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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29了,連女孩手都沒拉過,還嫌棄我三次離婚,誰給你的勇氣?

網友來稿:

我叫林海,今年29歲了。在茫茫單身大軍中,整日沒日沒夜的找物件,從25歲開始相親,一直都沒有找到合適的。家裡為了我也是焦頭爛額。

今年年初,通過我們本地一個媒人介紹,

認識一個離過婚的物件,當初媒人沒有詳細說明情況,本以為只是離婚一次,後來在之後幾個月的聊天中才得知女方離婚三次。

本來我這個人思想比較開放,並不介意是否有過婚姻,但是因為相親物件因為以前打胎過多,導致不能生育,這也是她為什麼和幾任前夫離婚的原因。

最後我把物件不能生育的情況和爸媽商量,父母說什麼也不同意這段婚姻,於是我提出分手,但是女朋友說的話實在太讓我傷心。現在一直糾結該不該接受她!

小編回復:作為女人,我尊重不想生孩子的,理解無法生育孩子的,

支持按自己想法生活的女人,也同情因無法生孩子而痛苦的女人。但是你女朋友這個打胎導致不能生育,送兩個字: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