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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陳世峰被判20年,但離真正的結局還遠的多

讓我們牽腸掛肚了一整年的“江歌案”,今天在東京地方裁判所宣佈了判決結果——兇手陳世峰,被判有期徒刑20年。

這個結果,無疑是讓江歌媽媽江秋蓮不能接受的。獨自一人含辛茹苦24年養大的獨生女兒,

在異國他鄉無辜被人連捅十刀致死,兇手只被判了20年。這個結果不管是對於江秋蓮還是江歌的整個家庭來說都顯的太輕太輕了。

江歌生於1992年,中國山東青島。生前是日本法政大學院碩士研究生一年級學生。在她一歲的時候父母便離異了,

離婚的原因很簡單:丈夫重男輕女,嫌棄江歌是個女孩,每天除了罵就是打!

試問哪個母親願意女兒生活在這樣的環境裡,於是江秋蓮帶著女兒淨身出戶回了娘家,讓女兒改姓“江”。女子本弱,為母則剛。這句話經常有人說,但是沒有做過母親的人並不能明白這句話。

江秋蓮並非什麼有錢人,她賣過布料、做過導購,最窮苦的時候,80塊錢的房租,她都只能一欠再欠。

江歌與母親江秋蓮感情深厚,江秋蓮每年生日,江歌都會盡自己最大的能力為母親送上一份禮物。

出國留學時,江媽媽怕她被人看不起,給她買了一件900塊錢的大衣。江歌不肯要,覺得“太貴了”。最後是江媽媽騙她退不了,江歌才留下了這件大衣。而這件衣服,是江歌這輩子穿過最貴的一件衣服。

江歌從小就學習好,青島煙臺孩子去日本留學的不在少數,為了讓女兒不落于人後,一心希望女兒日子更好的江秋蓮也是這麼想的,為了送女兒出國,她不惜賣掉房子:“本來我也沒有經濟能力送江歌去日本留學,但恰好我們的房子趕上了拆遷,分了兩套,我頂著周圍人的不理解和反對,賣掉了一套房子,2015年4月送江歌出國讀書。

”2015年4月,江歌到日本語言學校開始留學生涯。

到日本兩個月後,江歌找到兼職,開始攢旅行基金,第一天往存錢罐裡投1元,第二天投2元,第三天投3元,以此遞增,大約攢到2022年的時候,就可以啟程了。

2016年4月,江歌考入日本法政大學院碩士研究生一年級,2017年她就可以出來工作享受母親希望的“好日子”。可是不管是江歌還是江秋蓮她們都沒有等到這一天。

2016年11月3日淩晨,江歌在公寓門前被“好閨蜜”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用匕首殺害。

按照官方說法是:2016年11月3日淩晨12時前,江歌接到劉鑫的電話,希望她到車站去接她回家。江歌於是趕到車站,接回劉鑫,但是在抵達居住的公寓樓時,劉鑫的前男友等在公寓樓前,三人發生了爭辯。隨後江歌叫劉鑫先進房間,自己與這名男子辯論,並擋著這名男子不許其進屋。接著,劉鑫和鄰居聽到了尖叫聲,出來一看,江歌倒在走廊裡,脖子被刺數刀,直冒鮮血。員警趕到後將江歌立即送往醫院,但是因為失血過多,沒能挽回她的生命。江歌的母親說,在江歌去車站接劉鑫的時候,倆人一直在通話,這一通話,一直持續到女兒遇害前的18分鐘。

劉鑫是誰?江歌為何如此維護劉鑫?

劉鑫是江歌的老鄉兼好友,也就是俗稱的“閨蜜”。江歌到去世都沒有交過男朋友,但是劉鑫有一個男朋友陳世峰。

陳世峰在寧夏出生,戶口掛靠在陝西省榆林市定邊縣定邊鎮,老家在定邊縣馮地坑鄉馮崾峴村,距離縣城一個半小時車程,位於山溝底部。從山溝溝裡走出來的陳世峰在世人眼中無疑是優秀的。他曾在泰國農業大學孔子學院擔任老師,長相不差的他交過很多任女朋友,但往往談不長,因他本身“不是很有內涵”,又窮得叮噹響。

在孔子學院掙了一點錢後,2015年1月,陳世峰前往日本福岡語言學校。

2016年4月,陳世峰和劉鑫進入大東文化大學,成為同學。認識1個月後,陳世峰向劉鑫表白。劉鑫承認自己當時對他抱有好感,覺得這個男孩子“平時課上發言內容不錯,也經常受表揚”,於是接受,兩人很快同居。

7月,短暫的蜜月期結束。他們開始因為一些生活瑣事吵架。比如劉鑫覺得陳世峰做的飯不好吃,兩人看電影的品味不同。幾次吵架,劉鑫都覺得陳世峰死死盯著他,直到她道歉才作罷。

8月末的一次爭執後,陳世峰趕劉鑫出門,她便提出分手,陳世峰緊緊抓住她的手臂。她覺得害怕,逃了出來,在他們住的社區裡大聲用日語呼救。陳收掉了她的手機,她說自己害怕家暴,不敢去拿。

劉鑫和陳世峰分手後,江歌好心收留了無處可去的劉鑫。但陳世峰多次以公佈裸照為要脅,騷擾劉鑫。2016年11月2日,陳世峰試圖跟劉鑫談判,但劉鑫因為害怕,叫江歌來車站接她,江歌在東中野車站等了劉鑫兩個多小時。

當晚11點40分左右,陳世峰達到江歌公寓樓下,11月3日00:13,劉鑫和江歌一起回到公寓,劉鑫先上樓進入房間,江歌因為取東西落在了後面。

關於江歌被刺時,劉鑫到底有沒有想過開門這個問題一直是她與旁人爭執的關鍵。她說自己當時進屋換褲子,還沒換完就聽到尖叫,然後提著褲子到門口,試著開門,開了一條縫,20釐米左右,又被很大的力量推回。

這種細節無需我們再爭論,法庭上的錄音已經說明了一切,而最讓人寒心的是劉鑫事後的態度。

江歌被害後,江秋蓮抵達日本,劉鑫對她避而不見。

在江歌被殺5天之後,在網友都在議論是她男朋友殺死了江歌的時候,她接受採訪出來發聲了,不是指證兇手,不是為江歌伸冤,而是急著撇清自己的關係。

她說當天晚上自己和江歌回到了屋子裡,然後江歌又出門去了,然後就聽到了門外的爭吵聲,但是自己想開門出去看看卻打不開,只好報警,員警來了之後,她才知道是江歌倒在了門口她才打不開門。

但是江歌的母親表示江歌被刺時身上還背著書包、穿著出去時候的衣服。

而面對江歌母親的懇求,劉鑫視而不見,但是面對輿論和媒體的報導,劉鑫終於回復了:“再出這種新聞,我就停止協助”。

而劉鑫父母自從在江歌被害的第二天,知道江歌遇害而自己女兒沒事時,留下一句:“劉鑫沒事,那我們就走。”從此就再也沒有露面。

2017年的春節,我們不知道江歌的媽媽是如何度過的,但是我們知道劉鑫剪了新頭髮,換了美美的微信頭像,在朋友圈發了笑容滿面的自拍。

還買了包包,做了指甲。

在案件發生200多天后,忍無可忍的江歌媽媽把劉鑫一家的個人資訊曝光了出來。當天劉鑫就發來了微信:“給你一天時間撤回資訊,你不撤回,我死了也不會去作證。”

面對江歌媽媽苦苦哀求,劉鑫父母甚至惡言相向“江歌命短!”

江歌媽媽曝光劉鑫全家資訊,劉鑫被人肉出來之後才肯露面。當劉鑫見到江歌媽媽,率先落淚並表示懺悔,但依然不肯承認自己有錯:“我不知道陳世峰在外面殺人”“我不知道陳世峰是來找誰的。”

雖然劉鑫的道歉看起來讓人覺得她只是為了擺平輿論,但是江歌媽媽失望過後也不想再跟她多說什麼了,因為她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如何能讓兇手被判死刑上面。

因為嫌犯是在日本犯下罪行,無法滿足引渡條約,只能在日本當地法庭進行審判。

今年8月14日,江母在網上發起“請求判決陳世峰死刑的簽名活動”,線上線下,江媽媽徵集到450萬人簽名。

12月11日至20日,中國女留學生江歌被殺一案在日本東京開庭審理。劉鑫這次沒有食言,依約出席。6天的庭審過程中,檢方、陳世峰方、劉鑫方對於刀從哪裡來、門是不是鎖了、殺人是不是預謀在先等等關鍵性問題都產生了激烈的矛盾衝突。

第五天,陳世峰在法庭上表示,在被捕之後,曾先後4次寫信給江母道歉,但均未能郵寄出去。同時,陳世峰還反省道:“我犯了這麼大的罪,說實話我不知道怎麼賠一條命。如果可以,我願意盡全力賠償。”當聽到這句話時,江秋蓮忽然情緒激動地說:“還我女兒,用你的命來賠!”隨後江秋蓮用手捂住胸口,在椅子上後仰的時候突然暈倒,法官宣佈緊急休庭。

庭審第六天,日本檢方對被告人陳世峰之前所做的關鍵陳述給予全部否認。

此外,日本檢方還提出判處他有期徒刑二十年的量刑意見。原因有七:

①陳世峰行為惡劣,江歌脖子上有12處傷口,主要傷口從右到左刺透,深度達6.5cm-8cm;

②殺人動機強烈;

③陳世峰行為自私;

④給社會帶來惡劣的影響;

⑤陳世峰是有計劃性的殺人行為;

⑥劉鑫開門的話,檢方推測也會強制開門,殺了劉鑫;

⑦行為具有報復性,沒有悔恨,道歉只是形式上的。

庭審結束後,劉鑫立刻在下午3點半發表了《我是證人劉鑫! 我不再沉默!(1)案發現場》長文長文長文。以下是原文(較長)。

接下來我想說一下案發之後,我都經歷了什麼。

大概3號淩晨20分左右,員警來到現場以後,我稍微感到安心,依然精神恍惚。我去開門,一開門,門把手一轉就開了,還沒推開多大,幾釐米吧,員警就喝止,說:裡面的人不要出來。我只好又縮了回去。

外面員警開始隔門問話,問我的個人資訊。

當時精神恍惚。站不住,坐在玄關的地上。

外面員警問:

1.你叫什麼名字?

我:劉鑫。

2.我們當天與誰見過?

我:陳世峰。我重點強調了陳世峰,說他下午剛剛來過這裡。

3.這個人我們的關係,他的個人資訊?

我:我以前的男朋友,分手了幾個月了。下午剛剛來過這裡。

我坐在玄關,這樣隔著門一直喊。

外面很亂,一直都只是隔門喊話。

後來(大概過了10分鐘)

後來員警說:你可以開門了。

我站起來,去擰了一下門把手,門就很順利地推開了。

進來4,5位巡警(跟警察局警官制服不一樣)。

門外只有員警,我就開始發瘋似地喊:“我姐姐呢,你們快去找啊,我沒事的……”

一位看上去最年輕的巡警蹲在我面前:“你姐姐受傷了,現在已經送去醫院了,有醫生在,你不要著急,交給醫生,請相信醫生。”

“帶我去醫院,我要去醫院,拜託你們了!”

“請你安心,你現在有必須要做的事情,請你配合我們。”

之後他們進來我們的臥室,詢問我:

1. 名字,國籍,身份,學校名字…個人資訊,並且拿出護照,在留卡進行一一核對。

2.三叔的名字,國籍…我所知道的所有三叔的資訊。

問完了所有資訊之後,我被帶了出去。

門口走廊全部鋪上了塑膠板,(這個可能就是他們不讓我出來也不讓我推門的原因)

走廊裡站滿了巡警。來到樓下以後,直接被帶進一輛白色轎車,巡警在旁邊,大家都不說話。

後來又被帶進一輛黑色的車,開始再次詢問:

1.我、三叔的個人資訊。

我:再次回答。

2.白天我們都見過什麼人

我:陳、打工店同事。

3.回家路上都見過什麼人

我:一兩個上班族。

4.近幾日是否與人發生過矛盾,與誰。

我:重點又講了一遍2號下午三叔與陳發生過爭吵。

5.員警問了陳的所有詳細資訊(年齡、學校、國籍、住址)

我:知道的全部告訴了員警。

6.採集我的十指指紋。他們做了簡單的記錄之後,就將我送到中野警察局。

我不記得到警察局的時間了,那時候也沒心思看手機。去了警察局之後,兩位員警向我自我介紹,說是負責人。我禮貌性的回應,根本沒聽見他們到底是誰(其中一位是後來負責我的木村警官)。之後在問話室給我拍了很多張全身照片(也許是考慮我是嫌疑人之一)。

之後一直在一間小屋子裡趴著,上午同學打來電話問我:為什麼突然不去文化館,我的導師到處在找我,無故缺席教授會生氣。下午打工店店長打來電話:今天怎麼無故缺勤。

快傍晚的時候(11.3),員警說需要我去現場做見證人(不知用詞是否恰當,就是看著他們取證)。到了公寓樓下,首先給我一份檔讓給我簽字。他們一直擋住上面的內容只讓我簽字就好,翻頁的時候,我手擋了一下,我就看到了漏出來的字樣裡有“殺人事件”。

我腦袋突然懵了,想問很多,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拼命安慰自己,一定是我沒理解好,員警說做完我該做的,會帶我去看三叔的。

員警過來給我戴頭套。(防止頭髮掉落現場)

我帶上了手套、腳套、頭套,跟著員警從樓下到三樓,只要取證的地方都指給我看,並讓我在取證處拍照作證。

全程我都沒聽進去他們說的是什麼,他們要我走就走要我停就停。要我做什麼就做什麼!

拍完照之後,我就去了警車上。員警在旁邊陪同,沒有人說話,沉默。

忽然我手機響了,是陳打來電話!!!

我把手機給了員警問怎麼辦,員警不讓接。(那時我心裡也差不多猜到可能是與陳有關了)(後來我才知道,這個時候,也就是案發兩小時,員警已經包圍了陳世峰寓所,根據我提供的姓名位址,並且當場就搜出來血衣,血衣上的血跡在法庭上成為最關鍵的物證)

後來在車上,很多同學打來電話、發來微信,說是看了日本新聞,聽說中野出事了,問我有沒有事。

有一位木村員警一直都在我邊上。

每一個電話或微信都是徵求員警的意見,接或回復。員警說簡單回復,不讓說太多,我都統一說的:沒事。

回了幾個以後,員警說:現在開始,儘量不要看手機了。

我就沒有看也沒有接了。

這麼多人來問,心裡越來越不安。

回到警察局天快黑了,兩位員警陪同,並多了一位翻譯老師。大家都坐著不說話,

我問:什麼是殺人事件?

木村員警很吃驚,說:你在哪裡看到的?

我:剛才簽字的時候,我看到的一眼。求求你告訴我,發生了什麼?!

木村員警跟我說:你姐姐、被害了。

我:我要去醫院,求求你們讓我去醫院,哪兒的醫院……

木村員警:我們不能帶你去,要等江歌的媽媽同意以後才可以。

那一刻覺得自己靈魂被抽空了,發不出聲音來,只有眼淚嘩嘩往下落。

沒過幾分鐘,三叔媽媽發來微信視頻,三叔媽媽不相信日本警方的電話,找我確認,我當時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就說了一句:對不起(我沒照顧好三叔,我還活著)。

掛斷電話之後,我一直哭到第二天早上。兩位員警一直陪在旁邊坐了一夜。

11月24號(陳世峰被正式逮捕之前)都發生了什麼?

每天都在警察局。

木村員警說:你是案發第一報警人,希望你能配和我們調查。

我:我可以嗎?任何事情我都願意做。

採集了我的DNA

當天回家走的路線

我們並肩走的左右順序,分別撐什麼樣的傘,談話內容

我和三叔的關係、見面那一天開始回憶記錄

2號當天發生了什麼

……

……(此處省略無用話一千字……)

在做上面三件事的時候,我心裡就很明白了很確定兇手就是他。

我相信員警也很明白,可是他們一直沒有去逮捕他,應該只是沒有足夠的證據。

僅靠我一個人說:是是是,我覺得就是他。他和江歌吵架了!他晚上還威脅我說要發我的他偷拍的內衣照!

這些,他們是不可以抓人的。

後來我實在沒有辦法,提議說:如果我懷疑的人是準確的,那麼他也清楚對他最大的威脅是我,如果不是員警保護著我,他一定是會想要毀滅後患的。希望員警配合我,去引他出來!他看到我獨自外出或約他見面,一定會尋找機會套我的話或下手。求求你們!

員警拒絕了。但沒有解釋理由!

從3號案發兩小時開始(我還沒到警察局呢)

陳世峰家附近、學校裡面,就有很多便衣員警在觀察他的舉動。他一舉一動都在警方的監視控制下。

但是員警一直找不到定罪的關鍵點。僅僅憑我說的白天見過、吵架過等好像不夠抓他。

後來員警和我一起翻他和我的聊天記錄,問我是否願意以脅迫罪起訴他,先將陳拘留,再慢慢尋找更多證據。我立即同意了。這也是我第一次知道,日本有脅迫罪。我馬上又補做了一個筆錄,大意是我向警方報告陳世峰威脅我和他複合,有威脅字眼。

警方受理,並以此為由抓捕了陳世峰(于11.24向東京地方裁判所提起訴訟)。

4號員警陪同回家拿了臨時用的換洗衣服,期間一直住在員警安排的地方,早上去接我,晚上送我到房間門口。並且禁止我與任何筆錄中出現的人聯繫,甚至讓我與以前的朋友也減少聯繫。

木村員警一度曾經甚至不信任我,他非常焦慮,他以為是我不聽他的,在洩露消息,以為我在接受媒體採訪!可是我真的沒有!!【一直到後來回國,接受局面採訪。是三叔媽媽帶著局面和澎湃的記者上門。澎湃記者雖然搶先進門了,聊了幾句,並沒有得到完整的消息!也並沒有得到我的採訪許可!!!在這之前、之後,我都沒有接受任何媒體採訪】

12號,兩位員警,一位翻譯老師,陪我去了三叔葬禮的地方,因為犯人還未逮捕,資訊不能透漏,員警擔心裡面有中國媒體無法應對,禁止我進去,車停在禮堂對面。後來我無理取鬧,求他們一起送送三叔。我們跟著三叔的車開出去很久很久。回到警察局,已經不能做筆錄了,只剩我一個人在小屋子裡哭。後來同研究室的前輩來看我,給我一束花,我拿著它去了一個好久沒有回去的地方,一個大橋下,我經常和三叔玩的地方,把花放在那裡。

大概20號,在員警的幫助下,悄悄地搬去了學校提供的公寓,學校相關老師向員警保證必須保密。每天還是要去警察局,還是會來接送我,只是員警不再提供住所。

警方和我都只能眼睜睜看著他這樣做。

這個事也使得我很著急,就不再回復三叔媽媽的詢問。

11月24號,陳以脅迫罪被起訴並拘留。員警允許我可以回學校上課,只是需要我的時候會接我去警察局。

11月25號以後我回學校第一天,研究室的同學說:江歌媽媽發動留學生打聽你,你很危險,小心。我約她見面她不見,為何到處打聽我?

之後某一天,我去了曾經打工的中華料理店,見了店長阿姨,除了案件相關的內容我們聊了很多。

我還去拉麵店,跟店長打了招呼,感謝他的照顧,辭了打工。

學校也很少去,不是導師找我,我都不出門。殺人犯還未逮捕,萬一遇到中國媒體,追著我問東問西,也不知如何是好?

12月

1號開始,去檢察院見檢察官,檢察官從頭核對我的口供。因為檢察官的時間不固定,所以,每次去的具體時間都不一樣。斷斷續續持續了一個月。

檢察官針對所有問題、細節,都是反反復複、詢問好幾天的。

1月

檢察官的質疑結束後,12.29開始,除非緊急情況,我就不需要再去警察局了。

12.24-1.10在學校公寓

1.19下午,去了中野員警署。因為10月份就定好了春假回家的機票,想去問木村員警,我是否可以回家。得到允許。

1.21學校停課放假

1.22-1.23在學校公寓

1.24回家

後記:局面的採訪,真的是整個過程最大的失誤!

從三叔去了,三叔媽媽的情緒真的非常非常的無法安撫。我全家的資訊都被曝光,而且受盡了唾駡。更重要的是,當時說了很多次不能說的案件資訊也被一起公開了。

我試著和三叔媽媽見面,微信上也在聊天。最後我放棄了這個努力。

但是說我“案發後就不跟她聯繫”,真的不是這樣。

和好友聚會,是江歌生前的和我合影。

換新髮型,是大年三十,我已經宅在家不出門一直哭太久了,家裡人拉我出去剪髮。

我當時覺得,再哭下去自己也徹底要自殺了,一定要做點什麼振作一下。

這個期間三叔媽媽一直在網路罵我們,我父母想的是,讓她罵吧,她出氣了也許會好受一點。<>

親戚也都是這樣勸我們的,所以我們一個字沒抱怨。

期間我們去找過多次三叔媽媽,都沒見著。

我媽媽在和三叔媽媽通話時(通話一個多小時,起初一直是和以往一樣在賠禮,可是那時候家裡被貼大字報了,我媽媽情緒也不好,互相通了電話,一直無法安撫三叔媽媽,她說:說什麼也沒用,就是恨,就是要我們全家都不好過。我媽媽沒文化,最後急了說了一句:是她命短。

這是錯的,我媽錯了。我替她道歉。我們一直愧疚,今後也會道歉。

按照案件要求,我不應該接受採訪。我應該堅持原則。

當時記者被三叔媽媽帶到家門口。

我回國後打工的地方也被三叔媽媽帶去了。公司因此遭到巨大攻擊。我真的非常內疚。

我們社區,我們鄰居也是各種受到打擾。

而且我也希望三叔媽媽告訴我們,她到底想要怎樣?這個問題我問了很多很多次。到底想要怎麼樣才能結束這個局面?

王志安他說:想要化解我和三叔媽媽之間的誤解,願意為我們的見面而做一些努力。他保證說見面有助於消除仇恨。

他看起來很誠懇。

我聽後很心動。如果三叔媽媽能為此高興一點我就去吧。

便立刻決定要跟局面的工作人員一起去見三叔媽媽。自己都已經近一個月沒出門了,實際上我已經幾天沒換過衣服。每天都是那身衣服縮在房間,起床睡覺都是那個樣子。

王志安告訴我們:他曾經在中央電視臺工作。我們一聽,比較靠譜。我們相信國家台記者。覺得他不是為了博取眼球。

我們便把希望寄託在局面身上。在去的路上,王志安告訴我:你見了阿姨之後,一定要跟她說對不起,要道歉!不管她對你發火,打你還是罵你,你都不要還口,你們心中的誤解太深,只要你這樣做了,會化解她心中的怨念,消除你們之間的誤解!我還真信了!當時就想:為了三叔能夠安息,我做什麼都可以!我進了門之後就道歉!

然後在懷無防備的情況下進行了“歷史性的會見”!三叔媽媽無論做什麼、說什麼我都順從,不辯解,逼問我我才解釋。有利於我自己的話一句話也不敢多說,怕多說了又被認為是狡辯,或者認罪態度不好。

其實,三叔走了,是一個沒有人能想到的悲劇。我終身都是會後悔的。我後悔的事太多太多。如果可能,陳世峰殺掉我也是可以的,一了百了。

這一年中,支持我活下來的兩個信念,一個就是一定要出庭作證。我不出庭作證,檢察官說檢方的證據證詞會進一步被削弱。我從一開始就沒想過不出庭。被三叔媽媽逼急了時抱怨過一句,但我一直都在催警方,而且很早就和檢方有約定。

現在我該做的做了。

唯一意外也是不出意外的是,陳世峰一方竟然編造出那麼離奇的謊言來脫罪。而國內一些媒體竟然把一個殺人兇手的謊言當成事實來報導,還做了大幅標題。

檢察官也很無奈。但是我們盡力了。

希望兇手可以受到最高制裁。

也希望三叔媽媽能夠好起來。

不管是推諉還是真相,任何時候,我們見到劉鑫,她永遠是振振有詞。不過起碼她出庭了,一句“我們盡力了”可能表示她為自己找到了開脫及釋放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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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江歌的說辭,江歌母親在下午6點召開新聞發佈會:我對判決結果不接受;從未收到陳世峰與劉鑫及其家人真誠的道歉;回國後將和劉鑫對簿公堂。

我們相信,即便所有人放棄了,江歌的母親將永遠不會放棄。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願它早日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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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不管是江歌還是江秋蓮她們都沒有等到這一天。

2016年11月3日淩晨,江歌在公寓門前被“好閨蜜”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用匕首殺害。

按照官方說法是:2016年11月3日淩晨12時前,江歌接到劉鑫的電話,希望她到車站去接她回家。江歌於是趕到車站,接回劉鑫,但是在抵達居住的公寓樓時,劉鑫的前男友等在公寓樓前,三人發生了爭辯。隨後江歌叫劉鑫先進房間,自己與這名男子辯論,並擋著這名男子不許其進屋。接著,劉鑫和鄰居聽到了尖叫聲,出來一看,江歌倒在走廊裡,脖子被刺數刀,直冒鮮血。員警趕到後將江歌立即送往醫院,但是因為失血過多,沒能挽回她的生命。江歌的母親說,在江歌去車站接劉鑫的時候,倆人一直在通話,這一通話,一直持續到女兒遇害前的18分鐘。

劉鑫是誰?江歌為何如此維護劉鑫?

劉鑫是江歌的老鄉兼好友,也就是俗稱的“閨蜜”。江歌到去世都沒有交過男朋友,但是劉鑫有一個男朋友陳世峰。

陳世峰在寧夏出生,戶口掛靠在陝西省榆林市定邊縣定邊鎮,老家在定邊縣馮地坑鄉馮崾峴村,距離縣城一個半小時車程,位於山溝底部。從山溝溝裡走出來的陳世峰在世人眼中無疑是優秀的。他曾在泰國農業大學孔子學院擔任老師,長相不差的他交過很多任女朋友,但往往談不長,因他本身“不是很有內涵”,又窮得叮噹響。

在孔子學院掙了一點錢後,2015年1月,陳世峰前往日本福岡語言學校。

2016年4月,陳世峰和劉鑫進入大東文化大學,成為同學。認識1個月後,陳世峰向劉鑫表白。劉鑫承認自己當時對他抱有好感,覺得這個男孩子“平時課上發言內容不錯,也經常受表揚”,於是接受,兩人很快同居。

7月,短暫的蜜月期結束。他們開始因為一些生活瑣事吵架。比如劉鑫覺得陳世峰做的飯不好吃,兩人看電影的品味不同。幾次吵架,劉鑫都覺得陳世峰死死盯著他,直到她道歉才作罷。

8月末的一次爭執後,陳世峰趕劉鑫出門,她便提出分手,陳世峰緊緊抓住她的手臂。她覺得害怕,逃了出來,在他們住的社區裡大聲用日語呼救。陳收掉了她的手機,她說自己害怕家暴,不敢去拿。

劉鑫和陳世峰分手後,江歌好心收留了無處可去的劉鑫。但陳世峰多次以公佈裸照為要脅,騷擾劉鑫。2016年11月2日,陳世峰試圖跟劉鑫談判,但劉鑫因為害怕,叫江歌來車站接她,江歌在東中野車站等了劉鑫兩個多小時。

當晚11點40分左右,陳世峰達到江歌公寓樓下,11月3日00:13,劉鑫和江歌一起回到公寓,劉鑫先上樓進入房間,江歌因為取東西落在了後面。

關於江歌被刺時,劉鑫到底有沒有想過開門這個問題一直是她與旁人爭執的關鍵。她說自己當時進屋換褲子,還沒換完就聽到尖叫,然後提著褲子到門口,試著開門,開了一條縫,20釐米左右,又被很大的力量推回。

這種細節無需我們再爭論,法庭上的錄音已經說明了一切,而最讓人寒心的是劉鑫事後的態度。

江歌被害後,江秋蓮抵達日本,劉鑫對她避而不見。

在江歌被殺5天之後,在網友都在議論是她男朋友殺死了江歌的時候,她接受採訪出來發聲了,不是指證兇手,不是為江歌伸冤,而是急著撇清自己的關係。

她說當天晚上自己和江歌回到了屋子裡,然後江歌又出門去了,然後就聽到了門外的爭吵聲,但是自己想開門出去看看卻打不開,只好報警,員警來了之後,她才知道是江歌倒在了門口她才打不開門。

但是江歌的母親表示江歌被刺時身上還背著書包、穿著出去時候的衣服。

而面對江歌母親的懇求,劉鑫視而不見,但是面對輿論和媒體的報導,劉鑫終於回復了:“再出這種新聞,我就停止協助”。

而劉鑫父母自從在江歌被害的第二天,知道江歌遇害而自己女兒沒事時,留下一句:“劉鑫沒事,那我們就走。”從此就再也沒有露面。

2017年的春節,我們不知道江歌的媽媽是如何度過的,但是我們知道劉鑫剪了新頭髮,換了美美的微信頭像,在朋友圈發了笑容滿面的自拍。

還買了包包,做了指甲。

在案件發生200多天后,忍無可忍的江歌媽媽把劉鑫一家的個人資訊曝光了出來。當天劉鑫就發來了微信:“給你一天時間撤回資訊,你不撤回,我死了也不會去作證。”

面對江歌媽媽苦苦哀求,劉鑫父母甚至惡言相向“江歌命短!”

江歌媽媽曝光劉鑫全家資訊,劉鑫被人肉出來之後才肯露面。當劉鑫見到江歌媽媽,率先落淚並表示懺悔,但依然不肯承認自己有錯:“我不知道陳世峰在外面殺人”“我不知道陳世峰是來找誰的。”

雖然劉鑫的道歉看起來讓人覺得她只是為了擺平輿論,但是江歌媽媽失望過後也不想再跟她多說什麼了,因為她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如何能讓兇手被判死刑上面。

因為嫌犯是在日本犯下罪行,無法滿足引渡條約,只能在日本當地法庭進行審判。

今年8月14日,江母在網上發起“請求判決陳世峰死刑的簽名活動”,線上線下,江媽媽徵集到450萬人簽名。

12月11日至20日,中國女留學生江歌被殺一案在日本東京開庭審理。劉鑫這次沒有食言,依約出席。6天的庭審過程中,檢方、陳世峰方、劉鑫方對於刀從哪裡來、門是不是鎖了、殺人是不是預謀在先等等關鍵性問題都產生了激烈的矛盾衝突。

第五天,陳世峰在法庭上表示,在被捕之後,曾先後4次寫信給江母道歉,但均未能郵寄出去。同時,陳世峰還反省道:“我犯了這麼大的罪,說實話我不知道怎麼賠一條命。如果可以,我願意盡全力賠償。”當聽到這句話時,江秋蓮忽然情緒激動地說:“還我女兒,用你的命來賠!”隨後江秋蓮用手捂住胸口,在椅子上後仰的時候突然暈倒,法官宣佈緊急休庭。

庭審第六天,日本檢方對被告人陳世峰之前所做的關鍵陳述給予全部否認。

此外,日本檢方還提出判處他有期徒刑二十年的量刑意見。原因有七:

①陳世峰行為惡劣,江歌脖子上有12處傷口,主要傷口從右到左刺透,深度達6.5cm-8cm;

②殺人動機強烈;

③陳世峰行為自私;

④給社會帶來惡劣的影響;

⑤陳世峰是有計劃性的殺人行為;

⑥劉鑫開門的話,檢方推測也會強制開門,殺了劉鑫;

⑦行為具有報復性,沒有悔恨,道歉只是形式上的。

庭審結束後,劉鑫立刻在下午3點半發表了《我是證人劉鑫! 我不再沉默!(1)案發現場》長文長文長文。以下是原文(較長)。

接下來我想說一下案發之後,我都經歷了什麼。

大概3號淩晨20分左右,員警來到現場以後,我稍微感到安心,依然精神恍惚。我去開門,一開門,門把手一轉就開了,還沒推開多大,幾釐米吧,員警就喝止,說:裡面的人不要出來。我只好又縮了回去。

外面員警開始隔門問話,問我的個人資訊。

當時精神恍惚。站不住,坐在玄關的地上。

外面員警問:

1.你叫什麼名字?

我:劉鑫。

2.我們當天與誰見過?

我:陳世峰。我重點強調了陳世峰,說他下午剛剛來過這裡。

3.這個人我們的關係,他的個人資訊?

我:我以前的男朋友,分手了幾個月了。下午剛剛來過這裡。

我坐在玄關,這樣隔著門一直喊。

外面很亂,一直都只是隔門喊話。

後來(大概過了10分鐘)

後來員警說:你可以開門了。

我站起來,去擰了一下門把手,門就很順利地推開了。

進來4,5位巡警(跟警察局警官制服不一樣)。

門外只有員警,我就開始發瘋似地喊:“我姐姐呢,你們快去找啊,我沒事的……”

一位看上去最年輕的巡警蹲在我面前:“你姐姐受傷了,現在已經送去醫院了,有醫生在,你不要著急,交給醫生,請相信醫生。”

“帶我去醫院,我要去醫院,拜託你們了!”

“請你安心,你現在有必須要做的事情,請你配合我們。”

之後他們進來我們的臥室,詢問我:

1. 名字,國籍,身份,學校名字…個人資訊,並且拿出護照,在留卡進行一一核對。

2.三叔的名字,國籍…我所知道的所有三叔的資訊。

問完了所有資訊之後,我被帶了出去。

門口走廊全部鋪上了塑膠板,(這個可能就是他們不讓我出來也不讓我推門的原因)

走廊裡站滿了巡警。來到樓下以後,直接被帶進一輛白色轎車,巡警在旁邊,大家都不說話。

後來又被帶進一輛黑色的車,開始再次詢問:

1.我、三叔的個人資訊。

我:再次回答。

2.白天我們都見過什麼人

我:陳、打工店同事。

3.回家路上都見過什麼人

我:一兩個上班族。

4.近幾日是否與人發生過矛盾,與誰。

我:重點又講了一遍2號下午三叔與陳發生過爭吵。

5.員警問了陳的所有詳細資訊(年齡、學校、國籍、住址)

我:知道的全部告訴了員警。

6.採集我的十指指紋。他們做了簡單的記錄之後,就將我送到中野警察局。

我不記得到警察局的時間了,那時候也沒心思看手機。去了警察局之後,兩位員警向我自我介紹,說是負責人。我禮貌性的回應,根本沒聽見他們到底是誰(其中一位是後來負責我的木村警官)。之後在問話室給我拍了很多張全身照片(也許是考慮我是嫌疑人之一)。

之後一直在一間小屋子裡趴著,上午同學打來電話問我:為什麼突然不去文化館,我的導師到處在找我,無故缺席教授會生氣。下午打工店店長打來電話:今天怎麼無故缺勤。

快傍晚的時候(11.3),員警說需要我去現場做見證人(不知用詞是否恰當,就是看著他們取證)。到了公寓樓下,首先給我一份檔讓給我簽字。他們一直擋住上面的內容只讓我簽字就好,翻頁的時候,我手擋了一下,我就看到了漏出來的字樣裡有“殺人事件”。

我腦袋突然懵了,想問很多,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拼命安慰自己,一定是我沒理解好,員警說做完我該做的,會帶我去看三叔的。

員警過來給我戴頭套。(防止頭髮掉落現場)

我帶上了手套、腳套、頭套,跟著員警從樓下到三樓,只要取證的地方都指給我看,並讓我在取證處拍照作證。

全程我都沒聽進去他們說的是什麼,他們要我走就走要我停就停。要我做什麼就做什麼!

拍完照之後,我就去了警車上。員警在旁邊陪同,沒有人說話,沉默。

忽然我手機響了,是陳打來電話!!!

我把手機給了員警問怎麼辦,員警不讓接。(那時我心裡也差不多猜到可能是與陳有關了)(後來我才知道,這個時候,也就是案發兩小時,員警已經包圍了陳世峰寓所,根據我提供的姓名位址,並且當場就搜出來血衣,血衣上的血跡在法庭上成為最關鍵的物證)

後來在車上,很多同學打來電話、發來微信,說是看了日本新聞,聽說中野出事了,問我有沒有事。

有一位木村員警一直都在我邊上。

每一個電話或微信都是徵求員警的意見,接或回復。員警說簡單回復,不讓說太多,我都統一說的:沒事。

回了幾個以後,員警說:現在開始,儘量不要看手機了。

我就沒有看也沒有接了。

這麼多人來問,心裡越來越不安。

回到警察局天快黑了,兩位員警陪同,並多了一位翻譯老師。大家都坐著不說話,

我問:什麼是殺人事件?

木村員警很吃驚,說:你在哪裡看到的?

我:剛才簽字的時候,我看到的一眼。求求你告訴我,發生了什麼?!

木村員警跟我說:你姐姐、被害了。

我:我要去醫院,求求你們讓我去醫院,哪兒的醫院……

木村員警:我們不能帶你去,要等江歌的媽媽同意以後才可以。

那一刻覺得自己靈魂被抽空了,發不出聲音來,只有眼淚嘩嘩往下落。

沒過幾分鐘,三叔媽媽發來微信視頻,三叔媽媽不相信日本警方的電話,找我確認,我當時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就說了一句:對不起(我沒照顧好三叔,我還活著)。

掛斷電話之後,我一直哭到第二天早上。兩位員警一直陪在旁邊坐了一夜。

11月24號(陳世峰被正式逮捕之前)都發生了什麼?

每天都在警察局。

木村員警說:你是案發第一報警人,希望你能配和我們調查。

我:我可以嗎?任何事情我都願意做。

採集了我的DNA

當天回家走的路線

我們並肩走的左右順序,分別撐什麼樣的傘,談話內容

我和三叔的關係、見面那一天開始回憶記錄

2號當天發生了什麼

……

……(此處省略無用話一千字……)

在做上面三件事的時候,我心裡就很明白了很確定兇手就是他。

我相信員警也很明白,可是他們一直沒有去逮捕他,應該只是沒有足夠的證據。

僅靠我一個人說:是是是,我覺得就是他。他和江歌吵架了!他晚上還威脅我說要發我的他偷拍的內衣照!

這些,他們是不可以抓人的。

後來我實在沒有辦法,提議說:如果我懷疑的人是準確的,那麼他也清楚對他最大的威脅是我,如果不是員警保護著我,他一定是會想要毀滅後患的。希望員警配合我,去引他出來!他看到我獨自外出或約他見面,一定會尋找機會套我的話或下手。求求你們!

員警拒絕了。但沒有解釋理由!

從3號案發兩小時開始(我還沒到警察局呢)

陳世峰家附近、學校裡面,就有很多便衣員警在觀察他的舉動。他一舉一動都在警方的監視控制下。

但是員警一直找不到定罪的關鍵點。僅僅憑我說的白天見過、吵架過等好像不夠抓他。

後來員警和我一起翻他和我的聊天記錄,問我是否願意以脅迫罪起訴他,先將陳拘留,再慢慢尋找更多證據。我立即同意了。這也是我第一次知道,日本有脅迫罪。我馬上又補做了一個筆錄,大意是我向警方報告陳世峰威脅我和他複合,有威脅字眼。

警方受理,並以此為由抓捕了陳世峰(于11.24向東京地方裁判所提起訴訟)。

4號員警陪同回家拿了臨時用的換洗衣服,期間一直住在員警安排的地方,早上去接我,晚上送我到房間門口。並且禁止我與任何筆錄中出現的人聯繫,甚至讓我與以前的朋友也減少聯繫。

木村員警一度曾經甚至不信任我,他非常焦慮,他以為是我不聽他的,在洩露消息,以為我在接受媒體採訪!可是我真的沒有!!【一直到後來回國,接受局面採訪。是三叔媽媽帶著局面和澎湃的記者上門。澎湃記者雖然搶先進門了,聊了幾句,並沒有得到完整的消息!也並沒有得到我的採訪許可!!!在這之前、之後,我都沒有接受任何媒體採訪】

12號,兩位員警,一位翻譯老師,陪我去了三叔葬禮的地方,因為犯人還未逮捕,資訊不能透漏,員警擔心裡面有中國媒體無法應對,禁止我進去,車停在禮堂對面。後來我無理取鬧,求他們一起送送三叔。我們跟著三叔的車開出去很久很久。回到警察局,已經不能做筆錄了,只剩我一個人在小屋子裡哭。後來同研究室的前輩來看我,給我一束花,我拿著它去了一個好久沒有回去的地方,一個大橋下,我經常和三叔玩的地方,把花放在那裡。

大概20號,在員警的幫助下,悄悄地搬去了學校提供的公寓,學校相關老師向員警保證必須保密。每天還是要去警察局,還是會來接送我,只是員警不再提供住所。

警方和我都只能眼睜睜看著他這樣做。

這個事也使得我很著急,就不再回復三叔媽媽的詢問。

11月24號,陳以脅迫罪被起訴並拘留。員警允許我可以回學校上課,只是需要我的時候會接我去警察局。

11月25號以後我回學校第一天,研究室的同學說:江歌媽媽發動留學生打聽你,你很危險,小心。我約她見面她不見,為何到處打聽我?

之後某一天,我去了曾經打工的中華料理店,見了店長阿姨,除了案件相關的內容我們聊了很多。

我還去拉麵店,跟店長打了招呼,感謝他的照顧,辭了打工。

學校也很少去,不是導師找我,我都不出門。殺人犯還未逮捕,萬一遇到中國媒體,追著我問東問西,也不知如何是好?

12月

1號開始,去檢察院見檢察官,檢察官從頭核對我的口供。因為檢察官的時間不固定,所以,每次去的具體時間都不一樣。斷斷續續持續了一個月。

檢察官針對所有問題、細節,都是反反復複、詢問好幾天的。

1月

檢察官的質疑結束後,12.29開始,除非緊急情況,我就不需要再去警察局了。

12.24-1.10在學校公寓

1.19下午,去了中野員警署。因為10月份就定好了春假回家的機票,想去問木村員警,我是否可以回家。得到允許。

1.21學校停課放假

1.22-1.23在學校公寓

1.24回家

後記:局面的採訪,真的是整個過程最大的失誤!

從三叔去了,三叔媽媽的情緒真的非常非常的無法安撫。我全家的資訊都被曝光,而且受盡了唾駡。更重要的是,當時說了很多次不能說的案件資訊也被一起公開了。

我試著和三叔媽媽見面,微信上也在聊天。最後我放棄了這個努力。

但是說我“案發後就不跟她聯繫”,真的不是這樣。

和好友聚會,是江歌生前的和我合影。

換新髮型,是大年三十,我已經宅在家不出門一直哭太久了,家裡人拉我出去剪髮。

我當時覺得,再哭下去自己也徹底要自殺了,一定要做點什麼振作一下。

這個期間三叔媽媽一直在網路罵我們,我父母想的是,讓她罵吧,她出氣了也許會好受一點。<>

親戚也都是這樣勸我們的,所以我們一個字沒抱怨。

期間我們去找過多次三叔媽媽,都沒見著。

我媽媽在和三叔媽媽通話時(通話一個多小時,起初一直是和以往一樣在賠禮,可是那時候家裡被貼大字報了,我媽媽情緒也不好,互相通了電話,一直無法安撫三叔媽媽,她說:說什麼也沒用,就是恨,就是要我們全家都不好過。我媽媽沒文化,最後急了說了一句:是她命短。

這是錯的,我媽錯了。我替她道歉。我們一直愧疚,今後也會道歉。

按照案件要求,我不應該接受採訪。我應該堅持原則。

當時記者被三叔媽媽帶到家門口。

我回國後打工的地方也被三叔媽媽帶去了。公司因此遭到巨大攻擊。我真的非常內疚。

我們社區,我們鄰居也是各種受到打擾。

而且我也希望三叔媽媽告訴我們,她到底想要怎樣?這個問題我問了很多很多次。到底想要怎麼樣才能結束這個局面?

王志安他說:想要化解我和三叔媽媽之間的誤解,願意為我們的見面而做一些努力。他保證說見面有助於消除仇恨。

他看起來很誠懇。

我聽後很心動。如果三叔媽媽能為此高興一點我就去吧。

便立刻決定要跟局面的工作人員一起去見三叔媽媽。自己都已經近一個月沒出門了,實際上我已經幾天沒換過衣服。每天都是那身衣服縮在房間,起床睡覺都是那個樣子。

王志安告訴我們:他曾經在中央電視臺工作。我們一聽,比較靠譜。我們相信國家台記者。覺得他不是為了博取眼球。

我們便把希望寄託在局面身上。在去的路上,王志安告訴我:你見了阿姨之後,一定要跟她說對不起,要道歉!不管她對你發火,打你還是罵你,你都不要還口,你們心中的誤解太深,只要你這樣做了,會化解她心中的怨念,消除你們之間的誤解!我還真信了!當時就想:為了三叔能夠安息,我做什麼都可以!我進了門之後就道歉!

然後在懷無防備的情況下進行了“歷史性的會見”!三叔媽媽無論做什麼、說什麼我都順從,不辯解,逼問我我才解釋。有利於我自己的話一句話也不敢多說,怕多說了又被認為是狡辯,或者認罪態度不好。

其實,三叔走了,是一個沒有人能想到的悲劇。我終身都是會後悔的。我後悔的事太多太多。如果可能,陳世峰殺掉我也是可以的,一了百了。

這一年中,支持我活下來的兩個信念,一個就是一定要出庭作證。我不出庭作證,檢察官說檢方的證據證詞會進一步被削弱。我從一開始就沒想過不出庭。被三叔媽媽逼急了時抱怨過一句,但我一直都在催警方,而且很早就和檢方有約定。

現在我該做的做了。

唯一意外也是不出意外的是,陳世峰一方竟然編造出那麼離奇的謊言來脫罪。而國內一些媒體竟然把一個殺人兇手的謊言當成事實來報導,還做了大幅標題。

檢察官也很無奈。但是我們盡力了。

希望兇手可以受到最高制裁。

也希望三叔媽媽能夠好起來。

不管是推諉還是真相,任何時候,我們見到劉鑫,她永遠是振振有詞。不過起碼她出庭了,一句“我們盡力了”可能表示她為自己找到了開脫及釋放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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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江歌的說辭,江歌母親在下午6點召開新聞發佈會:我對判決結果不接受;從未收到陳世峰與劉鑫及其家人真誠的道歉;回國後將和劉鑫對簿公堂。

我們相信,即便所有人放棄了,江歌的母親將永遠不會放棄。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願它早日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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