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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5·15殺人碎屍案”疑凶被批捕

5月31日,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法對“5.15殺人碎屍案”犯罪嫌疑人繆某某批准逮捕。

繆某某,23歲,南充某高校學生,四川涼山人。5月3日晚11時許,繆某某將與其有經濟糾紛的唐某某(女,30歲,無業,蓬安縣人)邀約至南充火車站附近某酒店房間內,用床尾巾將唐某某勒死。在確認唐某某死亡後,繆某某在衛生間內將屍體割喉放血並肢解,並於5月4日淩晨將屍塊丟至順慶區西河中以及南充某高校附近山坡草叢內。

5月17日,繆某某在雲南省瑞麗市中緬邊境被抓獲歸案。

該案犯罪手段殘忍,社會影響惡劣。案件發生後,順慶區人民檢察院迅速派員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公安機關經偵查,於5月25日提請順慶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順慶區人民檢察院受理後指派副檢察長孫林對案件進行審查,及時提訊犯罪嫌疑人,嚴格審查證據材料,對涉嫌故意殺人罪的繆某某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決定。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陳光耀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 汪仁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