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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調整,每人每年252元

2018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調整了。9月29日,東時記者從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2018年1月1日起,將城鄉居民醫保A檔和B檔合併,統一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52元,

統一提高繳費標準後參保人員享受原居民醫保B檔的醫保待遇水準,連續參保的參保居民原則上應在2017年的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繳納2018年度的醫保費。

據悉,此次調整為配合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下一步實施醫保城鄉一體化打下基礎,逐步實現基本醫保待遇水準的統一,

提升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障水準,確保基本醫療保險的可持續發展。

東時記者瞭解到,醫保繳費標準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不斷調整,近幾年,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每年約有20元的增幅,但財政補助標準上漲更快,今年各級財政補助標準已經達到了450元,繳費和補助所籌集的資金用於解決參保群眾的醫療待遇。

2017年我市居民醫保繳費分兩個檔次,

A檔一年150元,B檔一年230元。居民醫保A檔參保人在惠州市內一、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報銷比例分別為95%、75%、65%,年度支付限額為40萬元;居民醫保B檔參保人在惠州市內一、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報銷比例分別為95%、85%、75%,年度支付限額為50萬元。

居民醫保由參保居民按自然年度繳交,在一個年度內新參加居民醫保的,應一次性繳納當年醫保費。參保居民可憑戶口本原件和影本到戶口所在地的社保所辦理參保手續,

並在社保所刷卡繳費或在建行網點繳費。連續參保的參保居民原則上應在每年的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繳納下一年度的醫保費。參保居民從繳納醫保費的次月起按規定享受醫保待遇。

記者:香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