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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但要符合這幾種情況才行!

目前我國實行的養老保險共分為三種,分別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之前實施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統一併入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小編在前上一篇文章中曾提到,2017年,農民朋友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的農村養老保險,但是並不是上面所提到的所有的保險種類都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不存在啥問題,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補繳上是有很大的區別的。

一、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城鎮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仍然累計繳費不滿15年的人員,在2011年6月30日前參保繳費且延長繳費5年後仍然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其它情況不行,只能延長繳費至滿15年再申領養老待遇。

比如,老李從2010年10月開始參保繳費,2017年退休,只繳納了7年,到了65歲的時候共繳納了12年,這個時候就可以再補繳3年至滿15年。另外一種情況,老王2012年5月才開始參保繳費,2017年退休,只繳納了5年,因為他參保時間晚於2011你那6月30日,只能連續繳納15年才能領取養老金,也就是說他在70歲的時候才能開始領取養老金。

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相比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明顯在補繳上就容易的多,只要你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60歲的時候累計繳納不夠15年也沒關係,把不夠的年限一補上就能領取養老金了,但繳費標準和養老金待遇方面不同于職工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