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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人民的名義》,劃金融知識點

斥資不到1.2億元打造的《人民的名義》,竟做出了現象級的國產電視劇。

跟廣大人民群眾一樣,阿金也著實被劇裡的花式點鈔、面“幣”思過場面所震驚,被網友們的腦洞所折服,什麼“達康書記別低頭,GDP會掉”“達康書記的GDP我們來守護”……

不過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混跡財經圈多年的阿金,跟你聊聊這部反腐劇,劃劃知識點。

怎樣守護達康書記的GDP?

很早之前,有個關於GDP的段子:

兩個經濟學的學生在大街上散步,看到路上一坨翔。

A和B打賭,你把這坨翔吃了,我給你10萬。

B真吃了,掙了10萬。

繼續往前走,又遇到一坨翔,這時不甘心的B想報仇,對A說,你吃了這坨翔,我給你10萬!

A也吃了,得10萬。

這時,倆人面面相覷:一分錢沒賺到,還吃了一坨翔。

回到學校告知老師,這老師驚呼:你們創造了20萬的GDP啊!

這麼說來,幫達康書記創造GDP,吃……就行了啊。相信了,你就圖樣圖森破了!當年,聽到這個故事的時候,阿金還小,差點就相信了。其實,GDP還真沒有那麼簡單。

GDP的概念裡有三個必備條件:

(1)擁有一定的經濟活動場所,如住房、廠房等;

(2)具有一定的經濟活動規模;

(3)具有一定的經濟活動時間,

一般在一年以上。

可以看出,上面吃翔的倆人並未能創造出GDP,他們有一定的經濟活動產所——路邊,具有一定的經濟活動規模——20萬,但是不滿足第三個條件,一般在一年以上。倆人吃翔只是偶爾為之,除非他們吃上隱,或者具有很高的覺悟,為了提高GDP原意經常為之。

當然,以上只是課前小段子,GDP的解釋沒那麼簡單;關於這部劇的金融知識點,更沒那麼簡單。

(咳咳……敲黑板,拿板凳)

閒話不多說,

乾貨奉上。

編劇周梅森 是作家更是股民

大風廠的股權爭奪戰可謂是全劇的主線,這背後,確和該劇作者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作家周梅森,阿金最早瞭解他的是另外一個身份——財經周梅森。周梅森,一個擁有20多年股齡的老股民,下海經過商,還從事過房地產開發、事業經營、證券投資。

作為一個被寫作耽誤的金融人士,他的故事要從十多年的一次炒股說起。

周梅森在2002年選擇入股金豐投資,

成為其第一大流通股股東。後來,因股權分置問題,他和金豐投資之間出現糾紛。

隨後,這位牛哄哄的作家使用自己專長維護權利,《作家周梅森致全國流通股股東的一封公開信》《周梅森致非流通大股東並國資部門的公開信》和《周梅森致管理層的公開信》,他的這三封公開信通過財經媒體和網路發表後激起了沖天的波瀾。

最後的結果是: 金豐投資的股改方案直接被否決。某部門被主管罵“連一個周梅森都搞不定”。

因為這件事,作家周梅森成了財經版的頭條常客,也贏得了7千萬中小股民的尊重,被稱為“劍客”。他被形容為“一個名人殺掉一家上市公司”“發動了一場股民起義”。

也正因此,周梅森提名了當年的CCTV中國經濟年度社會公益人物。

在信裡,周梅森這樣寫道:

“我做夢也沒有想到,這個市場會壞到這種程度:除了瘋狂的投機者、市場操縱者和你們這些只會圈錢的國有大股東,包括我和我的親屬朋友在內的7000萬普通投資者幾乎沒有誰真正分享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的豐碩成果,倒是一個個分享了虧損累累、血本無歸,甚至是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的巨大莫名的痛楚。

股票這個名詞成了許多中國家庭最敏感的話題,那是不可觸摸的痛,刻骨銘心的痛!股市成了國民財富的絞肉機,成了中國經濟的反向晴雨錶!這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難道你們這些股東就沒有義務和我一起反思懺悔嗎?同志們,是懺悔的時候了!”

情真意切。

他寫道:“從來就沒有救世主,您的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上,站出來。

周梅森引用了《聖經.新約》裡的一句話:“讓凱撒的歸凱撒,讓人民的歸人民。”這句話,同樣出現在《人民的名義》中。

周梅森的這個經歷,寫進了《人民的名義》裡,於是就出現了蔡成功背地裡出賣大風廠普通員工股權,陳老四處奔走為普通職工爭取股權的情節,劇中的陳老頗有當年周梅森寫下三封公開信為散戶代言的風采。

由股權質押談《公司法》和《擔保法》

劇中,蔡成功以公司全部股權質押作為擔保,向山水集團借了5000萬,到期未還。最後,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簽訂的《質押協議》,將大風廠全部股權判給了山水集團。

大風廠股權結構為員工持股49%,蔡成功持股5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由此我們可以得知,大風廠股權質押需經股東會會議審議。

但是由蔡成功和公司工會主席的談話,以及大風廠員工的說明中可知,大風廠的股權質押並沒有經過股東大會審議。因此,大風廠的股權質押手續存在偽造嫌疑。是蔡成功造假水準高超,還是法院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還是兼而有之?

劇中,中級人民法院根據《質押協定》將大風廠的股權直接判給山水集團,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根據法律規定,山水集團可以選擇通過將大風廠的股權折價來實現債權。

在以上種種不正常的情況下,法院依然粗暴地把大風廠直接判給了山水集團。至此,阿金認為至今都存在感不強的法院,後面很有可能被牽連出來,刷存在感。

阿金在這裡提醒:股權質押是把雙刃劍,用起來要謹慎。

說說過橋貸款那點事

劇中,大風服飾老闆蔡成功,每年都會向京州城市銀行貸款用於所謂的經營,其實就是新貸還舊貸。但是新貸款需要時間,蔡成功又等不得,於是他就向山水集團借了5000萬的過橋貸款,借款期限為6天,日息為千分之四,為了確保債權實現,蔡成功以公司全部股權質押作為擔保。

如果,蔡成功的銀行貸款順利得到審批的話,會把欠山水集團的過橋款還上。但不幸的是今年的貸款,蔡成功並沒有成功。

以往蔡成功貸款都可以順利到手,是因為他跟城市銀行副行長歐陽菁有過多次合作,每次貸款他都會給歐陽菁50萬好處費。

這次銀行的斷貸,最直接的後果就是大風廠借山水集團的5000萬還不上,半年後的本息加起來都飆至8000萬,最後被山水集團起訴,賠掉了整個大風廠,山水集團高小琴成為大風廠的實際控制人,還把大風廠1300多名職工安置的爛攤子丟給了蔡成功。

就在高小琴拿到大風廠的實際控制權之後,大風廠所在的光明峰成為京州重點開發區,土地價值飆升至10個億!難怪京州市公安局局長趙東來情緒激動地罵,這是赤裸裸的搶劫!

拋開劇情,我們先來說說這個過橋貸款的事。

過橋貸款,又稱搭橋貸款,通俗來講就是短期的、臨時性借款。

“過橋”多發生在金融機構與金融機構、企業與金融機構之間。

看上去過橋貸款對於中小企業來說是及時雨,但隱藏著巨大的風險。在劇中,本金5000萬,日息4‰,即年利率為144%。按照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約定年利率超過36%,即為高利貸。

大風廠的無奈,是幾年前國內部分小企業的真實寫照:銀行融資難,但為企業不死,只能冒高風險去借高利貸。

高利貸,是吞噬企業的惡狼。

這部劇的籌拍期是2015年,小說成稿時間更早。目前,小微企業的融資環境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國家也越來越重視中小企業的發展問題,今年的兩會上,“中小微企業融資難”更是被寫進了政府工作報告中。

在這樣的環境下,多家有代表性的金融服務公司出現,為廣大急需貸款的小微企業帶來了及時雨。

你不知道的事

縱觀整劇,企業融資失敗是腐敗的導火線。試想一下,如果當時蔡成功找到了海爾金控做全套融資解決方案,他會向達康書記老婆行賄嗎?山水集團會有機可乘嗎?“116”事件會發生嗎?丁義診會被咬出來,副國級大佬會被拉下馬嗎?

海爾金控,立足新金融、服務全產業。

打完收工。

某部門被主管罵“連一個周梅森都搞不定”。

因為這件事,作家周梅森成了財經版的頭條常客,也贏得了7千萬中小股民的尊重,被稱為“劍客”。他被形容為“一個名人殺掉一家上市公司”“發動了一場股民起義”。

也正因此,周梅森提名了當年的CCTV中國經濟年度社會公益人物。

在信裡,周梅森這樣寫道:

“我做夢也沒有想到,這個市場會壞到這種程度:除了瘋狂的投機者、市場操縱者和你們這些只會圈錢的國有大股東,包括我和我的親屬朋友在內的7000萬普通投資者幾乎沒有誰真正分享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的豐碩成果,倒是一個個分享了虧損累累、血本無歸,甚至是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的巨大莫名的痛楚。

股票這個名詞成了許多中國家庭最敏感的話題,那是不可觸摸的痛,刻骨銘心的痛!股市成了國民財富的絞肉機,成了中國經濟的反向晴雨錶!這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難道你們這些股東就沒有義務和我一起反思懺悔嗎?同志們,是懺悔的時候了!”

情真意切。

他寫道:“從來就沒有救世主,您的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上,站出來。

周梅森引用了《聖經.新約》裡的一句話:“讓凱撒的歸凱撒,讓人民的歸人民。”這句話,同樣出現在《人民的名義》中。

周梅森的這個經歷,寫進了《人民的名義》裡,於是就出現了蔡成功背地裡出賣大風廠普通員工股權,陳老四處奔走為普通職工爭取股權的情節,劇中的陳老頗有當年周梅森寫下三封公開信為散戶代言的風采。

由股權質押談《公司法》和《擔保法》

劇中,蔡成功以公司全部股權質押作為擔保,向山水集團借了5000萬,到期未還。最後,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簽訂的《質押協議》,將大風廠全部股權判給了山水集團。

大風廠股權結構為員工持股49%,蔡成功持股5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由此我們可以得知,大風廠股權質押需經股東會會議審議。

但是由蔡成功和公司工會主席的談話,以及大風廠員工的說明中可知,大風廠的股權質押並沒有經過股東大會審議。因此,大風廠的股權質押手續存在偽造嫌疑。是蔡成功造假水準高超,還是法院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還是兼而有之?

劇中,中級人民法院根據《質押協定》將大風廠的股權直接判給山水集團,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根據法律規定,山水集團可以選擇通過將大風廠的股權折價來實現債權。

在以上種種不正常的情況下,法院依然粗暴地把大風廠直接判給了山水集團。至此,阿金認為至今都存在感不強的法院,後面很有可能被牽連出來,刷存在感。

阿金在這裡提醒:股權質押是把雙刃劍,用起來要謹慎。

說說過橋貸款那點事

劇中,大風服飾老闆蔡成功,每年都會向京州城市銀行貸款用於所謂的經營,其實就是新貸還舊貸。但是新貸款需要時間,蔡成功又等不得,於是他就向山水集團借了5000萬的過橋貸款,借款期限為6天,日息為千分之四,為了確保債權實現,蔡成功以公司全部股權質押作為擔保。

如果,蔡成功的銀行貸款順利得到審批的話,會把欠山水集團的過橋款還上。但不幸的是今年的貸款,蔡成功並沒有成功。

以往蔡成功貸款都可以順利到手,是因為他跟城市銀行副行長歐陽菁有過多次合作,每次貸款他都會給歐陽菁50萬好處費。

這次銀行的斷貸,最直接的後果就是大風廠借山水集團的5000萬還不上,半年後的本息加起來都飆至8000萬,最後被山水集團起訴,賠掉了整個大風廠,山水集團高小琴成為大風廠的實際控制人,還把大風廠1300多名職工安置的爛攤子丟給了蔡成功。

就在高小琴拿到大風廠的實際控制權之後,大風廠所在的光明峰成為京州重點開發區,土地價值飆升至10個億!難怪京州市公安局局長趙東來情緒激動地罵,這是赤裸裸的搶劫!

拋開劇情,我們先來說說這個過橋貸款的事。

過橋貸款,又稱搭橋貸款,通俗來講就是短期的、臨時性借款。

“過橋”多發生在金融機構與金融機構、企業與金融機構之間。

看上去過橋貸款對於中小企業來說是及時雨,但隱藏著巨大的風險。在劇中,本金5000萬,日息4‰,即年利率為144%。按照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約定年利率超過36%,即為高利貸。

大風廠的無奈,是幾年前國內部分小企業的真實寫照:銀行融資難,但為企業不死,只能冒高風險去借高利貸。

高利貸,是吞噬企業的惡狼。

這部劇的籌拍期是2015年,小說成稿時間更早。目前,小微企業的融資環境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國家也越來越重視中小企業的發展問題,今年的兩會上,“中小微企業融資難”更是被寫進了政府工作報告中。

在這樣的環境下,多家有代表性的金融服務公司出現,為廣大急需貸款的小微企業帶來了及時雨。

你不知道的事

縱觀整劇,企業融資失敗是腐敗的導火線。試想一下,如果當時蔡成功找到了海爾金控做全套融資解決方案,他會向達康書記老婆行賄嗎?山水集團會有機可乘嗎?“116”事件會發生嗎?丁義診會被咬出來,副國級大佬會被拉下馬嗎?

海爾金控,立足新金融、服務全產業。

打完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