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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淩晨入住酒店 床上已睡著裸男 房客索要888元精神損失賠償

舟車勞頓後淩晨入住酒店,打開房門,卻發現床上已經睡著一個半裸男子。

8月14日淩晨,來自南充的李先生和太太入住成都市龍庭大酒店時,就遭遇了這樣的尷尬。

事後,酒店承認問題由自身過失所致,已經賠禮道歉並退還房費,但是拒絕了李先生主張的888元精神損失賠償請求。

對此,四川明炬律師事務所律師夏畦淞認為,此事不涉及侵權,房客申請精神損失賠償沒有法律依據。

深夜驚魂/

取電槽有卡 床上躺著裸男

14日淩晨4點過,來自南充的李先生和太太驅車200余公里,下榻位於成都市龍泉驛區的龍庭大酒店,“我們辦事的地方就在酒店附近,以前也在這裡住過”。

然而,當他們拿著8521的房卡打開房門時,卻看到房間取電槽裡已經插著卡。走進房間一看,床上竟然睡著一個“全身一絲不掛”的裸男。

“我老婆嚇得大叫,掉頭就跑。”詢問前臺也是一頭霧水,但立刻為他們開了另一房間。

天亮後,李先生得到酒店方的處理:賠禮道歉並全額退回160元房費。

“我老婆被嚇得一晚沒睡,遇到這種事情也覺得很晦氣。”因此,即便房費已被退還,李先生還是向酒店索要888元精神損失賠償。

酒店回應/

客人已經得利 拒絕賠償精神損失

14日下午1點半,記者來到龍庭大酒店。“說睡著裸男太過了,只是沒穿上衣而已。”前臺工作人員說。

隨後,酒店客房部經理鄭飛在接受採訪時,承認酒店確實有錯,但房客要求888元紅包確實“太過了”。

他告訴記者,由於前臺操作失誤,沒有將夜班值班經理的住房記錄錄入房態,才導致同一房間開給了兩批客人。

“今天早上8點,我已代表酒店向他們道歉,並主動免房費、贈送果盤。”鄭飛說,但是沒想到李先生仍向我們索要888元紅包作為精神損失賠償。

“只要是人就要犯錯,每個酒店都有可能發生這種問題,我們已經免了客人房費,他們並沒有損失。”鄭飛說,李先生索賠後,前臺曾主動提出補償200元,但是被對方拒絕。

律師建議/

住客沒有主張精神損失賠償的權利

針對此事,記者採訪到四川明炬律師事務所律師夏畦淞。

他認為,此事中的酒店房客李先生並沒有權利主張精神損失賠償。

“涉及侵權時,被侵權人才有依據主張精神損失賠償。在此事中,李先生和太太並沒有損失。”夏畦淞解釋,酒店一方出於挽回名譽的目的,可以適當給予房客一定的補償,但這和賠償的性質是完全不同的。

封面新聞見習記者 曹菲 實習生 多吉旺姆 攝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