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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三板創新層名單出爐,這五家公司為何被調整出層?

2017年5月31日,全國股轉公司公佈了2017年創新層掛牌公司名單,

共1393家公司入圍。相較於5月21日公佈的初篩名單,正式名單多出69家新公司,5家公司被調整出創新層。在這5家公司中,除了一銘軟體主動放棄進入創新層外,剩下的包括第六元素、東海證券、國義招標、大漢三通在內的4家公司均因公司或實際控制人被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採取了行政監管措施而被調至基礎層。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試行)》第七條,

根據第六條的規定進入創新層的掛牌公司,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最近12個月不存在以下情形:掛牌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因資訊披露違規、公司治理違規、交易違規等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採取行政監管措施或者被採取行政處罰,或者正在接受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那上述4家公司或其實際控制人為何會被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採取了行政監管措施呢?問題主要出在資訊披露。

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公司及其他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資訊,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資訊披露是新三板公司最易“摔跟頭”的地方,《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資訊披露細則(試行)》等明確規定了公司資金佔用、關聯交易等事項應當履行相應決策程式,
並按照要求披露相關資訊,但在實際操作中,許多公司為了避免資訊披露給公司帶來負面影響而選擇不披露或不完整披露,這些都是與規定背道而馳的,尤其是已經或者想要進入創新層的公司,更應該提高規範管理意識,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資訊披露,
切實維護好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文丨王旭 法律事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