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參與兒女生活的界限在哪裡?
Q:這是我女兒的事情,女兒結婚一年多就離婚了,她在家裡不做任何家務事,
顧歌說
很多女孩子,在遇到一些挫折之後,會通過食物、購物去調節情緒。這類現象也衍生出一些新名詞:暴食症,購物狂等。你女兒有沒有過度消費,要根據她實際的收入情況來看,當然跟過去比是有所增長。其實,在某種程度上,這是一種正常的情緒宣洩。她找不到其他的管道,就通過購物來平衡一下自己的內心。這裡的潛臺詞是:我過去那麼節省,
購物不能被單純得定義為一件壞事,這也是一種改變。有的時候人經歷過一些變故後,會呈現出全新的自我。當然家庭成員的離婚事件會影響整個家庭,特別是情感非常投入的家庭,都會為她痛苦。媽媽感到很自責,這是最痛苦的事情。你的女兒有一點痛苦的話,你就會抑鬱了。
顧歌:你女兒有沒有長大?
來電女士:沒長大呀。
顧歌:那你的女兒有沒有權利來為自己的事情做主啊?
來電女士:她依賴性很強,但是有些事情她又主張很大。
通過你的回答得知,把一個成年的已經結過婚的女人當成一個小孩子。
你越是幫她承擔,你女兒在思想上就越長不大。因為她結婚過日子,都是她自己過的,但是如果你的影子一直在,一直滲透到她的思想的話,
而且,離婚一定是一種痛苦的選擇,但是這種選擇一定是朝向一個不痛苦的方向而去的。因為痛苦而選擇,做出選擇就是為了不痛苦。我生病打針是痛苦的,但是打針是為了不痛苦,是不是?女兒離婚是為了未來的不痛苦,可以選擇一個全新的生活。你可以幫你的女兒介紹男朋友,這是你可以去做的,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