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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和被分手的區別和感受是什麼樣的?

說分手的人,有兩種,一種絕望的分手,一種解脫的分手。前者傷心欲絕,後者更多是瀟灑解脫 被分手也有兩種人,一種不討喜被分手,一種自己不愛了逼著物件分手

主動提分手:不一定是不愛了。大多數情況是提前理清楚這段感情的脈絡,覺得有分歧。主動提分手之前,會有很長一段時間的壓抑和懷疑。然後在某個時間點突然提出。心裡的難過是在前段時間一直有,在提的那時增加到最濃。

被提分手:可能在被提之前就有預感(如果沒有預感,那很悲劇)。心裡的難過是在被提分手的那一刻一次性大爆發。然後開始有很多其他的感受,包括不甘心、不相信、懷疑之前的感情、覺得沒面子、懷疑對方的付出… 所有的這些聚在一起,就讓被分手的這個人在分開的幾天裡感覺尤其得難受和痛苦。

其實,只要是真心相愛的兩個人,因為什麼原因不得不分手,兩個人心裡的痛苦程度是相當的。不過,表現方式不同,結果就是,往往被分手的那個感覺更痛更絕望。因為那些所有的感受都聚在一個時間點,在他心裡炸開了。

分手後,雙方都會感覺失去了很多。不過被分手的一方,往往被不甘心或者面子的感覺所驅使,會做出請求複合或者不要分手的話和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