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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鉦律師事務所|普法課:遇到法律問題可能隨時幫到您!

什麼是法律,簡單來說就是為了維護大多數人利益平等的規則,它融入在我們生活的每一處角落,維護這我們整個社會的平衡。那麼既然法律無處不在,你又能瞭解多少呢?小編今天給大家總結了幾條生活中看似常見,

但往往會被忽視的法律常識。

1.“最低消費”、“計整不計零”,合法嗎?

律師總結:作為消費者,其中一項重要的權利就是自主消費權。所謂自主消費,就是消費者自己決定消費的方式、消費的數量等。所以“最低消費”、“計整不計零”不合法。

2.“偷一罰十”與“假一罰十”哪個是有效的?

律師總結:在一個法治社會,不是每個人都有罰款權的。

具有罰款權力的,只能是國家的某些特定的機關。所以類似超市自己制定的罰款規則是無效的。

而“假一罰十”則相反,商家自願做出的這種承諾,

是有利於消費者,而不利於商家自己的。對於不利於自己的規定,法律自然不會干涉。

3.“知假買假”,能要求雙倍賠償嗎?

知假買假的行為不屬於“消費”行為,其目的是出於“索賠”而非“消費”,故不能適用“雙賠”的規定。

4.車輛丟失誰負責?

我們去商場購物時,或去酒店、娛樂城用餐、娛樂時,往往會按照經營者的要求把自己的車輛、提包等物品停放、寄存。而這種寄存,是不收費的。那麼,如果寄放的財物丟失了,經營者要負責賠償嗎?還有,我們在消費時,如果身體受到傷害,不是于經營者的“硬體設施”的原因,經營者有責任賠償嗎?

律師總結:保管合同,從表面看是一個無償保管合同,但該保管合同的成立是以顧客到酒店就餐為前提的,免費停車本身就是酒店提高競爭力的一種手段,和合同法上的無償保管還是有區別的。

因此在酒店與消費者之間實際上是一種有償保管關係,而根據有償保管合同的規定,酒店作為保管方,應該對消費者財產丟失承擔賠償責任。

5.“自帶酒水”可行否?“餐具收費”合法乎?

律師總結:雖然“禁止自帶酒水”和“餐具收費”的表現形式不同。但從根本上來講,都是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其中“禁止自帶酒水”,同時也是一種強制消費的行為。

雖然“禁止自帶酒水”和“餐具收費”這兩個案件很小,訴訟標的額不過100元甚至1元,但卻關係到所有消費者的利益。

雖然目前立法上對這兩種行為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但司法機關對餐廳的這些行為,是持否定態度的。

6.網遊裡的“虛擬武器”,算是財產嗎?

律師總結:網路遊戲裡的武器裝備,雖然不是“實物”,但卻是存在於人體之外的能為人力所控制的且具有經濟價值的物品。因此,應當認定為財產。

7. 什麼叫做“善意取得”?

如果你的東西丟了,或者被他人侵佔轉手給第三人,又或者說,他人因合法的原因以合法的手段佔有了你的財產,這個“他人”後來出於某種目的,把你的財產又賣給了第三人。

那麼你有權向第三人要求返還你的財產嗎?

第三人能否取得該財產的所有權?

如果第三人不返還,你該找誰“算帳”?

律師總結: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

溫馨提示:

生活中法律無處不在,我們要知道運用法律來維護自身的財產利益安全。

但卻關係到所有消費者的利益。

雖然目前立法上對這兩種行為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但司法機關對餐廳的這些行為,是持否定態度的。

6.網遊裡的“虛擬武器”,算是財產嗎?

律師總結:網路遊戲裡的武器裝備,雖然不是“實物”,但卻是存在於人體之外的能為人力所控制的且具有經濟價值的物品。因此,應當認定為財產。

7. 什麼叫做“善意取得”?

如果你的東西丟了,或者被他人侵佔轉手給第三人,又或者說,他人因合法的原因以合法的手段佔有了你的財產,這個“他人”後來出於某種目的,把你的財產又賣給了第三人。

那麼你有權向第三人要求返還你的財產嗎?

第三人能否取得該財產的所有權?

如果第三人不返還,你該找誰“算帳”?

律師總結: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

溫馨提示:

生活中法律無處不在,我們要知道運用法律來維護自身的財產利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