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印發《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中新網8月21日電 據人社部網站消息,為更好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促進用人單位做好工傷預防,降低工傷事故傷害和職業病發生率,規範工傷預防費使用和管理,近日,人社部、財政部、衛計委、安監總局聯合印發《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資料圖:建築用工企業展示為農民工發放工資的銀行小票及繳納工傷保險的影本。劉新 攝
《辦法》規定,工傷預防費用於:工傷事故和職業病預防宣傳和培訓。
《辦法》明確了工傷預防項目的確定和實施相關問題。《辦法》提出,由統籌地區人社部門會同財政、衛生計生、安監等部門以及本轄區內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共同確定每年工傷預防的重點領域,由行業協會和大中型企業等社會組織在確定的重點領域內提出擬實施的專案,再由人社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確定下一年度安排實施的專案。
《辦法》還對提供工傷預防服務的社會組織應具備的條件、專案的驗收評估以及違反規定應承擔的責任等方面作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