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河北省物價局出臺《河北省餐飲業價格行為規範》(試行), 其中, 對餐飲業經營者的“明碼標價”行為作出規範, 一些模糊標價情況被明令禁止。
2017年10月13日, 河北省物價局出臺《河北省餐飲業價格行為規範》(試行), 其中明確規定, 餐飲業經營者在提供套餐時, 除標明該套餐的總價外, 還應標明具體的品名、數量及計價單位。
在記者走訪的幾家飯店中, 都沒有標明套餐內含的具體菜品及其數量。 除此之外, 《規範》還對自助餐進行了明確要求, 自助餐應當在顯著位置標明就餐標準、計價單位、提供的菜品、主副食、飲品及相應項目明細。 記者在幾家自助餐廳走訪後發現, 很少有商家能做到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