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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夫妻之間不要做這3件事,做多了就容易離婚

張愛玲說過,生在這世上,沒有一樣感情不是千瘡百孔的。

人生在世上,還不就是那麼一回事,歸根到底,什麼事真,什麼是假?對於這個問題,我想每個人都會自己的答案和見解吧。

確實,我們活在這個千瘡百孔的世上,生活本就是一筆糊塗賬。你今天愛上了這個男人,你明天可能會移情別戀。不是你愛上了其他男人,就是他愛上了別的女人。

感情這檔子事兒,沒個准信。你今天愛他愛得死去活來,明天可能就恨他恨得咬牙切齒。

愛與恨,從來不是完全對立的,而是統一存在於你骨子裡的。

婚姻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一種獨特的存在。既然你選擇了婚姻,你必然要承受婚姻的責任與重擔。這沒什麼好商量的。否則,你就不要輕易選擇結婚。一般來說,婚姻中,夫妻之間不要做這3件事,做多了就容易離婚。

一,彼此猜忌。

在婚姻中,夫妻之間千萬不要彼此猜忌。我曾經無數次強調,信任是維繫一段婚姻最重要的基礎。

如果你們在婚姻中完全失去了信任,彼此之間只剩下猜忌與懷疑,那麼這段婚姻就會走向崩潰。

婚姻是很神聖的事情。你不要做任何對婚姻不利的事情。比如,不經過伴侶許可就亂翻伴侶的包包,或是偷看伴侶的手機等。這說明你不信任你的伴侶,你也對自己不自信。真正自信的人是不會輕易偷看伴侶手機的。愛人不疑,疑人不愛。

二,互揭傷疤。

在婚姻中,夫妻之間不要互揭傷疤。

特別是在吵架的時候,一股熱血直沖腦門,啥話都敢說。有的夫妻一吵起架來,就恨不得把對方生吞活剝,把彼此當成了仇敵,各種互揭傷疤。殊不知,你們這樣互相傷害,只會讓你們都受傷。

我們在婚姻中,一定不要互揭傷疤。要學會換位思考,要多欣賞彼此身上的優點。當你學會用欣賞的眼光看待伴侶時,你會發現這段婚姻還有救。你們之間的感情還有挽留的餘地。

否則,你們很容易因此離婚。

三,互不相讓。

在婚姻中,夫妻之間不要互不相讓,而應該相互忍讓,相互包容。婚姻是一雙鞋子,剛開始穿的時候會有新鮮感,即使新鞋穿起來有些磨腳,但穿久了也就習慣了。但隨之而來的就是對鞋子的不珍惜。新鞋穿久了,就會變舊。

我們對待變舊了的鞋子往往不會像對待新鞋子一樣,各種小心翼翼,生怕弄髒了鞋子。同樣地,當婚姻步入所謂的七年之癢,

或多年之癢,我們可能會遺忘了結婚的初衷,彼此厭倦和嫌棄。這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