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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掖一六旬老漢醉駕被判刑

(網路圖片)

6月29日下午,肅南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自《刑法修正案(八)》實施以來年齡最大的一起危險駕駛案件,

大河鄉政府組織縣域六十餘名農牧民旁聽了此次庭審。

該院經審理查明,被告白某某,63歲,雖年事已高但在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資格的情況下,飲酒後駕駛摩托車沿肅南縣城皇城鎮東莊村至紅旗村村道行駛,途中與對向行駛的陳某某駕駛的摩托車相撞,致二人輕傷,兩車損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50.32mg/ml。

本院依法以白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被告人白某某在開庭之後表示極度後悔,他認識到他的酒駕行為是對自己生命乃至他人生命的不負責任。今後一定痛改前非。同時,也希望其他駕駛人員能以自己為戒,形成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良好駕駛習慣。(王潔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