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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毛巾遮擋車輛號牌 謊稱是朋友惡作劇欲逃避處罰

近日,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在施甸縣保永公路附近執行巡邏任務時,

發現一輛紅色小轎車車牌被一塊毛巾遮擋,致使無法看清車牌,存在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

民警在將該車攔停後,對駕駛員李某進行詢問,但李某一直堅稱是朋友在和自己惡作劇,並不是自己故意遮擋號牌。但當民警追問其朋友惡作劇的具體經過時,李某的回答前後矛盾、難圓其說。

最終,在事實面前,李某承認自己為了在駕車時逃避監控抓拍,

從而私自使用毛巾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蜀黍挨你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於故意遮擋、汙損機動車號牌的行為,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一次記12分。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兩千元以上五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