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前夫拆遷後求複合,我媽以死相逼,得知反對理由我懷疑人生
我和前夫強子離婚三年了,當時離婚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我媽。我媽一直嫌棄我前夫窮,說結婚只給了十幾萬彩禮。其他女婿送房送車只有她生個女兒倒貼。結婚後隔三差五又讓我找前夫拿錢給娘家。
離婚後其實我特別後悔,再也找不到比前夫對我更好的人了。我幾次想找前夫複合,都拉不下面子。我媽說我如果主動找了前夫,那以後一輩子我在前夫面前都低人一等了。我媽給我介紹了個土豪,比我大十幾歲,長得有點胖。我對他說不上喜歡或者討厭,只是覺得他有錢,就我想反正貧賤夫妻百事哀,我二婚的人了,還追求愛情幹什麼。因此我答應了他的求婚。
和這個老公結婚後,他一個月給我一萬的生活費,是我前夫的好幾倍了。可是我發現我一點都不開心,心裡時常拿他和前夫做對比。我終於明白,自己放不下的人始終是前夫!
我又離婚了。拿到離婚證的那一刻,我覺得自己終於解脫了。
我和他說以前是我沒有主見,什麼都聽我媽的,現在再也不會了,我明白了結婚後就要對自己的新家庭負責!前夫也很感動,我們又在一起了,在一起之後我更加珍惜他,覺得我們的感情來之不易。
我決定和我媽坦白不管她同不同意我都要和強子在一起了!果不其然,
她說,她在我和強子離婚後就和強子的爸爸在一起了。
現在怎麼辦,我和強子從夫妻變陌路最後變戀人,現在又要變兄妹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