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交易要交哪些稅?土地確權到期後怎麼辦?咱農民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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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咱農民進行土地交易時,要繳納一些稅額,這其中,咱農民朋友應該都沒有詳細地瞭解過,農業百事通也是因為最近收到不少農民朋友的詢問,
新征耕地
耕地佔用稅:佔用耕地建房或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個人單位,要繳納一定的稅額,以實際佔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一次性徵收誰款;
契稅:按照成交價格的3%繳納;
城鎮土地使用稅:徵用的耕地,在批准徵用當日起使用滿一年之後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土地轉讓
營業稅: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以轉讓土地使用權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所得稅:個人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轉讓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來徵收個人所得稅,為差價的20%;
土地使用
自用
在城市、縣城、工礦區等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個人或單位,要依據相關規定的稅額來繳納稅款;
出租
在城市或是在縣城等地方,使用土地的單位或個人,除了要繳納一定的城鎮土地使用稅之外,還要以租金收入的5%繳納營業稅等;
農村土地確權登記的起始時間為頒發土地承包確權證書的時間;到期時間一般為二輪土地承包到期期限,依照《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為三十至七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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