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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商行補充資本另闢蹊徑 偏好可轉債發行

截至今年6月末,全國農商行數量已達1171 家,另有縣(市)級農村信用社997家,農村合作銀行37家。隨著越來越多的農信社改制為農商行,農商行隊伍還將不斷擴張。對於非上市農商行來說,

只能通過增資擴股來滿足資本監管要求,資本來源管道比較單一。

面對當前銀行利潤增長放緩,金融去杠杆背景下銀行資產品質承壓,而MPA(宏觀審慎評估體系)考核新機制的約束,使得資本充足率對銀行信貸增速進一步構成壓力,尤其是對於處在資產快速擴展階段的農商行顯得格外突出。對這些銀行而言,僅靠利潤留存補充資本遠遠不夠。因此,開闢新的管道來獲取資本補充就成為滿足監管要求、緩解資本壓力的必然之選。

對於那些經營效益較好、管理能力較強、規模擴張和資本需求強烈的農商行來說,謀求上市就成為其最大訴求。目前,在A股IPO排隊的銀行中,就有江蘇紫金農商行、青島農商行、浙江紹興瑞豐農商行,以及本月初遞交招股書的江蘇大豐農商行。而據不完全統計,尚有超過10家農商行在各地證監局公佈的備案輔導名單中。

從2010年重慶農商行H股上市以來,至今有8家農商行發行H股和A股,另有一些農商行選擇在新三板掛牌進入資本市場。 

此前,常熟農商行公開發行可轉債申請獲得證監會發審委審核通過,成為首家發行可轉債的農商行。繼常熟農商行之後,無錫農商行可轉債也獲得通過。11月20日證監會發審委對無錫農商行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申請進行了審核。根據審核結果,本行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申請獲得通過。

事實上,這一情形並非特例。今年以來,已經發行或計畫發行可轉債的上市銀行已超過10家,其中5家均為A股上市不到一年的農商行。除常熟農商行外,江陰農商行、無錫農商行、吳江農商行擬分別發行20億元、30億元、25億元可轉債,連今年剛上市的張家港農商行也推出了30億元可轉債發行計畫。可轉債成為農商行補充資本新的管道。

可轉債之所以會成為補充資本的新寵,是隨著今年2月份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進行修改,對定增的規模、投向和頻率作出嚴格限制,如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等,使得可轉債等不受此限制的融資方式逐漸受到青睞。

目前,幾家發行A股的農商行上市時間較短,不滿足18個月的間隔要求,

再加上當前資本充足率離監管紅線尚有充足空間,因此選擇發行可轉債,為未來規模擴張做準備,想必是更為現實的選擇。

以常熟農商行為例。常熟農商行三季報顯示,截至今年9月,常熟銀行實現歸屬于本行股東的淨利潤8.94億元,同比增加15.29%;實現營業收入36.19億元,同比增加11.37%,其中利息淨收入31.74億元,手續費及傭金淨收入2.93億元。該行表示,為了及時補充公司的核心資本以支援未來業務發展,公司採用可轉債形式來提高資本充足率。據常熟銀行三季報資料顯示,截至今年9月末,公司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9.7%,一級資本充足率9.74%,資本充足率11.88%。

根據以上資料該行坦承,上市後通過擴張經營,資產規模得到進一步提升,但較快的資產增速導致風險加權資產快速上升,進而對資本產生較大消耗,僅靠內源補充難以維持健康的資本充足程度。因此,持續較高的資產增速與相對不足的資本成為制約該行發展的重要矛盾。

看見這麼多農商行都用可轉債的方式補充資本,不要以為可轉債這條路是好走的。可轉債的發行條件是相當之苛刻的,除了要滿足最基本的《證券法》規定,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條件:

1、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淨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2、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後,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3、累計債券餘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額的40%;

4、募集資金的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利率不超過銀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準;

6、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1億元。

可轉債是農商行現實發展的需要,是農商行戰略佈局的需要。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那從投資者角度而言,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1.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2.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3.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當下的資本市場H股、A股、新三板“百花齊放”,既是一種大趨勢,也是經濟金融發展的市場作用。這正是目前各家謀求業務調整的機構需要突破的方面。對於農商行而言,這是探索之路,也是一個充滿機遇和希望的“好時代”,農商行要敢闖敢試,順應市場需求,借助市場力量去尋找一片新的藍海。從市場反應來看,可轉債成了時下最佳的替代通道。

同比增加11.37%,其中利息淨收入31.74億元,手續費及傭金淨收入2.93億元。該行表示,為了及時補充公司的核心資本以支援未來業務發展,公司採用可轉債形式來提高資本充足率。據常熟銀行三季報資料顯示,截至今年9月末,公司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9.7%,一級資本充足率9.74%,資本充足率11.88%。

根據以上資料該行坦承,上市後通過擴張經營,資產規模得到進一步提升,但較快的資產增速導致風險加權資產快速上升,進而對資本產生較大消耗,僅靠內源補充難以維持健康的資本充足程度。因此,持續較高的資產增速與相對不足的資本成為制約該行發展的重要矛盾。

看見這麼多農商行都用可轉債的方式補充資本,不要以為可轉債這條路是好走的。可轉債的發行條件是相當之苛刻的,除了要滿足最基本的《證券法》規定,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條件:

1、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淨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2、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後,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3、累計債券餘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額的40%;

4、募集資金的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利率不超過銀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準;

6、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1億元。

可轉債是農商行現實發展的需要,是農商行戰略佈局的需要。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那從投資者角度而言,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1.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2.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3.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當下的資本市場H股、A股、新三板“百花齊放”,既是一種大趨勢,也是經濟金融發展的市場作用。這正是目前各家謀求業務調整的機構需要突破的方面。對於農商行而言,這是探索之路,也是一個充滿機遇和希望的“好時代”,農商行要敢闖敢試,順應市場需求,借助市場力量去尋找一片新的藍海。從市場反應來看,可轉債成了時下最佳的替代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