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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這件事幹得有點不地道

小米手機性價比的代名詞,好用不貴,深受眾多米粉的喜愛。也正因為如此,小米的一些小錯誤也很容易被米粉所原諒,但是小編要講的這件事,小米幹得是有點不地道。

近日,北京市海定區工商分局發佈公告稱,小米公司的紅米note2宣傳廣告因虛假宣傳被處以20萬元罰款。是的,你沒有看錯,虛假宣傳!對此,小編只想說小米這事幹得不地道啊。

根據海定區工商分局發佈的公告(京工商海處字〔2017〕第1046號)顯示,小米公司在宣傳紅米note2時表示紅米note2採用了夏普屏和友達屏,但實際情況是除了上述兩種螢幕,小米公司還有用了天馬螢幕,且使用天馬螢幕的紅米note2售價和前兩者相同,並且沒有明確告知消費者。

此外,小米公司在發佈會上曾宣稱紅米note2採用了1200萬三星相機,但實際是僅核心相機感測器是三星產品,

其餘部件均為非三星產品。

海定區工商分局認為小米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品質、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限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廣告的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清情況下,代理、設計、製作、發佈虛假廣告。因此,小米被處以20萬元罰款。

紅米note2的“換屏門”發生在2015年8月份,雖然當時小米極力聲稱小米沒有虛假宣傳,但是從現在的處罰結果老看,小米還是被認定虛假宣傳。

小編查了一下,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小米第一次涉嫌虛假宣傳了。在宣傳小米4C時,小米用了“已申請46項專利”以及“黑科技”等字眼,但經工商局查實,小米並未獲得專利,只有專利申請號。小米行為已經構成了虛假宣傳。

小編覺得,小米還是要端正自己的態度,

用心做產品,不要把使用者當“猴子”耍,這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