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確權工作已經開展5年了, 如今已經漸入尾聲, 但也隨之而來一些疑問。
近期, 很多農民反映由於自家土地在進行確權時不在家, 也沒有得到村裡的通知, 而村裡為保證確權進度, 就將自家土地與別人家的土地確權在一起了, 並且還確權在別人的名下, 那麼遇到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辦?還能變更回來嗎?
小編提醒:如果出現上述狀況, 建議農民朋友們一定要在土地確權結束前及時更改, 否則後期將會很麻煩!
當土地確權在自家兄弟名下, 該怎麼辦?
農村土地在確權的過程中, 會有三次公示的機會, 在進行公示的期間, 村民有權提出異議, 變更土地確權內容, 農民一定要把握住這次機會!
如果村民錯過了公示時間, 按照規定:
如果是兄弟之間沒有進行分戶的, 在確權登記證明時, 可以寫上自己的名字;
如果是已經分戶了的, 自家兄弟是沒有權利將你的土地確權在他名下,
當房屋確權在父母名下, 該怎麼辦?
首先, 和上述同樣的, 在進行公示的期間, 村民可以提出異議, 變更土地確權內容。
如果村民錯過了公示時間,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權利人需持有不動產證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並提交以下材料:不動產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給村集體申請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