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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的第一天,我習慣性給他發了條短信,他求我給他一次機會

我跟老公結婚九年。

因為老公的一次出軌,婚姻宣告破產。

我帶著孩子從家裡走了出去,老公按照我們共有財產的一半向我補償,並每個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2000元。

說實話我不怪他,

男人到了這個年齡,也許都會浮躁吧,太長時間的平淡換來一次激情,雖然不知道他會不會後悔,但至少離婚,他是願意的。

我也願意成全他,或許那個女人才是更適合他的,我能做的只有帶著六歲的女兒離開,然後自己一個人帶著她慢慢成長。

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的那一刹那,我以為我不會哭,但其實還是忍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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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他的狀態也不是很好,心想至少他心裡有過我,那就夠了。

離婚後的第一天,我習慣性的早起,給女兒做飯的時候,感覺心裡空落落的,上班路上也有點懵。

到公司之後習慣性的就給他發了一條短信,這是我們之前九年的約定,結婚那天,他跟我說,以後每天無論是上班還是下班,無論是去哪裡玩還是出差工作,

一定要發個短信報平安。

發出短信的時候,其實我根本沒意識到我已經離婚了,一個人養成了九年的習慣,真的說不清楚,等我收到他回復的時候,才反應過來。

他只回了兩個字,等我。

沒多久他就到公司了,他沒有說太多感人的話,只是一個勁的讓我相信他,給他一次機會。

可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一方面我很捨不得這段感情,另一方面我不知道我該不該相信他。

我到底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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