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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補助金、收受財物,石家莊12人被點名曝光

石家莊市通報11起兩個專項工作典型案例

平山縣北冶鄉管道峪村挪用扶貧專項資金問題。平山縣北冶鄉管道峪村經村申請、縣扶貧辦批准,2015年至2016年實施40萬元核桃基地專案、10萬元蘋果基地專案。

2016年9月資金到位後,作為該村扶貧項目建設具體負責人的黨支部書記付強,挪用扶貧專項資金6.4萬元用於村內飲用水設備改造及路口美化工程等。付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井陘礦區賈莊鎮環保所工作人員梅獻文落實治汙措施不力問題。

2017年4月19日,國家環保部檢查時,發現河北鴻科碳素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設施損壞未運行,焦泥池洩露,危廢管理混亂問題。梅獻文作為環保監管人員,未及時發現上述問題,對此負有直接責任。梅獻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贊皇縣許亭鄉嶺根底村黨支部書記武艮小超範圍使用財政專項資金問題。2014年,嶺根底村在實施旅遊採摘專案過程中,發給9名非建檔立卡貧困人員4556棵樹苗。

2015年至2016年,該村在條田整理專案實施過程中,給15名非建檔立卡人員整理條田90畝,超範圍使用財政專項資金。武艮小身為黨支部書記,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武艮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晉州市晉州鎮政府職工陳鎖剛、晉州鎮樊莊村黨支部委員關增修環保監管不力問題。

晉州市晉州鎮政府職工陳鎖剛、晉州鎮樊莊村黨支部委員關增修,作為樊莊村環保監管網格化的責任人員,存在環保監管網格化工作監管不力、排查不細、工作不到位的問題,致使在分包區域內出現違法傾倒廢酸等污染環境問題,造成不良影響。陳鎖剛受到行政警告處分,關增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無極縣北蘇鎮副鎮長張勇對分管環保工作監管不力問題。

2017年5月6日,國家環保部空氣品質機動督查組在無極縣檢查時發現石家莊冠迪木業有限公司違法生產。張勇對分管的環保工作監管不力,對企業違法生產沒有及時發現並予以制止,對此負有領導責任。張勇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6.槁城區賈市莊鎮落生村違法發包土地問題。2013年5月8日,落生村村委會與耿家莊村田某簽訂23畝集體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為70年,承包費36萬元,承包期超過國家規定期限。對此該村黨支部書記李友山負有主要責任。李友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裕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趙兵不作為問題。2011年7月至2014年2月,趙兵在裕華區工商局商廣科工作期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後兩次將反映其轄區某公司非法經營處方藥並在大眾媒體違法發佈處方藥廣告等問題的實名舉報材料,轉送裕華區工商局查處,當時參與調查此項工作的趙兵對舉報信中反映的問題未做調查,也未進行任何處理,致使非法廣告繼續發佈,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趙兵受到黨內嚴重警告。

8.平山縣環保局長崔甯對治汙工作領導不力問題。2017年4月4日,平山縣啟動Ⅲ級重污染天氣回應後,縣環保局對轄區內排汙企業落實抑塵措施日常監管不到位、要求標準不高、督察措施不力,未及時發現白塔坡村、郜家莊村附近區域個別企業存在排汙不達標、廠區內粉塵厚積問題。崔甯作為縣環保局長,對此負有領導責任。崔甯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9.趙縣衛生監督所負責人郭慶彬虛開發票支取現金用於公務招待問題。2016年12月,經郭慶彬決定,該所辦公室主任梅某某經手虛開汽油發票45張合計4500元,由郭簽批後支取現金4500元,用於支付單位其他費用。郭慶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0.長安區國稅局第八稅務分局科員劉博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收受禮金問題。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劉博文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他人謀取私利,並分三次收受他人錢物共計9000元。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劉博文分別收受管理範圍內7家商戶所送春節節禮,共計11100元。劉博文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其違紀所得20100元被收繳。

11.元氏縣南佐鎮蘇莊村原黨支部書記張聚懷挪用危房改造補助金用於個人日常支出和村務支出問題。2012年2月、2013年3月,張聚懷代支該村兩位村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共計33200元,只發放給兩位村民共計15000元,剩餘資金中15000元用於村務支出且未記入村財務賬,3200元用於個人消費。張聚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石家莊市紀委)

轉送裕華區工商局查處,當時參與調查此項工作的趙兵對舉報信中反映的問題未做調查,也未進行任何處理,致使非法廣告繼續發佈,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趙兵受到黨內嚴重警告。

8.平山縣環保局長崔甯對治汙工作領導不力問題。2017年4月4日,平山縣啟動Ⅲ級重污染天氣回應後,縣環保局對轄區內排汙企業落實抑塵措施日常監管不到位、要求標準不高、督察措施不力,未及時發現白塔坡村、郜家莊村附近區域個別企業存在排汙不達標、廠區內粉塵厚積問題。崔甯作為縣環保局長,對此負有領導責任。崔甯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9.趙縣衛生監督所負責人郭慶彬虛開發票支取現金用於公務招待問題。2016年12月,經郭慶彬決定,該所辦公室主任梅某某經手虛開汽油發票45張合計4500元,由郭簽批後支取現金4500元,用於支付單位其他費用。郭慶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0.長安區國稅局第八稅務分局科員劉博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收受禮金問題。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劉博文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他人謀取私利,並分三次收受他人錢物共計9000元。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劉博文分別收受管理範圍內7家商戶所送春節節禮,共計11100元。劉博文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其違紀所得20100元被收繳。

11.元氏縣南佐鎮蘇莊村原黨支部書記張聚懷挪用危房改造補助金用於個人日常支出和村務支出問題。2012年2月、2013年3月,張聚懷代支該村兩位村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共計33200元,只發放給兩位村民共計15000元,剩餘資金中15000元用於村務支出且未記入村財務賬,3200元用於個人消費。張聚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石家莊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