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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溥儀的老婆,婚後所生的孩子被丟進火爐

1922年,已滿16歲的婉容因其不僅容貌端莊秀美、清新脫俗,且琴棋書畫無所不通而在貴族中聞名遐邇。同年,被選入宮,成為清朝史上最後一位皇后。

然而婉容的當選並不是因為她的美麗與多才,而是在瑾皇貴妃(端康皇貴妃)的堅持下,溥儀才勉強圈點的。因為皇帝溥儀第一個圈中者為文繡而非婉容,但文繡長相平平,當時十七歲的婉容卻出落得美麗高貴,而且她的家世顯赫,最後溥儀還是選了婉容當皇后。而文繡既被皇帝圈上了,

也不能再嫁別的人,於是成為了妃子。1911年,中國延續了2000多年的帝制結束,國家從君主制走向共和。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給予清室的優待條件是“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尊號仍存不廢,中華民國以各外國君主之禮相待。”為此,遜帝溥儀的婚禮還是完全照搬皇帝大婚的禮儀,民國政府特准皇后的“鳳輿”從東華門抬進紫禁城的後半部。1922年11月30日,婉容成為名義上的皇后。

末代皇帝,溥儀的皇后婉容,是一個端莊脫俗的女子,琴棋書畫,樣樣精通,她的名字來自《洛神賦》:”翩若驚鴻,婉若游龍。”是滿洲正白旗(達斡爾族),非常漂亮,就是按照現在的審美也是一個嬌美人。

然而就在她為溥儀生下一個孩子時,溥儀卻發了瘋似的,將嬰兒投進了熊熊燃燒的火爐,隨著嬰兒慘烈的啼哭,小小的肉體便化為了灰燼。溥儀為什麼這麼幹?一條小生命啊,難道不是龍種嗎?

事實證明,不是的,溥儀沒那麼傻。他只是懷疑婉容生的孩子不是他的,有人給皇帝戴綠帽子。但是,確鑿無疑,孩子不可能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