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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四類人“在劫難逃”,國家出手整頓,農民擔心的問題終於解決

農村是一個熟人的社會,一個小江湖,這裡面什麼樣的人都有。農村實施村民自治,因此村上的財務、補貼的申領、低保戶、貧困戶的確定都是由村集體討論決定,國家之前對此是不插手的。

但是時間越長,村民自治的模式就越來越暴露出缺點。最主要的缺點就是權力沒有制約,也就是村上的事村委會說了算,村委會只有幾個人說了算。這就導致農民利益被侵害的事情經常發生,國家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因此明年四類人“在劫難逃”,國家出手整頓,農民擔心的問題終於解決了。

第一類:村上的重要村幹部

村上的權利機關就是村民代表大會,但是一般村民代表大會只決定重要事項,具體落實還是由村幹部來落實的,而村上重要的村幹部就那幾個,基本上幾個人就能決定一個村子重要的事項。其中如果有一些心思不正之人,難免借工作的名義,行竊取人民利益的事情,因此對於這些重要的村幹部,

是需要嚴格管理的。明年起,在農村要設立村務監督委員會這一新機構,目的就是監督村委會的履職,並且還掌握著對村幹部的任免大權。國家這一新規定,可以說是相當“霸氣”了。

第二類:村上的財務人員

村上財務人員雖說不是官,也沒啥實際權力,

但是由於財務工作性質的特殊性,掌管著一個村的財富,且經常需要面對金錢的誘惑,因此是最容易,也最容易經不住誘惑的一類人了。當然因為有現實的案例已經擺在眼前,因此上面對於這類人的查處力度當然會更大一些,這類人是逃不掉了。

第三類:負責各項補貼下發的工作人員

農村還有一類人,他們可能是很基層的村幹部,但是權利是很大的,負責各項惠農政策補貼的發放工作,他們是將惠農補貼發到農民手裡的“最後一公里”的人,是重要但是最容易被忽視的人。有些人借著自己的職務之便,將應該給農民的補貼揣進了自己的口袋,導致農民利益受到很大的損害,因此這類人也是要一查到底的物件。

第四類:村民小組的組長

農村有些村子因為管轄人口眾多,所以難免要分散管理,將一個大村子分為若干小組,每個小組由村民自己選擇一個小組長,小組長主要負責村上日常事務管理,上報領取補貼的名單,宣傳上面的政策等,是直接和農民接觸的人。由於上面不是很瞭解農村的真實情況,因此主要資訊回饋還是來源於小組長,一旦小組長作風不正,將直接損害國家在農民心中的形象,因此這類人是必須要一查到底的人,也是農民呼聲最高的要嚴查的人。

以上四類人,是直接關係到農民的利益是否能得到保障的人,也是容易出“蒼蠅”的人。因此,明年起,國家將出手嚴查這四類人,並且要一查到底,這四類人是逃不掉了,農民朋友拍手稱快!你們覺得這樣的力度夠嗎?

由於上面不是很瞭解農村的真實情況,因此主要資訊回饋還是來源於小組長,一旦小組長作風不正,將直接損害國家在農民心中的形象,因此這類人是必須要一查到底的人,也是農民呼聲最高的要嚴查的人。

以上四類人,是直接關係到農民的利益是否能得到保障的人,也是容易出“蒼蠅”的人。因此,明年起,國家將出手嚴查這四類人,並且要一查到底,這四類人是逃不掉了,農民朋友拍手稱快!你們覺得這樣的力度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