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法律監督案件追蹤」湖南曾凡年敲詐勒索申訴案:檢察官察微析疑 六條理由改原判

48歲的曾凡年出獄已經兩年了。他怎麼也想不通,自己好好的竟然被人說成是敲詐勒索,

莫名其妙蹲了四年監獄。倔強的曾凡年不服,出獄後堅持申訴,堅信法律總有還他公道的一天。

正義的陽光終究會照在每個人的身上。2017年5月15日,曾凡年敲詐勒索一案,經湖南省檢察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法院撤銷了原審判決,宣告曾凡年無罪。

從一審判決到二審維持,從無罪辯解到反復申訴,執拗的曾凡年經歷了數年的等待,他拿到了夢寐以求的無罪判決。

此時,已近天命的漢子掉下了大顆的淚滴。他激動地說:“全是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