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你這麼想要,我又何必強忍!”
1.
2年前,吳俊和馬玲戀愛時,是馬玲主動追求的吳俊。
吳俊是一個很老實的男人,屬於那種一眼看去就木訥、呆板的人。而馬玲性格則比較活潑,放得開、不拘束。
一開始,馬玲喜歡吳俊,就是看上了吳俊的老實,覺得這是一個可靠的男人。畢竟,她這麼話多的人,要是再找一個話多了,那就沒玩沒了了。
兩人在一起後,雖說有些磨合,但都無關緊要。吳俊對馬玲也很好,
2.
事情是這樣的:兩人交往一年後,馬玲多次暗示吳俊,甚至在出門逛街時,故意逛到連公車都沒了,可吳俊就是不開竅,寧願打車送她回去,也沒有留下馬玲。
一次兩次就算了,每次馬玲給吳俊暗示,
都說男人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就會想得到這個人。所以,馬玲心裡開始糾結,她總覺得吳俊不是真心愛她,或者就是嫌棄她,嫌棄她之前有過其他的男朋友。
為了證實自己的想法,可馬玲旁敲側擊問了吳俊好多次,而吳俊都說他很愛她,還說遇上馬玲,是他這輩子最大的幸福。
3.
但馬玲心裡就是過不去那個坎,於是,她找了個機會,把吳俊留在了自己家裡。
誰知,那晚,吳俊除了簡單地和馬玲親吻、擁抱,就再沒做過其他的事,一個人看電視看到了大半夜才睡。
這讓馬玲心裡的疙瘩越積越大,可馬玲還是不甘。於是,她又試了一次,結果吳俊還是沒碰她,一下都沒有。
這一次,馬玲終於忍不住了,
面對馬玲提出的分手,吳俊非常不解,追問之後,才知道馬玲是因為他不碰她,才提出的分手。
吳俊自嘲地笑了:“我一直都想和你結婚,所以我尊重你、愛你,不想草草敷衍你。沒想到,你竟然為了這種事和我分手,早知道你這麼想要,我又何必強忍,何必看完電視還去沖冷水澡......”
性,是愛情的保鮮劑,但並不是衡量愛情的準則。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都不應該把性淩駕於愛情之上。此外,自尊、自愛,才是一個人值得被愛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