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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高速公路隧道裡被撞身亡,司機、監護人誰該負責?

(央視財經《經濟與法》)2016年1月6日中午11點11分,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的值班室裡,電話鈴聲突然響起,有人報警高速公路的隧道裡躺著一個人,不省人事。人怎麼會躺在高速公路的隧道裡?這個人是誰?有沒有生命危險?這些都無從得知,

民警二話不說,立即趕往現場。

在現場警方看到一名女性屍體,仰面朝天的平躺在隧道的北側。警方現場判斷,死者有60多歲,衣服比較乾淨整潔,會是附近的居民嗎?然而,近幾天並沒有接到相關失蹤人員的報案,

那她又是從哪兒來的呢?又為何出現在隧道裡的?

民警立即兵分兩路,一邊調取隧道內的監控錄影,一邊在現場調查取證,搜尋蛛絲馬跡。可讓民警感到意外的是,隧道裡沒有監控設備,這瞬間給真相籠上一層迷霧。民警只好擴大範圍調取監控錄影。就在這時,現場的一些線索開始浮出水面。

警方順著死者腳的延長線,發現人體在地面上產生的一些擦痕。推斷她是在運動中跌倒。民警還發現,死者的臉上、背上、四肢都有明顯的擦傷。隨著進一步檢查,更多線索浮現出來,民警推斷死者很有可能是被車撞倒致死的。死者棉褲上的一小塊布條,掉落在不遠處。在現場,民警還找到了五片塑膠片,

散落在屍體的周圍。因為沒有監控錄影,散落在地的碎片成為民警判斷分析事故原因的重要依據,自然不能放過。

通過路面上的痕跡和碎片,民警排除了小型車輛的嫌疑,案件有了一絲進展,接下來只要找到肇事車輛,一切難題也許便可迎刃而解。

可隧道裡沒有監控設備,那一刻究竟發生了什麼?司機是無心之失還是蓄意謀殺?讓民警感到困惑的還有死者的身份依舊是一個謎,如果不是附近的人,那她又是從哪裡來的?我們知道,偵破交通肇事案講究的是時間,要快,一旦車上的證據被毀,案件也就很難進行下去。案件便會越來越複雜,民警立即分頭行動,爭分奪秒,力爭以最快速度找到失蹤的肇事車輛。

事發地位於麗攀高速K14+650M路段的雙梁子隧道內。辦案民警找到距離隧道最近的監控設備,正好有隧道入口的錄影。1月6日10時49分16秒,一個人出現在畫面裡,獨自一人從道路的左側走向右側,不時有車輛從她身邊經過。10時51分11秒,她走進隧道,隨後,消失在畫面裡。與現場照片比對,民警認定錄影裡的女子正是隧道裡的死者。

那她是從哪兒來的呢?民警調取了更多的監控錄影。讓警方感到詫異的是,這名女子進入高速公路竟是通過一道約10米長的沒有防護網的缺口,她為何穿過這個缺口進入高速公路呢?民警繼續追蹤監控錄影,可再也發現不了她的身影,她從哪兒來再次成為一個謎。

此時,警方對嫌疑車輛的調查也在緊鑼密鼓地進行著。以女子進入隧道的時間為起點,以接警時間為終點,民警對這20分鐘進入隧道的車輛進行一一調查。但是隧道入口的監控設備根本無法拍到車輛的車牌號。

即便如此,民警還是不放棄監控錄影這一線索,功夫不負有心人,在距離雙梁子隧道有約11公里處有一個監控設備,可以拍下車輛的車牌號。由於存在一段距離,民警就將時間前後延伸了約半個小時,最終一共鎖定了約60輛嫌疑車輛。民警開始依次給司機打電話,司機都很配合到指定地點接受調查,可是,其中一個開著紅色貨車的名叫周全的司機遲遲沒到,這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周全是不是撞倒隧道女子的那個人呢?

民警左等右等,兩個小時過去了,周全還是沒有出現,民警開始懷疑周全是不是在銷毀證據,就不停地給周全打電話。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距離第一次通知周全已經有三個小時,民警越想越覺得不對勁。十點,周全終於出現了,出現的還有他開的那輛貨車。民警立即查看他的車。此時,民警認為,眼前的車就是肇事車輛。

案件有了實質性的進展。民警認為,周全有著最大的嫌疑,可是,周全說自己根本就是有苦說不出,他沒看到隧道裡有人,更不知道自己撞了人,那車燈的破損又該怎麼解釋呢?周全說,破損的地方是車擦到了隧道內測的石塊上。真實情況是如此嗎?民警準備將周全的貨車和隧道遺留的塑膠片送到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物證鑒定室檢驗。就在等待檢驗結果的時候,派出所來了一個人,隨著這個人的出現,死者的身份之謎也終於解開。這位男子是隧道內死者的兒子王先生。他的母親為何走上高速公路?1月6日這一天究竟發生了什麼?這還得從事發前一周說起。

2015年12月31日,王先生早早起床,心情也是十分的好,因為他要去醫院接他母親回家。王先生說,上世紀80年代,母親就患有精神分裂症,這些年來,他一直奔波在醫院與家之間。王先生有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因為都在外地,照顧母親的重任自然就落在了他的肩上。考慮到1月1日是母親63歲的生日,也是元旦,王先生就想著將母親接回家住一段日子,他也可以盡到自己的孝心。王先生說,三年前,他搬到現在的房子居住,母親在,這個家才是完整的,幸福的。更讓他感到開心的是,這一次,母親的狀態也有所好轉。

王先生決定這一次讓母親在家多呆些日子,計畫過完春節,再將母親送回醫院。然而,就在母親回家後的第7天,意外發生了。王先生說,母親喜歡一個人在家門口散步,不讓他陪同,考慮到母親的情緒和散步時間不長王先生就沒有放在心上了。可這一天,他在家等不到母親回來,背後一陣涼汗,預感到事情不妙,就立即在社區裡尋找母親。沒有看到母親,王先生一下子懵了,母親到底去哪兒了呢?王先生在社區裡找了個遍,還是沒有找到母親,便開始在社區附近尋找。就這樣,一直找到晚上十一點多鐘,也不見母親。王先生開始擔心母親的身體,有沒有受苦?現在是否安全?王先生就來到派出所報警。當警方遞給他一張照片時,他瞬間兩腿發軟。

失去母親,對王先生一家人來說,像一塊巨大的石頭一直壓在心裡,不曾想短暫的團聚會變成永久的分離。王先生和家人陷入痛苦和自責之中,他們是怎麼也想不明白母親散步怎會走上高速公路?那是不是周全開車撞倒的王先生母親呢?面對民警,周全堅稱,自己根本就沒看到王先生的母親,更沒想到高速公路上會有行人,按照我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的規定,行人是不得進入高速公路的,如果知道自己撞到人,他肯定會停下車來的。那接到警方通知後,周全為何會遲遲三個多小時才來接受調查呢?周全說,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

周全一家7口住在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區布德鎮中心村。周全說,家裡有三個老人,兩個孩子,經濟來源全靠自己接一些零散的活,眼看著一家人日子越來越難,心裡很不是滋味。於是,周全與妻子商量,自己會開車,不如買一輛貨車,運送貨物賺錢養家。就這樣,周全貸了3萬元款,又東拼西湊借了一些錢。2015年年初,以近4萬買得一輛大貨車。周全說,開貨車雖然收入不太穩定,但相比以前來說,日子還是好過很多。

2016年,剛過元旦,周全的生意很不錯,1月5日那一天,忙到很晚才回家。披星戴月,周全拉了一車水泥回到家,他有些疲憊,就洗洗睡了。第二天5點周全出門送貨,九點左右卸完貨他就開車回家,路上,接到一個電話,讓他覺得喜從天降。老闆說還有一些貨要裝。有生意絕對是一件好事,一想到今天有兩單生意,他就欣喜不已。欣喜之余,周全也有些擔心,因為到貨物所在地要兩個小時,他必須儘快趕到。

周全一路開車過去,沒有片刻停車休息,也忘了這一天來的辛苦勞累,想到很快拿到兩單拉貨的錢回家,他忘了疲倦。可沒想還沒來得及與家人分享這份開心,命運就和他開了一次玩笑。周全回憶,那一天進入雙梁子隧道的時候,自己已經很疲憊,根本沒有看到人。周全說,那條隧道有近500米長,當車開到大約三分之二的地方,自己一下子驚醒了,他感覺車輪擦到路沿坎上了。

周全心想,好在車還能繼續開,就繼續趕往裝貨點。周全說,卸貨的時候,他才看到車燈有碰損,因為回憶不起來在哪兒碰壞,就沒有多管,可萬萬沒想到,這會與一次交通事故有關。遲遲沒有去接受檢查,是因為他送完貨回家了一次。

2016年1月12日,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物證鑒定室給出物證檢驗意見書,意見為現場遺留碎片邊緣與周全大貨車缺失部分邊緣吻合。1天后,攀枝花市公安局對王先生母親的死亡給出鑒定意見,認為王先生的母親系交通事故致特重型顱腦損傷死亡。隨後,又給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為周全駕駛機動車肇事後逃逸,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一)款之規定,認定負主要責任。王先生的母親進入高速行走,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之規定,認定負次要責任。

對此,周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高速公路上怎麼會有行人呢?這也是王先生的疑惑,母親怎麼從家走向高速公路的呢?王先生和妹妹開始在社區裡尋找原因,不一會兒,一扇敞開的門引起了他們的注意。而門後的水泥地就通到高速公路,而高速公路又沒有防護網。

隨後,王先生與妹妹來到四川麗攀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希望對方能對這次事故有個解釋。司機周全也提到麗攀高速應該對這此事故承擔責任,因為他們沒有盡到管護責任。周全說我們上高速,是交了費的,行人出現在高速公路上,他們應立即制止。

對此,麗攀高速解釋,缺口處的防護欄本來是有的,只是經常被人盜走。就在事發前的三天,還修復過一次。還沒來得及進行下一次修復,就發生了這樣的事情,他們也不曾想到。他們表示自己畢竟不能24小時盯著,只能是加大巡查密度。

協商無果,王先生和弟弟、妹妹向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司機周全、車主周全的妻子、四川麗攀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成為被告,8月22日,法院立案受理,這其中的責任又該如何劃分呢?

法官認為,隔離防護網破損,已經喪失了防止進入的功能,四川麗攀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管理人有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法官還提到,受害人是精神分裂症患者,監護人王先生兄妹三人應該對她負有安全保障注意義務,所以應對事故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2016年11月4日,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司機周全和妻子賠償王先生兄妹三人各項損失共計213030.80元;四川麗攀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賠償王先生兄妹三人各項損失共計78343.60元。四川麗攀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母親去世,家不再完整,王先生難以從悲痛中走出來。司機周全一家人的生活恢復到以前的樣子,他賣了貨車,也不會再開車了,對1月6日那一天發生的事感到後悔不已。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截止到2014年,我國高速公路通車總里程達到11萬公里,很多高速公路臨近居民區,設備經常被破壞,給高速公路的管理和監控提出挑戰,如何讓高速公路既高效又安全,是迫切需要解決的難題,也是考驗管理者的智慧和能力。

民警認定錄影裡的女子正是隧道裡的死者。

那她是從哪兒來的呢?民警調取了更多的監控錄影。讓警方感到詫異的是,這名女子進入高速公路竟是通過一道約10米長的沒有防護網的缺口,她為何穿過這個缺口進入高速公路呢?民警繼續追蹤監控錄影,可再也發現不了她的身影,她從哪兒來再次成為一個謎。

此時,警方對嫌疑車輛的調查也在緊鑼密鼓地進行著。以女子進入隧道的時間為起點,以接警時間為終點,民警對這20分鐘進入隧道的車輛進行一一調查。但是隧道入口的監控設備根本無法拍到車輛的車牌號。

即便如此,民警還是不放棄監控錄影這一線索,功夫不負有心人,在距離雙梁子隧道有約11公里處有一個監控設備,可以拍下車輛的車牌號。由於存在一段距離,民警就將時間前後延伸了約半個小時,最終一共鎖定了約60輛嫌疑車輛。民警開始依次給司機打電話,司機都很配合到指定地點接受調查,可是,其中一個開著紅色貨車的名叫周全的司機遲遲沒到,這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周全是不是撞倒隧道女子的那個人呢?

民警左等右等,兩個小時過去了,周全還是沒有出現,民警開始懷疑周全是不是在銷毀證據,就不停地給周全打電話。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距離第一次通知周全已經有三個小時,民警越想越覺得不對勁。十點,周全終於出現了,出現的還有他開的那輛貨車。民警立即查看他的車。此時,民警認為,眼前的車就是肇事車輛。

案件有了實質性的進展。民警認為,周全有著最大的嫌疑,可是,周全說自己根本就是有苦說不出,他沒看到隧道裡有人,更不知道自己撞了人,那車燈的破損又該怎麼解釋呢?周全說,破損的地方是車擦到了隧道內測的石塊上。真實情況是如此嗎?民警準備將周全的貨車和隧道遺留的塑膠片送到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物證鑒定室檢驗。就在等待檢驗結果的時候,派出所來了一個人,隨著這個人的出現,死者的身份之謎也終於解開。這位男子是隧道內死者的兒子王先生。他的母親為何走上高速公路?1月6日這一天究竟發生了什麼?這還得從事發前一周說起。

2015年12月31日,王先生早早起床,心情也是十分的好,因為他要去醫院接他母親回家。王先生說,上世紀80年代,母親就患有精神分裂症,這些年來,他一直奔波在醫院與家之間。王先生有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因為都在外地,照顧母親的重任自然就落在了他的肩上。考慮到1月1日是母親63歲的生日,也是元旦,王先生就想著將母親接回家住一段日子,他也可以盡到自己的孝心。王先生說,三年前,他搬到現在的房子居住,母親在,這個家才是完整的,幸福的。更讓他感到開心的是,這一次,母親的狀態也有所好轉。

王先生決定這一次讓母親在家多呆些日子,計畫過完春節,再將母親送回醫院。然而,就在母親回家後的第7天,意外發生了。王先生說,母親喜歡一個人在家門口散步,不讓他陪同,考慮到母親的情緒和散步時間不長王先生就沒有放在心上了。可這一天,他在家等不到母親回來,背後一陣涼汗,預感到事情不妙,就立即在社區裡尋找母親。沒有看到母親,王先生一下子懵了,母親到底去哪兒了呢?王先生在社區裡找了個遍,還是沒有找到母親,便開始在社區附近尋找。就這樣,一直找到晚上十一點多鐘,也不見母親。王先生開始擔心母親的身體,有沒有受苦?現在是否安全?王先生就來到派出所報警。當警方遞給他一張照片時,他瞬間兩腿發軟。

失去母親,對王先生一家人來說,像一塊巨大的石頭一直壓在心裡,不曾想短暫的團聚會變成永久的分離。王先生和家人陷入痛苦和自責之中,他們是怎麼也想不明白母親散步怎會走上高速公路?那是不是周全開車撞倒的王先生母親呢?面對民警,周全堅稱,自己根本就沒看到王先生的母親,更沒想到高速公路上會有行人,按照我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的規定,行人是不得進入高速公路的,如果知道自己撞到人,他肯定會停下車來的。那接到警方通知後,周全為何會遲遲三個多小時才來接受調查呢?周全說,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

周全一家7口住在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區布德鎮中心村。周全說,家裡有三個老人,兩個孩子,經濟來源全靠自己接一些零散的活,眼看著一家人日子越來越難,心裡很不是滋味。於是,周全與妻子商量,自己會開車,不如買一輛貨車,運送貨物賺錢養家。就這樣,周全貸了3萬元款,又東拼西湊借了一些錢。2015年年初,以近4萬買得一輛大貨車。周全說,開貨車雖然收入不太穩定,但相比以前來說,日子還是好過很多。

2016年,剛過元旦,周全的生意很不錯,1月5日那一天,忙到很晚才回家。披星戴月,周全拉了一車水泥回到家,他有些疲憊,就洗洗睡了。第二天5點周全出門送貨,九點左右卸完貨他就開車回家,路上,接到一個電話,讓他覺得喜從天降。老闆說還有一些貨要裝。有生意絕對是一件好事,一想到今天有兩單生意,他就欣喜不已。欣喜之余,周全也有些擔心,因為到貨物所在地要兩個小時,他必須儘快趕到。

周全一路開車過去,沒有片刻停車休息,也忘了這一天來的辛苦勞累,想到很快拿到兩單拉貨的錢回家,他忘了疲倦。可沒想還沒來得及與家人分享這份開心,命運就和他開了一次玩笑。周全回憶,那一天進入雙梁子隧道的時候,自己已經很疲憊,根本沒有看到人。周全說,那條隧道有近500米長,當車開到大約三分之二的地方,自己一下子驚醒了,他感覺車輪擦到路沿坎上了。

周全心想,好在車還能繼續開,就繼續趕往裝貨點。周全說,卸貨的時候,他才看到車燈有碰損,因為回憶不起來在哪兒碰壞,就沒有多管,可萬萬沒想到,這會與一次交通事故有關。遲遲沒有去接受檢查,是因為他送完貨回家了一次。

2016年1月12日,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物證鑒定室給出物證檢驗意見書,意見為現場遺留碎片邊緣與周全大貨車缺失部分邊緣吻合。1天后,攀枝花市公安局對王先生母親的死亡給出鑒定意見,認為王先生的母親系交通事故致特重型顱腦損傷死亡。隨後,又給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為周全駕駛機動車肇事後逃逸,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一)款之規定,認定負主要責任。王先生的母親進入高速行走,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之規定,認定負次要責任。

對此,周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高速公路上怎麼會有行人呢?這也是王先生的疑惑,母親怎麼從家走向高速公路的呢?王先生和妹妹開始在社區裡尋找原因,不一會兒,一扇敞開的門引起了他們的注意。而門後的水泥地就通到高速公路,而高速公路又沒有防護網。

隨後,王先生與妹妹來到四川麗攀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希望對方能對這次事故有個解釋。司機周全也提到麗攀高速應該對這此事故承擔責任,因為他們沒有盡到管護責任。周全說我們上高速,是交了費的,行人出現在高速公路上,他們應立即制止。

對此,麗攀高速解釋,缺口處的防護欄本來是有的,只是經常被人盜走。就在事發前的三天,還修復過一次。還沒來得及進行下一次修復,就發生了這樣的事情,他們也不曾想到。他們表示自己畢竟不能24小時盯著,只能是加大巡查密度。

協商無果,王先生和弟弟、妹妹向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司機周全、車主周全的妻子、四川麗攀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成為被告,8月22日,法院立案受理,這其中的責任又該如何劃分呢?

法官認為,隔離防護網破損,已經喪失了防止進入的功能,四川麗攀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管理人有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法官還提到,受害人是精神分裂症患者,監護人王先生兄妹三人應該對她負有安全保障注意義務,所以應對事故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2016年11月4日,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司機周全和妻子賠償王先生兄妹三人各項損失共計213030.80元;四川麗攀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賠償王先生兄妹三人各項損失共計78343.60元。四川麗攀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母親去世,家不再完整,王先生難以從悲痛中走出來。司機周全一家人的生活恢復到以前的樣子,他賣了貨車,也不會再開車了,對1月6日那一天發生的事感到後悔不已。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截止到2014年,我國高速公路通車總里程達到11萬公里,很多高速公路臨近居民區,設備經常被破壞,給高速公路的管理和監控提出挑戰,如何讓高速公路既高效又安全,是迫切需要解決的難題,也是考驗管理者的智慧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