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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北方草原上的姑娘是怎麼談戀愛的?可能比我們現在浪漫很多

中國北方的草原自始至終都是一幅耐人尋味的民族風情畫卷, 在那裡有著各民族的生息繁衍, 也著著值得人們追尋的浪漫愛情故事。 就讓我們從王洛賓的兩首民歌《在那遙遠的地方》和《達阪城的姑娘》說起吧。

王洛賓被稱為是西部歌王, 在他的歌裡明顯帶有記錄的成分。 《在那遙遠的地方》有一句歌詞“只願你那皮鞭輕輕抽打在我身上”, 有很多人都弄不懂這句詞的“意思”, 甚至一些所謂的文人或者作家們常拿它來說事, 說什麼中國的男人都有被虐傾向, 甚至有些“賤”, 很喜歡被抽。 其實, 這背後是是一幅民俗的畫卷, 記錄和傳唱著漫長的人文歷史。 在今天的伊犁草原還有一項民間體育項目“姑娘追”, 它是英勇的哈薩克民族的馬上遊戲, 多在婚禮、節日等喜慶之時舉行。

活動開始, 不同氏族部落或地區的男女青年交錯組合, 一男一女兩人一組。

二人騎馬並走向指定地點。 去的時候, 小夥子可以向姑娘逗趣、開各種玩笑, 甚至可以接吻、擁抱, 按習慣, 怎麼嘻鬧逗趣都不為過, 姑娘也不會生氣。 到達指定地點以後, 小夥子立即縱馬急馳往回返, 姑娘則在後面緊追不捨, 追上後便用馬鞭在小夥子的頭上頻頻揮繞, 甚至可以抽打, 以報復小夥子的調笑, 小夥子不能還手。 不過姑娘一般是不會真打的, 特別是如姑娘本來就喜歡小夥子, 那她就會把馬鞭高高舉起, 輕輕落下。 但如果是姑娘不喜歡的小夥子, 在去的路上又說了許多髒話或做了不少過分的動作, 那姑娘就會毫不客氣, 揮鞭狠狠抽打。

這就是《在那遙遠的地方》唱的“鞭子”, 但它不是哈薩克民族的專利, 在柯爾克孜族、裕固族等民族都有流傳。 草原民族總是一脈相承, 在文化習俗方面也總是相互浸染。 《在那遙遠的地方》的“鞭子”總會讓遙遙遠遠地想到過去北方草原上生存的匈奴、鮮卑、柔然、突厥、回鶻、契丹等等民族。 《史記·列傳中》說, 匈奴人每年正月, 各位官長在單于王庭有小的聚會,

舉行祭祀。 五月, 在蘢城有大的聚會, 祭祀祖先、天地神、鬼神。 秋天, 馬肥壯之時, 在蹛林有大的集會, 考核和計算人口和牲畜的數目。 這些集會除了祭祀, 當然伴有不少娛樂活動, 也為男女青年的戀愛相識提供了場合。

《周書·突厥傳》為我們勾勒了一幅突厥人的生活畫卷, 其中說, 突厥人春夏時候去世的人, 要等到草木枯黃時;秋冬時候去世的人, 要等到草木茂盛時, 才可掘坑埋葬。 下葬的時候, 親屬設立祭祀, “又以祭之羊馬頭”。 這一天, 男女都穿戴漂亮的衣服和裝飾, 在所葬之地會聚。 男人有所喜愛的女人, 回去就派人帶禮品去求婚, 其父母一般不會拒絕(是日也, 男女咸盛服飾, 會於葬所。 男有悅愛於女者, 歸即遣人娉問,

其父母多不違也)。 這種在墓地旁的戀愛, 讓人看到的是對生的永恆希冀。

其實, 《在那遙遠的地方》裡的“鞭子”是在特定場合, 姑姑們表達愛意的一種特殊方式, 輕抽意味在她告訴你, 她是愛你的;重抽, 說法很明確, 讓你遠一點!另外在《達阪城的姑娘》裡還有一句歌詞:“帶著你的妹妹帶著那嫁妝來。 ”很有意思的,而這句詞也是有歷史出處的。

在史籍的記載裡,遼初契丹人還有“姊亡妹續之法”。這種婚姻在契丹人曾一度流行,並有法律保障,即指一個男子可以先後或同時娶另一個家族的幾個姊妹為妻。甚至,如果姐死無妹,則岳父要出錢或介紹其他女人,幫助女婿續弦。對於這種現象,西元940年,遼太宗曾下詔“除姊亡妹續之法”,但其後偶爾還能見到這種婚姻。遼朝北宰相蕭裕魯和妻子去世後,蕭裕魯就繼娶了妻子的妹妹妹。甚至,遼道宗耶律洪基將蕭思坦立為皇后,但因幾年後蕭思坦未能生育,就將蕭思坦降為惠妃,娶了蕭思坦的妹妹蕭斡特懶。

契丹人這麼做是因為他們相信一種說法,即“姊妹共夫利於生子”,這在我們今天看來有些不可思議。另外,《隋書》中說,契丹男女婚嫁的辦法是雙方家長同意後,男青年就將女朋友偷偷帶回家中,然後給岳父家送牛馬作為聘禮,又將女方送回娘家。等到女方有了身孕,女子才隨丈夫回到婆家。這中間可能還有“聘禮”的因素,即源於勞動力在當時的社會生產生活中佔有重要地位,妻子的死亡造成男方家庭勞動力的缺失。同時,男子在娶妻過程中,付出了大量的財物,要求女方再送一名女子作為對男方家勞動力的補償。但這種說法應該都不全面,我們不能不說“妻姊妹婚”在契丹人那裡有兩個家族不想因女子的死亡而斷絕關係,續婚以繼續保持聯姻的關係等因素。可見,領著你的妹妹趕著那馬車來,“達阪城的姑娘”的嫁人方式是有歷史出處的。

就這樣,草原上的戀愛甚至婚姻的方式在浪漫的同時,也給了人們一種深入心靈的溫暖,人們在歌聲裡的傳唱其實也是一種懷念。

本文圖片來自網路,感謝原作者,歡迎關注作者更多原創文章!

”很有意思的,而這句詞也是有歷史出處的。

在史籍的記載裡,遼初契丹人還有“姊亡妹續之法”。這種婚姻在契丹人曾一度流行,並有法律保障,即指一個男子可以先後或同時娶另一個家族的幾個姊妹為妻。甚至,如果姐死無妹,則岳父要出錢或介紹其他女人,幫助女婿續弦。對於這種現象,西元940年,遼太宗曾下詔“除姊亡妹續之法”,但其後偶爾還能見到這種婚姻。遼朝北宰相蕭裕魯和妻子去世後,蕭裕魯就繼娶了妻子的妹妹妹。甚至,遼道宗耶律洪基將蕭思坦立為皇后,但因幾年後蕭思坦未能生育,就將蕭思坦降為惠妃,娶了蕭思坦的妹妹蕭斡特懶。

契丹人這麼做是因為他們相信一種說法,即“姊妹共夫利於生子”,這在我們今天看來有些不可思議。另外,《隋書》中說,契丹男女婚嫁的辦法是雙方家長同意後,男青年就將女朋友偷偷帶回家中,然後給岳父家送牛馬作為聘禮,又將女方送回娘家。等到女方有了身孕,女子才隨丈夫回到婆家。這中間可能還有“聘禮”的因素,即源於勞動力在當時的社會生產生活中佔有重要地位,妻子的死亡造成男方家庭勞動力的缺失。同時,男子在娶妻過程中,付出了大量的財物,要求女方再送一名女子作為對男方家勞動力的補償。但這種說法應該都不全面,我們不能不說“妻姊妹婚”在契丹人那裡有兩個家族不想因女子的死亡而斷絕關係,續婚以繼續保持聯姻的關係等因素。可見,領著你的妹妹趕著那馬車來,“達阪城的姑娘”的嫁人方式是有歷史出處的。

就這樣,草原上的戀愛甚至婚姻的方式在浪漫的同時,也給了人們一種深入心靈的溫暖,人們在歌聲裡的傳唱其實也是一種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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