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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世峰被判刑20年,劉鑫立刻就發了一篇微博……

今天,備受關注的江歌遇害案在日本東京一審宣判,犯罪嫌疑人——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被判處20年的有期徒刑。

對於這一判決結果,很多網友並不是非常滿意,畢竟之前已經有超過450萬的網友線上簽名支持判決陳世峰死刑,

以慰江歌的在天之靈。的確,從情感角度來看,陳世峰在當晚的行為,不管是提前準備好換洗衣服,還是摘掉眼鏡戴上口罩,還有坐過兩站地鐵然後步行到江歌的住所,並且攜帶威士卡潛伏在3樓到深夜,直至江歌和劉鑫回家……種種行為,都很難讓人相信他在裁判所所做的辯護:並不是故意殺人。

截圖來自知乎

但是從法律角度,

判決陳死刑是需要證據佐證的。因為當時在場的只有江歌、劉鑫和陳世峰三個人,江歌已經被害,而另外兩人出於各種目的,想必會有所隱瞞,所以想要還原真實場景幾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日本檢方也只能盡最大努力要求判處陳世峰20年徒刑,這個結果可以說是我們能見到的最佳了。

放下陳世峰的判決結果,我們來看看另一個當事人——劉鑫。

當然精彩的部分還在她正文裡避重就輕的推責,一如她之前在面對媒體的一貫態度。反正這次陳世峰已經被判刑,她隨便怎麼說好像都是可以的。

這裡的表述真的是非常巧妙了,之前接受局面的採訪說“沒鎖門”

但是日本檢方拿出的報警錄音證實劉鑫在電話裡說過“門鎖了,

你不要鬧了。”

所以在這裡劉鑫避而不談門鎖沒鎖的問題,只說一個結果:反正我輕輕一擰門就開了,至於江歌當時為什麼沒有打開門躲到房間裡,我就不知道了。

一口一個三叔,“沒照顧好三叔”,豈止是沒照顧好,還因為自己給江歌帶來了如此災禍,之前借宿不打掃衛生不買日用品不做飯,如今就知道懺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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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發表一下評論,和劉鑫交流,但是卻發現……

無法評論,再看下面的評論,都是支持她的言論,若真是心中無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