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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視勝訴,青雨失血,胡歌《獵場》案塵埃落定

日前,樂視網訴青雨傳媒《獵場》版權糾紛案北京市智慧財產權法院作出二審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青雨傳媒繼續履行雙方協議。至此這部圍繞《獵場》展開的版權爭奪,哄哄鬧鬧了一年終於塵埃落定。

由胡歌搭檔祖峰、孫紅雷、張嘉譯、胡兵等人主演的電視劇《獵場》自2015年開機後卻命途多舛,幾次改檔延播。因為該劇,製片方東陽青雨傳媒股份有限公司陷入到與樂視網、湖南衛視的版權糾紛中。

2015年,青雨傳媒與樂視網、湖南衛視簽署《獵場》獨家版權協定,2016年卻突然分別向兩方發函,聲稱單方面解除協議。2016年9月,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定包括《獵場》在內的兩部電視劇(均由青雨傳媒出品)仍在湖南衛視播出,且青雨傳媒需向湖南廣播電視臺支付違約金逾五千萬元。

青雨傳媒表示不服,提出上訴。

同時,樂視網也以“惡意解約”將青雨傳媒告上法庭,並於2016年7月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始審理。一審樂視網獲得勝訴後,青雨傳媒不服,上訴至北京市智慧財產權法院。2017年3月22日,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青雨傳媒繼續履行雙方協議。

但在終審判決落定之前,青雨傳媒早已名利盡失,賠了夫人折了兵。

“三板影視第一股”沉淪記

青雨傳媒(832698)成立於2007年4月,並於2015年7月掛牌新三板,主要從事電視劇的投資、製作及發行業務,專注於精品電視劇的創作,在國內電視劇行業具有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場地位。

執導了包括《潛伏》、《借槍》在內多部熱播劇的著名導演姜偉為公司的董事之一,持股481萬股,占比4.63%,為公司第五大股東;“顏王”孫紅雷持股300萬股,占比2.88%,為公司的第八大股東。自成立以來,青雨傳媒投資製作並成功發行了《潛伏》、《借槍》、《柳葉刀》、《獵鷹1949》、《飛虎神鷹》、《神斷狄仁傑》、《婚巢》、《圓月彎刀》、《一級恐懼》、《不要和陌生人說話》等多部市場反響佳、收視率良好、社會影響較大的電視劇作品。

一起來看看這次版權大戰中,青雨傳媒失去了什麼。

雖然與樂視的戰役,青雨傳媒並沒有直接的經濟損失,但在2016年9月21日,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湖南衛視與青雨傳媒之間關於胡歌主演的《獵場》、劉詩詩主演的《如果可以這樣愛》的播映權的訴訟案做出判決,湖南衛視向青雨傳媒及其子公司支付違約金合計938萬元,青雨傳媒及其子公司則需向湖南衛視支付違約金合計5690萬元。

青雨傳媒目前的主要收入來源是電視劇版權收入,青雨傳媒2015的一年利潤有4642.99萬元,就是說青雨傳媒一年的收入都無法償還巨額違約金。

更淒慘的是,根據2016年上半年財報,受“獵場案”影響,青雨傳媒營收和淨利潤雙雙下滑,其中,營收455.26萬元同比下降88.86%;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413.89萬元同比下降166.88%。

如果照這個態勢發展下去,青雨傳媒可能五年內都還不上違約金了。那麼,究竟為何備受金主青睞的製作方要和金主大戰一場呢?

歸根到底,是利益惹的禍。

亂說紛紜 青雨違約究為何?

衛視頻道、視頻網站是青雨傳媒最重要的客戶,湖南衛視和樂視網是這兩類客戶中的代表。

青雨傳媒為何放著好端端的生意不做,卻與有著巨大收視市場的湖南衛視以及樂視網大動干戈走到對簿公堂的地步?目前來看,不論是專家內幕也好,江湖傳言也罷,主要有兩個版本的說法來解釋青雨毀約的決定:“慪氣說”和“胡歌漲價說”。

據“慪氣說”的解釋是:2015年12月10日,青雨傳媒與湖南衛視簽署了《獵場》和《如果可以這樣愛》兩部電視劇的獨家首輪播映權協議,而後湖南衛視未依照協議時間進行付款,且公司催告後仍未履行,青雨傳媒認為湖南衛視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要求解除協議,湖南衛視不願解除協議,於是將青雨傳媒告上法庭,要求償付5690萬元違約金,並繼續履行《獵場》和《如果可以這樣愛》兩部電視劇的首輪播映權。

而“胡歌漲價說”看起來似乎更為合理。

當初青雨傳媒將45集的《獵場》首播權賣給了湖南衛視和樂視網時,單集價格共計不到400萬元。有專家估算,按照2016年4、5月份的市場行情,《獵場》至少可賣到700萬元一集,不到半年的時間價格翻倍。

而在2015年以前,《獵場》還未開機的時候,《偽裝者》及《琅琊榜》還未開播,有兩年多內,胡歌未曾主演過一部劇,僅僅是在《風中奇緣》、《四十九日·祭》等劇中擔任配角,客串了電視劇《愛情公寓》及電影《大話天仙》。

《獵場》是胡歌繼《琅琊榜》後的第一部電視劇,而如果胡歌出國進修的情況發生,《獵場》可能是胡歌近幾年的最後一部劇。

胡歌身價今非昔比,《獵場》版權自然水漲船高成了香餑餑,所以,雙方在法庭爭議焦點主要為青雨傳媒單方解約是否合法。

值得關注的是,據青年報記著調查,在法庭調查階段,當法庭向青雨傳媒方詢問在協議履行期間樂視網有哪些違約行為時,青雨傳媒方的回應是“從協定簽署至今,樂視網並沒有違約行為”。

在這場版權戰役中,青雨傳媒不僅輸了官司,丟了香餑餑的《獵場》的版權,也導致影視版權採購平臺對其信任度嚴重下降。

而原本是16年暑期檔重頭戲的《獵場》,開播時間至今仍然成謎。

青雨傳媒目前的主要收入來源是電視劇版權收入,青雨傳媒2015的一年利潤有4642.99萬元,就是說青雨傳媒一年的收入都無法償還巨額違約金。

更淒慘的是,根據2016年上半年財報,受“獵場案”影響,青雨傳媒營收和淨利潤雙雙下滑,其中,營收455.26萬元同比下降88.86%;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413.89萬元同比下降166.88%。

如果照這個態勢發展下去,青雨傳媒可能五年內都還不上違約金了。那麼,究竟為何備受金主青睞的製作方要和金主大戰一場呢?

歸根到底,是利益惹的禍。

亂說紛紜 青雨違約究為何?

衛視頻道、視頻網站是青雨傳媒最重要的客戶,湖南衛視和樂視網是這兩類客戶中的代表。

青雨傳媒為何放著好端端的生意不做,卻與有著巨大收視市場的湖南衛視以及樂視網大動干戈走到對簿公堂的地步?目前來看,不論是專家內幕也好,江湖傳言也罷,主要有兩個版本的說法來解釋青雨毀約的決定:“慪氣說”和“胡歌漲價說”。

據“慪氣說”的解釋是:2015年12月10日,青雨傳媒與湖南衛視簽署了《獵場》和《如果可以這樣愛》兩部電視劇的獨家首輪播映權協議,而後湖南衛視未依照協議時間進行付款,且公司催告後仍未履行,青雨傳媒認為湖南衛視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要求解除協議,湖南衛視不願解除協議,於是將青雨傳媒告上法庭,要求償付5690萬元違約金,並繼續履行《獵場》和《如果可以這樣愛》兩部電視劇的首輪播映權。

而“胡歌漲價說”看起來似乎更為合理。

當初青雨傳媒將45集的《獵場》首播權賣給了湖南衛視和樂視網時,單集價格共計不到400萬元。有專家估算,按照2016年4、5月份的市場行情,《獵場》至少可賣到700萬元一集,不到半年的時間價格翻倍。

而在2015年以前,《獵場》還未開機的時候,《偽裝者》及《琅琊榜》還未開播,有兩年多內,胡歌未曾主演過一部劇,僅僅是在《風中奇緣》、《四十九日·祭》等劇中擔任配角,客串了電視劇《愛情公寓》及電影《大話天仙》。

《獵場》是胡歌繼《琅琊榜》後的第一部電視劇,而如果胡歌出國進修的情況發生,《獵場》可能是胡歌近幾年的最後一部劇。

胡歌身價今非昔比,《獵場》版權自然水漲船高成了香餑餑,所以,雙方在法庭爭議焦點主要為青雨傳媒單方解約是否合法。

值得關注的是,據青年報記著調查,在法庭調查階段,當法庭向青雨傳媒方詢問在協議履行期間樂視網有哪些違約行為時,青雨傳媒方的回應是“從協定簽署至今,樂視網並沒有違約行為”。

在這場版權戰役中,青雨傳媒不僅輸了官司,丟了香餑餑的《獵場》的版權,也導致影視版權採購平臺對其信任度嚴重下降。

而原本是16年暑期檔重頭戲的《獵場》,開播時間至今仍然成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