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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處鸚鵡案被告人王鵬有期徒刑二年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王鵬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二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三千元的刑事判決。該判決今日送達後正式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覆核認為,被告人王鵬承認知道涉案鸚鵡為法律禁止買賣的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
2018-04-30 0 -
提供借款後立即要求支付利息屬於變相預先扣除利息
借款人在收到全部借款後,立即按出借人的要求支付利息,其並未完全支配借款,無法完全享有使用借款的權利,不應全部承擔使用借款的義務。出借人的這種做法,實則是利用自身優勢地位變相預先扣除利息,損害借款人的合法利益,故借款本金為全部借款減去借款後
2018-04-26 0 -
騎車回單位路上因避讓行人摔倒受傷是工傷嗎?
陳近南系吉林某礦業集團員工。2015年3月27日中午12時左右午飯後,陳近南騎自行車回單位途中,因躲避行人摔倒,民警接到群眾報警後到達現場,聯繫到其子後同其子將陳近南送回家中。2015年3月28日,陳近南被診斷為腦出血、腔隙性腦梗死、高血
2018-04-26 0 -
房屋漲價,賣家反悔!法院判決:漲價部分歸買家!
近年來,由於房價漲幅較大,賣方心理失衡,使得不少賣方甘冒違約的風險,寧可賠償高額違約金也不願按合同出售房屋,導致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數量激增。近日,吳中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基本案情但是3月5日,仲介電話告知曹先生說王先生房子
2018-04-19 0 -
無法償還銀行貸款,債務人沒事,擔保人進去了
為朋友、為親人做貸款擔保人,請注意約定保證的方式。如果不注意,就完全有可能發生這樣的事:他們作為債務人還不上款,他們沒事,而你只是作為擔保人卻被判刑。案例重播劉某的丈夫趙某向銀行貸款5萬元,劉某不識字,由趙某在擔保協議上代簽姓名,劉某在名
2018-04-16 0 -
工傷職工拒絕調崗到門衛值班室遭解雇是否合法
周某與某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崗位為操作工。2016年6月23日,周某在工作中受傷,並被認定為工傷。2016年9月22日,周某開始上班。同年9月28日周某去醫院複查,醫生建議休息至10月26日。2016年9月27日,某公司做出關
2018-04-16 0 -
男子自稱盜墓者販賣“古董”獲利370余萬元,被判刑12年
男子經營古玩店,自稱是盜墓者,有一個四十多人的盜墓團隊,曾盜過武則天的墓,漢惠帝的墓,騙取酷愛古玩的樂清呂姓一家信任,將117項仿製工藝品冒充古董文物賣給這一家人,共計騙取人民幣373.8萬元。而該些物品經鑒定均系現代仿古工藝品。4月9日
2018-04-16 0 -
兄弟姐妹出租共有房屋,弟弟的租金去哪了?
庭審中,張某姐姐辯稱,其與原告已經十幾年未見過面,雙方無經濟往來。其母親曾某的存摺也不在其這裡。涉案房屋的租金都是母親曾某管理的,也是曾某名下的帳戶,涉案房屋的租金自己沒有領取。張某母親曾某述稱,涉案房屋的房租自己沒有拿到,租金是由張某姐
2018-04-16 0 -
小學生春遊摔斷門牙,法院認定學校旅行社責任三七開
陽春三月,草長鶯飛,正是中小學組織學生春遊踏青的好時間。然而,孩子天性頑皮,加上春遊場所一般在戶外,意外事故偶有發生。學生小明參加學校組織的春遊時在遊船上不慎摔斷牙齒,其父母將學校、旅行社和遊船公司起訴至法院。日前,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審
2018-04-16 0 -
前夫說話帶髒字 能否中止探視孩子?
我前不久和丈夫辦理了離婚手續,目前四歲大的兒子和我生活。離婚後,我一直堅持讓孩子的爸爸、爺爺奶奶探望孩子。但最近我發現爺爺奶奶經常利用探望孩子的機會,給孩子灌輸“你媽媽把錢都卷走了,你媽媽不讓你和爸爸在一起生活……”這樣的思想。不但如此,
2018-04-16 0 -
女方拒領結婚證,男方能否要回彩禮
一女子在舉辦婚禮後,一再拒絕辦理結婚登記,男方在數次協商要求無果後,無奈起訴到法院要求女方及其家人返還彩禮及戀愛期間轉帳給女方的財產。日前,廣西富川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在審理後支持男方的訴請,要求女方返還彩禮和戀愛期間以結婚為目的贈與的財產
2018-04-16 0 -
道路堆放、灑落物品致人損害,由誰承擔侵權責任?
道路上灑落、傾倒的物品如果不及時清理,將對行車安全造成極大威脅,那麼如果因此發生交通事故,應該由誰來承擔賠償責任?裁判規則1.在公共道路上堆放物品妨礙通行,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由堆放人及違反保障義務的公共道路管理部門承擔侵權責任——徐付安等
2018-04-16 0 -
春節邯鄲肉菜惠民直補260萬元 全市設立69個投放點
記者昨日從市商務局舉辦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我市將使用省級肉菜惠民補貼銷售資金260萬元開展春節肉菜惠民直補活動。活動由美食林和陽光超市共同承辦,在全市設立69個投放點。將於2月6日組織開展春節公益大放送活動。活動由國家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
2018-02-02 0 -
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成年子女能否被收養?
原告楊某與丈夫蔣某育有被告蔣小某(1956年10月25日生)等5個子女,楊大某系楊某兄長。1996年5月9日,兄妹兩家簽訂收養協議,約定楊某、蔣某自願將三子蔣小某過繼給楊大某為養子,蔣小某也表示願意。1996年5月18日,楊某所在縣公證處
2018-02-03 0 -
司機“自己撞死自己”,車險賠不賠
司機將車停在坡道上,下車檢查車輛時被溜坡的車軋死,其身份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條件下發生了轉變,此時其並非是駕駛員身份而是保險車輛之外的第三者,保險公司應對其進行理賠。 案情介紹熊海霞的丈夫余某與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信陽中心支公司(
2018-02-03 0 -
偷換商家二維碼並收款的行為定性
案情簡介2017年2月至3月間,被告人鄒某某先後到石獅市沃爾瑪商場門口以及晉江市青陽街道等地的店鋪、攤位,乘無人注意之機,將上述店鋪、攤位上的微信收款二維碼調換(覆蓋)為自己的微信二維碼,從而獲取顧客通過微信掃描支付給上述商家的錢款。經查
2018-02-05 0 -
代駕司機將車刮蹭不甘賠錢,順走車主財物獲刑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盜竊案,以被告人王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2017年10月26日19時50分許,被告人張某受雇代駕被害人周某的車輛,在將該車停放至地下停車場時,刮蹭了該車,經張某與
2018-02-05 0 -
隔夜醉駕”沒事?當心!大資料顯示:基本都定罪了!
醉駕入刑以來,“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觀念已深入人心,醉駕大幅減少。但仍有一些人心存僥倖,對“醉駕”的認識存在誤區。有辦法可以逃避酒精檢測嗎?前一晚醉酒第二天可以開車嗎?今天小編就來和您聊聊隔夜醉駕的那些事。“醉駕”的法律依據2013
2018-02-05 0 -
檢察業務創平臺,檢校合作上臺階
part 1寫 在 前 言 新年伊始,我院已與河北工程大學共同舉辦了兩次“認知實踐”活動。這兩次活動是我院與河北工程大學合作的檢察業務大講堂系列活動的第三期與第四期。九十多名河北工程大學法律專業的大一學生與兩位帶隊老師到我院進行實地認知觀
2018-01-19 0 -
經營者欺詐銷售行為該如何認定
經營者應當舉示證據證明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在銷售前不存在品質問題,否則應當承擔相應民事責任。消費者應當舉示證據證明經營者明知產品存在品質缺陷而欺詐銷售,才能要求經營者“三倍”賠償。【基本案情】另查明,涉訴車系梅林實業公司向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
2018-01-0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