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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王朝喜歡打大臣屁股,原來另有隱情!(上)

原創作者:穿山乙

中國歷朝歷代都有各式各樣的弊政。而明朝仿佛特別多,清修《明史·刑法志》論曰:“刑法有創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東西廠、錦衣衛、鎮撫司獄是已。是數者,殺人至慘,

而不麗於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極。舉朝野命,一聽之武夫、宦豎之手,良可歎也”。秉承清朝皇帝的指示,清人筆下的明代社會儼然成為刑法濫用、無法無天的一個“黑暗世界”,而其中最為人詬病的一個暴政就是廷杖。歷史的真相如何?廷杖到底帝王專橫的暴政還是另有隱情?讓我們先從廷杖的起源說起。

杖刑本是古代王朝處罰罪犯的五刑之一,帝王將杖責用於朝堂之上,

對文武官員實施棍打或者鞭抽,以示侮辱和懲罰,統稱之為“廷杖”。清修《明史》的刑法志說廷杖始于明太祖朱元璋,首先此說即為不確。考諸史冊,廷杖事件屢見不鮮。一向以仁義著稱於世的漢光武帝劉秀就曾經杖責過大臣。丁邯以疾病為籍,不願意就職,光武帝大怒,在朝堂之上,對其杖責數十,逼其就範。但丁邯寧死不從,光武帝只好不了了之。東漢明帝劉莊嚴峻治國,九卿者多有被鞭杖者。
後左雄諫言後,東漢王朝始廢杖責之刑。三國東吳大帝孫權因為廢立太子事件,將尚書僕射屈晃杖責一百。北周宣帝宇文贇經常用杖刑來處分官員,甚至後宮嬪妃也多有受刑者。到了隋文帝事情,杖責官員更是發揚光大,上升到了國家法律層面。隋文帝在朝堂上杖責官員,多時一日可達四次,參軍李君才因為勸說隋文帝不要對高潁過於崇信,被當庭用馬鞭抽死;兵部侍郎馮基因為諫言,
被楊堅活活廷杖而死。開皇十七年,楊堅更是發佈了詔書說:“各司屬下官員,如果有過失,並沒有觸犯法律,上司官員也可以律外用杖責之刑。唐明皇李隆基更是不顧張說等人以“刑不上士大夫”為辭的勸阻,多次在朝堂上當眾杖責官員。

宋代文官士大夫待遇之厚,幾為歷代之冠。 “與皇帝共治天下”的文官們待遇優厚,生活瀟灑,朝廷上意氣風發,

自然沒有廷杖之事發生。金元以降,風氣又為之一變。金元為塞北王朝,少數民族政權的主奴習俗被帶入朝堂。元世祖忽必烈時期,朝廷內外大臣被視作奴僕,說打就打,說殺就殺,君臣關係開始變為主奴關係。這種治國理念不能說沒有影響到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於是就有了廷杖最為嚴重的時期——明代。

電視劇《大明王朝1556》中的廷杖場景

廷杖在整個明代實施的頻率和次數是由少變多,到達一個高峰後,又由多變少。明朝從洪武到弘光十七帝,只有建文、永樂、洪熙、宣德、弘治、泰昌、弘光等七帝在位期間沒有對大臣實施過廷杖。總體來看,可以將廷杖的發展分為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從洪武到景泰年間,廷杖總體趨勢是由少變多,相比來說,在整個明朝算是低潮期。洪武八年,刑部主事茹太素陳時務,上萬言書,言語之間多有忤旨,明太祖朱元璋怒,召茹太素當面責備,並杖責於朝。這也是明代記載的第一次廷杖事件。洪武十三年,永嘉侯朱亮祖父子因罪大惡極,被明太祖下令當庭鞭打至死。第二年,工部尚書薛祥因親屬犯罪受到牽連,被廷杖而死。洪武六年,朱元璋在工部尚書王肅坐法當笞時說過:“六卿貴重,不宜以細故辱。”隨著明朝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吏治貪腐、開國功臣不法之舉漸漸增多、文武官員沿襲前元故習......這些都成為阻礙大明王朝健康發展的社會問題。出身民間的開國雄主朱元璋為了保朱家江山之長久穩定,只好以重典治國為圭臬。嚴以治官吏,成為朱元璋的治國思想,廷杖恰在此時出現並不是偶然的。但洪武朝廷杖的實施只是偶爾為之,並未成為常態。明太祖的這種重典治國的思想跟洪武祖制一起,成為後世皇帝治國的不二法門,這也是廷杖得以延續的一個原因所在。建文到宣德四朝,因為各種原因,廷杖並未見諸史冊。直到正統朝,因為權宦王振的掌權,文官集團和皇權時有衝突,這時候廷杖漸漸開始增多。景泰朝,因為大臣對易儲事件的諍諫,引發了一系列廷杖事件,天順朝,復辟的明英宗出於樹立權威的目的也有過幾次廷杖事件。不過,總得來說,第一個階段,廷杖並未成為明朝皇帝懲戒大臣的常態。

第二個時期從明憲宗成化朝到明世宗嘉靖朝,廷杖次數逐漸變多,直到整個明朝的高峰。成化一朝,史載廷杖大臣達十余次之多。原因有時政諫言、諫阻傳奉官、諫阻崇信僧道和專寵萬貴妃等。這一時期廷杖事件增多,與後世不同的是,此時並未出現大臣被杖斃的事件。廷杖之目的為了當眾羞辱並懲戒大臣,受杖之時,大臣可以穿上厚厚的棉服或者毯子保護臀部,一般刑後休息三到五個月即可痊癒,因此並無死亡事件發生。繼位的弘治皇帝是整個中國歷史上都難得的寬仁之君,所以他在位期間,並無廷杖發生。正德年間成為明史上廷杖事件的第一個高峰期,大致原因一是出於群臣諫阻南巡事件,二是正德皇帝支持的太監劉瑾與文官集團的衝突。脫衣廷杖成為增加廷杖傷亡率的原因,沒有了厚毯子和棉服的保護,被廷杖的官員能否存活就看自身的體質了。劉瑾擅權背後是明武宗整飭吏治、振興帝國的雄心,作為皇權的代理人,劉瑾革新的措施多有損害文官集團利益之處,廷杖作為直接的人身懲戒,有利有弊,在懲處一部分確實存在不法之舉的官員同時,劉瑾為了私人恩怨也打擊了一些正直官員,而廷杖的大規模實施,無疑也加重了明代的君臣衝突。得罪了文官集團的正德皇帝和劉瑾也因此被訂上了“歷史的恥辱柱”!

繼位的嘉靖皇帝更是創造了明代廷杖的紀錄,左順門“爭大禮”事件一次性杖斃17名官員,他在位四十五年間,明代的廷杖到達一個最高峰,諫阻煉丹、彈劾嚴嵩等一系列事件使得整個嘉靖朝廷杖事件不斷,嘉靖帝“嚴以治吏、寬以待民”的治國理念也得到了淋漓盡致的體現。

陳寶國飾演的嘉靖皇帝

第三個時期從明穆宗隆慶帝到明安宗弘光帝,廷杖次數逐漸變少。隆慶六年間,廷杖次數相比嘉靖一朝,不啻天淵。萬曆年間,影響最大的廷杖事件是萬曆五年的奪情事件,其他則因立儲和言官諫言事件偶有廷杖之舉。一月天子泰昌帝在位短,並無廷杖之事。天啟年間,因為魏忠賢有皇權的支持,與東林黨為敵,釀成了多次廷杖事件。崇禎帝期間廷杖只是偶然存在,到了弘光時,祁彪佳上疏言廷杖、詔獄和輯事之弊,大學士姜曰廣鼎力贊成,此事朝廷卻並未允准。但是終弘光一朝,也沒有發生過廷杖之事。

欲知後事,下文分解。

相比來說,在整個明朝算是低潮期。洪武八年,刑部主事茹太素陳時務,上萬言書,言語之間多有忤旨,明太祖朱元璋怒,召茹太素當面責備,並杖責於朝。這也是明代記載的第一次廷杖事件。洪武十三年,永嘉侯朱亮祖父子因罪大惡極,被明太祖下令當庭鞭打至死。第二年,工部尚書薛祥因親屬犯罪受到牽連,被廷杖而死。洪武六年,朱元璋在工部尚書王肅坐法當笞時說過:“六卿貴重,不宜以細故辱。”隨著明朝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吏治貪腐、開國功臣不法之舉漸漸增多、文武官員沿襲前元故習......這些都成為阻礙大明王朝健康發展的社會問題。出身民間的開國雄主朱元璋為了保朱家江山之長久穩定,只好以重典治國為圭臬。嚴以治官吏,成為朱元璋的治國思想,廷杖恰在此時出現並不是偶然的。但洪武朝廷杖的實施只是偶爾為之,並未成為常態。明太祖的這種重典治國的思想跟洪武祖制一起,成為後世皇帝治國的不二法門,這也是廷杖得以延續的一個原因所在。建文到宣德四朝,因為各種原因,廷杖並未見諸史冊。直到正統朝,因為權宦王振的掌權,文官集團和皇權時有衝突,這時候廷杖漸漸開始增多。景泰朝,因為大臣對易儲事件的諍諫,引發了一系列廷杖事件,天順朝,復辟的明英宗出於樹立權威的目的也有過幾次廷杖事件。不過,總得來說,第一個階段,廷杖並未成為明朝皇帝懲戒大臣的常態。

第二個時期從明憲宗成化朝到明世宗嘉靖朝,廷杖次數逐漸變多,直到整個明朝的高峰。成化一朝,史載廷杖大臣達十余次之多。原因有時政諫言、諫阻傳奉官、諫阻崇信僧道和專寵萬貴妃等。這一時期廷杖事件增多,與後世不同的是,此時並未出現大臣被杖斃的事件。廷杖之目的為了當眾羞辱並懲戒大臣,受杖之時,大臣可以穿上厚厚的棉服或者毯子保護臀部,一般刑後休息三到五個月即可痊癒,因此並無死亡事件發生。繼位的弘治皇帝是整個中國歷史上都難得的寬仁之君,所以他在位期間,並無廷杖發生。正德年間成為明史上廷杖事件的第一個高峰期,大致原因一是出於群臣諫阻南巡事件,二是正德皇帝支持的太監劉瑾與文官集團的衝突。脫衣廷杖成為增加廷杖傷亡率的原因,沒有了厚毯子和棉服的保護,被廷杖的官員能否存活就看自身的體質了。劉瑾擅權背後是明武宗整飭吏治、振興帝國的雄心,作為皇權的代理人,劉瑾革新的措施多有損害文官集團利益之處,廷杖作為直接的人身懲戒,有利有弊,在懲處一部分確實存在不法之舉的官員同時,劉瑾為了私人恩怨也打擊了一些正直官員,而廷杖的大規模實施,無疑也加重了明代的君臣衝突。得罪了文官集團的正德皇帝和劉瑾也因此被訂上了“歷史的恥辱柱”!

繼位的嘉靖皇帝更是創造了明代廷杖的紀錄,左順門“爭大禮”事件一次性杖斃17名官員,他在位四十五年間,明代的廷杖到達一個最高峰,諫阻煉丹、彈劾嚴嵩等一系列事件使得整個嘉靖朝廷杖事件不斷,嘉靖帝“嚴以治吏、寬以待民”的治國理念也得到了淋漓盡致的體現。

陳寶國飾演的嘉靖皇帝

第三個時期從明穆宗隆慶帝到明安宗弘光帝,廷杖次數逐漸變少。隆慶六年間,廷杖次數相比嘉靖一朝,不啻天淵。萬曆年間,影響最大的廷杖事件是萬曆五年的奪情事件,其他則因立儲和言官諫言事件偶有廷杖之舉。一月天子泰昌帝在位短,並無廷杖之事。天啟年間,因為魏忠賢有皇權的支持,與東林黨為敵,釀成了多次廷杖事件。崇禎帝期間廷杖只是偶然存在,到了弘光時,祁彪佳上疏言廷杖、詔獄和輯事之弊,大學士姜曰廣鼎力贊成,此事朝廷卻並未允准。但是終弘光一朝,也沒有發生過廷杖之事。

欲知後事,下文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