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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川碎屍殺人犯,真是精神病嗎?

前 言

3月30日,本平臺向大家推送了一個17歲的韓國女孩,殘忍殺害8歲女童並解肢的案件。又在4月2日,推送了一篇有關本案的最新進展。當時,涉嫌殺人的女孩聲稱自己並不清楚作案的過程。

今日,本平臺再向大家推送本案的最新進展。希望大家看完之後,注意安全。

一個精神病,竟能做出這樣的事?

3月29日中午12點47分,17歲的女生A某誘引在公園玩耍的8歲女童B某到自己的家,用平板電腦的資料線勒死。之後,用兇器殘忍的解肢了B某的屍體,並遺棄在了自家公寓樓頂的水房屋頂上。被抓之後,A某表示自己想不起來作案過程,但認為B某欺負了小貓,所以才有了殺人的動機。

隨後警方在調查的過程中,確認了A某因為精神分裂症接受治療的病例。正要以精神病下定論的時候,警方用“資料識別技術”,分析了A某的手機之後,發現了重大的資訊。經分析,A某平時深陷殺人、噁心等主題的媒體,並早就分析好了B某的下課時間和放學後的移動路線。

可怕的是,犯罪嫌疑人早就預謀好了殺人計畫

警方考慮到A某殺害B某並毀屍拋屍的時間,僅僅用上了3個多小時,再加上A某故意引誘受害人B某等情況,打算適用“引誘未成年殺人罪”的嫌疑,將案件提交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引誘未成年殺人罪”在韓國法律中屬於極重刑,只有無期徒刑和死刑兩種結果。

但根據韓國《少年法》的規定,無法對未成年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

假如適用《少年法》的話,A某最高能處以15年有期徒刑;假如適用《特重犯罪處罰法》的話,A某最高將處以20年有期徒刑。但目前A某被當作為精神分裂的情況下,最終能判多少年還是未知數。

韓國警方打算嚴懲碎屍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

結 語

韓國司法界一直對精神病的減輕、免除處罰,而飽受輿論的質疑。像本案中,17歲的少女被認為精神分裂的情況下,又找出精心策劃犯罪行為的證據時,估計讓司法機關很難堪。用如此殘忍熟練的手法,有預謀的殺死女童並碎屍的少女,真的是精神病患者嗎?我們坐等韓國法院的判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