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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銀消費金融收銀監局900萬罰單 一高管被禁業12年

P2P評論訊 9月1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發佈一則處罰消息顯示,

北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因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超經營範圍開展業務、提供虛假且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開展監管叫停業務等,並對其給予900萬行政處罰罰款。

除此之外,分別對其責任人宋文昌、袁耀璋、尹崢、顧弢四人予以不同程度處罰。其中,對宋文昌給予警告並處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袁耀璋給予取消10年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禁止2年內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對尹崢給予禁止12年內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對顧弢給予警告並處2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處罰資訊公開表中顯示,該罰單處罰依據《個人消費貸款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規定。

公開資料顯示,北銀消費金融公司是是中國首家開業的消費金融公司。是由北京銀行獨立注資3億元成立的全資子公司,於2010年1月6日獲得中國銀監會批准籌建,並於2010年3月1日正式開始營業。此前,宋文昌為北銀消費金融總經理,其他三人為北銀消費金融副總經理。

據P2P評論瞭解,本次行政處罰並非不是北銀消費金融第一次收罰單了,

早在2015年11月銀監會就對該公司罰款人民幣150萬元。

處罰依據是變相突破監管規定發放貸款;貸款管理存在嚴重問題,造成個人消費貸款用途不真實,部分資金被挪用;無合理理由和充分證據的情況下上調貸款風險分類,資產品質嚴重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