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膽子肥,逃避87萬債務,珠海這個“老賴”跟法院耍起了“36計”

南都訊 記者朱鵬景 通訊員王斌 梁倩雯 位於珠海新香洲的一家餐廳因拖欠多個供應商的貨款達87萬元,為了逃避執行,該餐廳主要負責人竟然使出了“渾身解數”,與法院法官鬥智鬥勇。

最終,香洲法院通過傳喚、搜查、扣押、拘留等多種強制執行措施,成功執行債務。

負責人 “躲貓貓”

被執行人是一家位於新香洲的餐廳,李某某是該餐廳的大股東和主要負責人。因長期拖欠多個供應商貨款等款項,該餐廳被起訴至香洲法院,共涉及3宗案件。香洲法院審理後,判決其應支付相應款項共計87萬餘元。上述判決生效後,該餐廳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

三案的當事人分別向香洲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由於餐廳主要負責人李某某拒絕簽收法院依法送達的執行通知、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2016年12月6日晚,香洲法院執行人員前往該餐廳直接送達,但當晚李某某並不在場。此前,香洲法院執行人員已發現,該餐廳雖一直在經營,但銀行帳戶存款金額很少,且一直沒有變化,十分蹊蹺。因此,當晚執行人員要求李某某的兒子李某棉拿出營業用的POS機,

進行現場刷卡操作,發現POS機連接的是李某某的帳戶,而非餐廳銀行帳戶。

隨後,執行人員與李某某電話聯繫,要求他前往法院解決相關事宜,他謊稱已回了老家,然而,當執行人員再次前往該餐廳時,卻發現李某某就在現場。執法人員上前詢問,李某某當場否認自己是李某某,執法人員立即叫來申請執行人現場指認,李某某才承認了自己的身份。當天,李某某及其兒子李某棉作出書面承諾稱,

將分期履行債務,但此後仍然沒有主動履行承諾。

鑒於上述情況,香洲法院於2017年3月8日中午依法對被執行人營業場所進行搜查。期間,該餐廳工作人員極不配合搜查工作,並多次作虛假陳述。在向其告知不配合執行工作的法律後果後,執行人員依法強行打開該餐廳的財務室,發現李某某兒子李某棉躲在裡面,卻一直拒不開門。執行人員依法扣押了被執行人的一批財務資料及一台記帳用的電腦主主機殼。

香洲法院執行人員對扣押到的財務資料認真審查後,發現該餐廳近幾個月的營業額每月均在100萬元以上,但餐廳收支都不通過餐廳銀行帳戶,而是以現金或者POS機刷卡到李某某等人的銀行帳戶上,以逃避執行。結合該餐廳的股權結構情況以及申請執行人的陳述等證據,可以充分證明李某某確為該餐廳的實際控制人和主要負責人。

躲避執行終被司法拘留

由於被執行人的主要負責人李某某屢次以各種方式逃避執行,香洲法院決定對其實施司法拘留。2017年3月30日晚,執行人員在李某某住所對其依法進行司法拘留,並將其送到拘留所收押。

4月1日,被執行人代理律師向香洲法院提出由案外人提供房產擔保,被執行人分期給付的履行方案,但申請執行人不同意該履行方案。考慮到當時李某某已被限制人身自由,還將可能會被追究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責任,被執行人最終於當日下午通過李某某親屬向香洲法院支付了所涉3宗案件全部執行款及執行費共計87萬餘元,申請執行人順利拿到了各自被拖欠的貨款。4月10日,申請執行人向香洲法院執行局送來了錦旗。

4月1日,被執行人代理律師向香洲法院提出由案外人提供房產擔保,被執行人分期給付的履行方案,但申請執行人不同意該履行方案。考慮到當時李某某已被限制人身自由,還將可能會被追究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責任,被執行人最終於當日下午通過李某某親屬向香洲法院支付了所涉3宗案件全部執行款及執行費共計87萬餘元,申請執行人順利拿到了各自被拖欠的貨款。4月10日,申請執行人向香洲法院執行局送來了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