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職能50問」檢察機關的內設機構有哪些?
前言
你知道檢察機關是做什麼的嗎?你瞭解檢察機關的職能有哪些嗎?……
為使社會各界更好地瞭解、監督和支援檢察工作,小西和小夥伴們編寫了《檢察職能50問》,以“問答”方式,簡明扼要地介紹人民檢察院的各項職能職責。
你不知道的檢察機關,都可以在這裡找到答案。小本本請準備好,小西喊你來記筆記了!
第七問
檢察機關的內設機構有哪些?
根據現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最高人民檢察院根據需要,設立若干檢察廳和其他業務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可以分別設立相應的檢察處、科和其他業務機構。檢察機關內設機構的設置和名稱,在不同歷史階段根據工作需要也進行了不同的調整和變動,但通常是根據偵查、審查逮捕、公訴、訴訟監督等職能設置不同的業務機構。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按照“三個適當分離”(即訴訟職能與監督職能適當分離、案件管理與案件辦理適當分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權與檢察權適當分離)、專業化和精簡效能的原則,
在完善司法責任制改革的過程中,廣西檢察機關積極推動基層檢察院內設機構優化整合,其中,50人以下的基層檢察院內設機構整合為5個左右,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整合為7個左右,100人以上的整合為9個左右,
今天的問題你會答了嗎?
下次再有人問到,請第一時間拿出今天的小本本
明天小西繼續給大家做筆記~~
編輯:白露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