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生涯效力一支球隊的角色球員,你都知道哪些?
說到對球隊從一而終的球員,大家的腦海中一定會閃過伯德、、魔術師詹森、科比、鄧肯、諾維斯基的身影。他們都曾是整個城市的精神象徵,萬人敬仰的蓋世英雄。然而,有那麼一種人,
很少有球迷知道寇里森是03黃金一代的第12順位新秀,在雷霆隊已經征戰了14個賽季。
1999年福斯特第21順位元被勇士選中後交易至步行者,開啟了他長達十三年的步行者生涯。
因為身材和技術原因,
一個角色球員,要做到不換主隊,和忠誠沒有關係,聊聊他的球員軌跡。新秀合同內足夠廉價,不會換,潛力太大,位置重疊會換走,出了新秀合同,要遇上球隊處於非重建期,至少爭奪季後賽席位,然後做為固定有該位置首發實力,繼續征戰。
當球隊把你做為長期該位置資源利用,而且球員該位置兢兢業業,不求出彩,至少夠用,合同期內不會選擇和你位置重疊的優質年輕新秀,打完第二份長合同,第三份長合同也不獅子大開口,那麼基本就相對比較穩定了,做為球隊多年球員,繼續盡心盡職,高效為球隊貢獻。十年左右,競技狀態不要下滑,那就基本有可能終老球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