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行為解讀——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電子員警在捕獲後難於識別,從而達到這些機動車所有人逃避公安交警部門對其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由於受經濟利益的驅使形成了“惡性循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條第三款,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將依法處以12分,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電子員警在捕獲後難於識別,從而達到這些機動車所有人逃避公安交警部門對其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由於受經濟利益的驅使形成了“惡性循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條第三款,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將依法處以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