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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說法」待產孕婦難忍疼痛墜樓死亡 家屬醫院各執一詞

8月31日,在陝西榆林市第一醫院,發生了待產孕婦馬某跳樓身亡的事件。而男方家屬稱馬某想剖產遭醫院拒絕,但醫院卻稱曾3次建議剖產均被家屬拒絕。目前,這一事件陷入了羅生門。

8月31日20時許,26歲的產婦馬某,從陝西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住院部5樓墜下身亡。據瞭解,此前,因疼痛難忍,她明確對醫生要求剖宮產,也曾兩次走出待產室,對家屬提出剖宮產。

馬某墜樓身亡後,醫院與家屬卻各執一詞:醫院稱,家屬多次拒絕改為剖宮產;馬某家屬則表示,

要求醫院剖宮產被拒絕,"醫生說馬上就生了不能剖宮產"。

榆林一院今日淩晨再發聲明 給出家屬拒絕剖宮產證明

醫院同時還表示,之所以必須家屬簽字,是因為“產婦簽署了《授權書》,授權其丈夫全權負責簽署一切相關文書,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權且未出現危及生命的緊急情況時,未獲得被授權人同意,醫院無權改變生產方式。”

准產婦在醫院待產因疼痛要求剖腹產被拒後跳樓身亡,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雖然公安機關勘查認定是自殺,但醫院與家屬雙方各執一詞,引發社會質疑,到底產婦、醫院與家屬三者之間發生了什麼,導致孕婦在醫院待產墜樓身亡?

醫院與家屬誰在說謊?

醫院發佈聲明稱事發前,

醫護人員向產婦、家屬說明情況,並三次建議剖宮產,然而家屬堅持順產。可是家屬在接受採訪時又聲稱,對於醫院發佈的聲明表示不認可,並曾主動向醫生提出,“她疼的話咱們就剖腹產。但是醫生回復說,檢查後產婦一切正常,快要生了,不用剖腹產。”雙方不僅各執一詞,還出示了相關證據,醫院有家屬簽字的《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而家屬也有病房其他產婦的證言。
僅從證據看,醫院出示的《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是產婦入院時開具的一個病情告知,而產婦跳樓身亡是在醫院開具《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的28小時之後,可在長達28小時的這段時間裡,醫院是否向產婦或家屬出具了醫生會診或要求剖腹產的通知書?作為醫院是否有家屬明確拒絕剖腹產的相關簽字證明呢?

產婦的分娩方式到底誰說了算?

產婦墜樓事件發生後,網友的留言刷爆了網路,

有人說:生孩子有多痛,沒有生過的人根本無法體會。還有人說,有條件還是做個無痛分娩吧,可以減輕分娩疼痛。也有人質疑,作為生孩子主體的產婦,難道就沒有自己選擇分娩方式的自由嗎?而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五條:“(字幕+配音: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書面同意。)”也就是說,醫院應將孕婦生產過程中的病況和風險向孕婦本人告知,由孕婦本人對醫療方案作出選擇,並自行簽署相關的法律文書。家屬意見與孕婦本人意見不一致的,應該以孕婦本人的意見為准。

事件的最新進展是,主治醫生已被停職,目前正全力配合警方調查。一起事件發生,一大一小兩個生命消逝,讓人唏噓。也許有人會說,在這起事件中,醫院沒有大家想像中的那麼無辜,根據‘海恩法則’: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後,必然有無數起事故隱患的曾經發生,卻沒有被重視。家屬沒有大家想像中的那麼可恨,沒有那麼多壞人,也沒有那麼多陰謀論,喜事變成喪事,白髮人送黑髮人,他們活在世上其實很痛苦。還有,可憎的婆婆也沒那麼多,大多數老人家還是同情達理的。當然,鎮痛分娩也沒有想像的那麼神奇,任何治療都有利有弊……,然而,在一切辯解的背後,我們是不是忘了一個人的聲音,那就是這個事件的受害者,跳樓的產婦本人,產婦的意願到底是什麼?她的痛苦她的情緒她的權益又是否被尊重了啦!我們期待事件的進一步調查,還當事人也還公眾一個合理的真相。

並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書面同意。)”也就是說,醫院應將孕婦生產過程中的病況和風險向孕婦本人告知,由孕婦本人對醫療方案作出選擇,並自行簽署相關的法律文書。家屬意見與孕婦本人意見不一致的,應該以孕婦本人的意見為准。

事件的最新進展是,主治醫生已被停職,目前正全力配合警方調查。一起事件發生,一大一小兩個生命消逝,讓人唏噓。也許有人會說,在這起事件中,醫院沒有大家想像中的那麼無辜,根據‘海恩法則’: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後,必然有無數起事故隱患的曾經發生,卻沒有被重視。家屬沒有大家想像中的那麼可恨,沒有那麼多壞人,也沒有那麼多陰謀論,喜事變成喪事,白髮人送黑髮人,他們活在世上其實很痛苦。還有,可憎的婆婆也沒那麼多,大多數老人家還是同情達理的。當然,鎮痛分娩也沒有想像的那麼神奇,任何治療都有利有弊……,然而,在一切辯解的背後,我們是不是忘了一個人的聲音,那就是這個事件的受害者,跳樓的產婦本人,產婦的意願到底是什麼?她的痛苦她的情緒她的權益又是否被尊重了啦!我們期待事件的進一步調查,還當事人也還公眾一個合理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