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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糾紛不還錢成“老賴”,煙臺人見到這個“老賴”一定要舉報!

案情介紹:原告邱立敏訴被告范永慶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於2016年12月16日判決被告范永慶向原告賠償人民幣58319.42元。案件受理費1635.94元,由被告負擔。本院於2017年6月5日、2017年7月15日分別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傳票、申報財產令、決定書,

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後三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至今未履行。

執行案號:(2017)魯0686執685號

失信被執行人:范永慶

性別:男

年齡:30歲

立案時間:2017.06.03

身份證號碼:3706861987****1312

執行法院:棲霞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書:(2016)魯0686民初1797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棲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59955.36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戶籍所在地:棲霞市臧家莊鎮策裡於家村2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