛避開主城區行駛。
(9)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督導建築施工單位嚴格落實“六個百分之百”(工地周邊百分之百圍擋、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蓋、出入車輛百分之百沖洗、施工現場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遷工地百分之百濕法作業、渣土車輛百分之百密閉運輸)要求,裸☆禁☆露場地增加灑水降塵頻次;對城區道路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清掃、灑水、噴霧等防治揚塵作業頻次(冰凍期結合實際執行)。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加強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運輸監督管理,採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揚塵污染。市水利局負責水利工程施工場地及施工運輸車輛的揚塵治理。 (10)其他措施:市農業局嚴禁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市城市管理局嚴禁焚燒樹葉、垃圾等,嚴禁露天燒烤,督導未按要求安裝油煙淨化設施的餐飲單位停業。市公安局嚴禁城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等。 4 機動車污染減排措施 主城區實行非綠標車、大型貨車、工程渣土車區域限行,引導過境車輛避開主城區行駛。 5 其他污染減排措施 加強執法檢查,禁止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禁止露天燒烤和焚燒,未按要求安裝油煙淨化設施的餐飲單位停業;禁止城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相關要求 1 加強督導督查。 市委市政府各綜合督查組對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開發區和市直相關單位開展督導,對照預案及實施方案、操作方案,對預警發佈、措施執行、資訊公開進行督查,掌握預案實施情況,督促減排措施落實到位。 負有Ⅲ級回應強制性監管或督導職責的有關成員單位,成立專項督導組,督導各項應急回應措施落實情況。 2 各督導組 將督導情況,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開發區,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綜合督查組將預警應急落實情況於每日上午9時前,通過“河南省污染天氣資訊管理系統”詳盡地將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應急回應報至市環境攻堅辦。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加強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運輸監督管理,採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揚塵污染。市水利局負責水利工程施工場地及施工運輸車輛的揚塵治理。 (10)其他措施:市農業局嚴禁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市城市管理局嚴禁焚燒樹葉、垃圾等,嚴禁露天燒烤,督導未按要求安裝油煙淨化設施的餐飲單位停業。市公安局嚴禁城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等。 4 機動車污染減排措施 主城區實行非綠標車、大型貨車、工程渣土車區域限行,引導過境車輛避開主城區行駛。 5 其他污染減排措施 加強執法檢查,禁止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禁止露天燒烤和焚燒,未按要求安裝油煙淨化設施的餐飲單位停業;禁止城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相關要求 1 加強督導督查。 市委市政府各綜合督查組對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開發區和市直相關單位開展督導,對照預案及實施方案、操作方案,對預警發佈、措施執行、資訊公開進行督查,掌握預案實施情況,督促減排措施落實到位。 負有Ⅲ級回應強制性監管或督導職責的有關成員單位,成立專項督導組,督導各項應急回應措施落實情況。 2 各督導組 將督導情況,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開發區,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綜合督查組將預警應急落實情況於每日上午9時前,通過“河南省污染天氣資訊管理系統”詳盡地將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應急回應報至市環境攻堅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