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一戶一宅的宅基地政策,到底多少人是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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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對於農村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的政策制度;簡單來說,就是一戶人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中,“一戶”是根據農村村民戶籍管理的戶口來作為判斷依據的,例如,在戶口本上登記的為一家人,那麼該戶口本上所有登記的家庭成員就屬於一戶,
“一宅”指的是,農村村民一戶所擁有的宅基地,是一整塊土地,而不是分佈在村裡各地的幾處宅基地,
嚴格說明:
“戶”要滿足兩個前提條件:戶口在本村;能夠享受集體利益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申請宅基地的時候,雖然對“一戶”沒有具體的人數規定,但是,“戶”有大小之分:1~3人為小戶;4~5人為中戶;6人以上包括6人為大戶;戶的大小與分配的宅基地面積直接掛鉤;
一戶一宅的目的在於限制農村農民在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情況下,
另外,還有一個重要內容想必是很多農民朋友都有所疑問的;隨著農村土地價值的日益凸顯,現在申請宅基地還來得及嗎?
農業百事通解答:關於申請農村宅基地,
滿足農村農民新申請宅基地的情況
農村村民沒有宅基地的;
農村村民成年子女因需要分戶,但是已有宅基地面積低於分戶標準267平方米的;
不符合農村村民新申請宅基地的情況
農村村民買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農村房屋的;
農村村民違反計劃生育超生的;
農村村民戶口已經遷出村集體的;
農村村民一戶一子女已有一處宅基地的;
農村宅基地的意義只有身為農村人才能切實體會到,但是它的價值卻是眾所周知的;因此,擁有了宅基地的農民朋友一定要依法規範使用!不要被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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