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五蓮第一批進城購房補貼公示,這7名農民中大獎!
8月16日,五蓮縣財政局公佈了第一批農村居民進城購房補貼發放明細
農村居民進城購房申請辦理流程
(一)條件初審
購房戶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交進城購房申請,村(居)民委員會對購房戶條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在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張榜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完成後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二)資格確認
購房戶登錄縣住建局網站下載《農村居民進城購房資格資訊證明表》,向住建局相關業務視窗提交下列材料,並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做出承諾:
1.《農村居民進城購房資格資訊證明表》;
2.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影本;
3.購房戶及配偶的戶籍證明(截止開具戶籍證明之日,戶口在所在地至少滿一年以上);
4.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住房情況查詢證明;
(三)選房和合同簽訂
1.購房戶持縣住建局簽章確認的《五蓮縣農村居民進城購房補貼資格認定表》,自行選購新建商品住房,選定後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購房合同;
2.購房合同選擇《商品房買賣合同》,該買賣合同首頁標明“農村居民申請補貼購房”字樣,在合同中體現出農村居民購房事項及條款。合同簽訂後提交房管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後網上備案。
(四)補貼金額認定與公示
房管中心在購房戶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後為購房戶出具《備案證明》,
(五)補貼發放與結算
購房戶持縣房管中心出具的《備案證明》和《農村購房合同補貼認定書》到縣財政部門結算,財政部門於每月末5日內進行受理、結算。領取補貼的房屋面積與房屋測繪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登記面積有誤差時,多支取補貼的,由開發商在收到測繪報告之日起30 日內統一組織購房戶持測繪報告到縣財政部門辦理退還手續,否則不予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因開發商原因造成購房戶少領補貼的,
意見指出,進城購房農村居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在購房戶自願的前提下保持不變。鼓勵進城購房農村居民將戶口遷入縣城,在就業培訓、子女入學、社會保障等方面,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權利、履行同等義務;本意見施行前已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協議的不享受補貼。
意見指出,進城購房農村居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在購房戶自願的前提下保持不變。鼓勵進城購房農村居民將戶口遷入縣城,在就業培訓、子女入學、社會保障等方面,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權利、履行同等義務;本意見施行前已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協議的不享受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