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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車頂蹲‘蜘蛛俠’,紅藍相兼的玩偶招引眼球,結果交警來了

據報導,山東濱州一轎車,頂部蹲上“蜘蛛俠”玩酷,交警大喊違法,

責令駕馭人將不合法加裝的蜘蛛俠撤除,並告知駕馭人,這是違法行為,影響交通安全。

據法律交警介紹,一些年輕人喜愛在小型轎車後箱及車側加裝蜘蛛俠、玩偶等掛飾物,這是對車身外觀的輕微改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第一項和《機動車掛號規則》第57條之規則,

這種行為歸於違法行為。

從安全視點講,轎車裝置玩偶等掛飾物,儘管車子個性化,但存在安全隱患,如果裝置不行鞏固,在高速行駛的情況下,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可能會導致掛飾物掉落,對周邊的車輛和交通參與者形成損傷。

這些車外的掛飾物往往造型誇大,色彩鮮豔,容易招引眼球,可能會引起其他駕馭員的重視,然後渙散駕馭人注意力,一旦操控欠好與前車的間隔,就容易發生追尾或許刮擦事端。

圖為一私家車頂蹲‘蜘蛛俠’,這個紅藍相間的玩偶,非常招引眼球。

據瞭解,市場上這些玩偶的價格,從十幾元到數十元不等。除蜘蛛俠外,還有兔裘蒂、粉紅豹、超人等車頂玩偶。

(民聲供稿管道 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規則,機動車噴塗、張貼標誌或許車身廣告的,不得影響安全駕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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