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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飛無人機滿足四條件 或將不需申請飛行計畫

因成都雙流機場無人機擾航事件頻發,無人機管理進入快車道,除了日前出爐的實名制登記規定外,一份無人機飛行管理規定目前正在徵求意見。

無人機/圖 來源網路

記者獲悉,上述規定將民用無人機分為微型以外的無人機。而此前公佈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要求進行實名登記的標準是最大起飛品質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無人機。

多位參與規定徵求意見的人士介紹,這些爭議條款都開會討論過,

包括對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定義,正式出臺的版本可能還將有所調整。

在飛手資質證照方面,操作輕型無人機不需要持有證照,但需掌握相應風險警告或者運行守法要求,熟悉操作說明。

輕型無人機在具備可靠的被監視能力、空域保持能力,且始終在機組目視視距內飛行的,在劃設的允許飛行空域內不需要申請飛行計畫。其他情況下,則需要按規定申請飛行計畫。

輕型無人機飛行空域,由飛行管制部門在除重要目標、政府機關等重要區域,以及機場、車站、碼頭等人口稠密區外劃設,通常真高上限不超過120米。

如果要申請飛行計畫,就要走一系列程式,目前意見稿中有12項要求,並對申請時間和批復時間也做了細節規定。飛行計畫批准後,無人機在飛行前、飛行中、飛行結束後也有一些規定動作的要求。

此外,還有一些飛行限制,微型以外的無人機原則上不得在夜間飛行;無人機不得搭載違規品、危險品;未經批准,

也不得向地面投擲物品、噴灑液體。未經批准,禁止在移動車輛或者飛機上操控無人機飛行。

相較之下,規定對微型無人機的要求更寬鬆,對小型及以上無人機要求則更嚴格。

操作微型無人機不需要持有證照,微型無人機也一律不需申請飛行計畫。

微型無人機的飛行空域不需專門劃設,但有一些限制要求,

包括要在起降點與建築物距離大於50米的空曠地帶飛行,嚴禁在發電廠、加油站、港口及其周邊100米範圍內等飛行,嚴禁在鐵路和省級以上公路及其兩側50米範圍內飛行。

而操控小型及以上無人機都應當取得基礎培訓合格證,操控大型無人機的還應當取得執照和機型簽注。

要注意的是,因故意犯罪而曾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不得擔任中型和大型無人機飛行機組人員。

小型、中型、大型無人機飛行空域及試驗無人機,必須申請飛行空域並獲批准後方可使用,且按規定都應當申請飛行計畫。

民用無人機未按規定登記最高可罰20萬

5月17日,中國民航局公佈了《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要求實名登記工作將於2017年6月1日正式開始,對於已經擁有無人機的單位和個人,需在8月31日前完成實名登記。如果未按規定實施實名登記和粘貼登記標誌,其行為將被視為違反法規的非法行為,其無人機的使用將受影響。

但該規定並未對未進行登記將面臨何種處罰作出說明。一些人士擔心,沒有懲罰措施難以保障實名登記的落實。

一位接近中國民航局的人士分析,由於缺乏上位法依據,民航局制定的部門規章只能是倡議性的,不可能加入強制執行的條款。

正在徵求意見的無人機飛行管理規定對這些問題都給予了解決,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未按照相關規定登記的,將由民航局或民航地區管理局責令停止飛行,處以2千元至20萬元的罰款。

此外,“管理規定”還明確,對於未取得飛行合格執照而進行飛行的,將處以2萬至10萬元的罰款,兩年內不再受理當事人合格證和執照申請。

而對其他違反相關飛行規定的“黑飛”行為,視情節輕重,不僅可能面臨罰款,還可能被吊銷飛行合格證書,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該法規首度明確了無人機監管的職責權屬,即“國務院、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領導全國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工作,通過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部際聯席工作機制,協調解決管理中出現的重大問題。中國人民解放軍負責對無人駕駛航空器違法違規飛行的空中查證處置,公安部門負責違法違規飛行的地面處置。 ”

其行為將被視為違反法規的非法行為,其無人機的使用將受影響。

但該規定並未對未進行登記將面臨何種處罰作出說明。一些人士擔心,沒有懲罰措施難以保障實名登記的落實。

一位接近中國民航局的人士分析,由於缺乏上位法依據,民航局制定的部門規章只能是倡議性的,不可能加入強制執行的條款。

正在徵求意見的無人機飛行管理規定對這些問題都給予了解決,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未按照相關規定登記的,將由民航局或民航地區管理局責令停止飛行,處以2千元至20萬元的罰款。

此外,“管理規定”還明確,對於未取得飛行合格執照而進行飛行的,將處以2萬至10萬元的罰款,兩年內不再受理當事人合格證和執照申請。

而對其他違反相關飛行規定的“黑飛”行為,視情節輕重,不僅可能面臨罰款,還可能被吊銷飛行合格證書,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該法規首度明確了無人機監管的職責權屬,即“國務院、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領導全國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工作,通過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部際聯席工作機制,協調解決管理中出現的重大問題。中國人民解放軍負責對無人駕駛航空器違法違規飛行的空中查證處置,公安部門負責違法違規飛行的地面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