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說|沒有交通信號燈的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怎麼認定?
小編述案情:經過渤海東路與華東街十字路口時,看到發生交通事故,便順手記錄,沒有交通信號燈,兩輛機動車相撞到底怎麼辦?以行車方向判斷,應該是三輪車由北向南行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二項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
通俗來說就是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三輪車到十字路口時傷害的是卡車的司機,而卡車行駛至十字路口時,對司機的危害性相對小,結合幹道先行原則,所以應該是三輪車讓行卡車。
小編提醒:在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或者沒交警、標識的十字路口一定要小心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