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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遂甯交警查到6名駕駛員涉嫌酒駕,其中一名竟是“的哥”!

為確保城市道路安全暢通,

10月26日晚,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結合西

南片區聯合整治行動,

在市城區濱江路、河東新區、渠河路等

多個路口設卡設點,

開展了酒駕專項整治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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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整治現場

在當日的整治中, 市交警部門在市城區共查處酒後駕駛行為6起。

其中, 有一名計程車駕駛員涉嫌飲酒駕駛...…

具體怎麼回事呢?

當晚9時30分許, 在市城區通德大橋東橋頭卡點, 一輛計程車在執勤交警的指揮下緩緩駛進檢查區域。 在與該計程車駕駛員簡單交流期間, 執勤交警發現該駕駛員嘴裡不斷“竄”出陣陣酒味。

“駕駛員, 請你立即熄火, 下車配合我們檢查。 ”隨即, 一旁交警拿出酒精測試儀, 對該駕駛員進行了檢測。 經過現場檢測, 酒精測試儀顯示該計程車駕駛員酒精含量為54.6mg/100ml, 涉嫌飲酒駕駛。

的哥“喊冤”!前往醫院抽血檢驗

面對檢測結果, 該計程車駕駛員卻大喊“委屈”。

為了進一步核實情況, 交警立即帶他前往醫院進行抽血檢驗。

“酒後駕駛營運車輛危害非常大, 所以法律對此的處罰也相當嚴厲。 目前, 該計程車駕駛員血液正在檢測, 待檢測結果出來後, 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嚴處。 ”據交警王江海介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 處十五日拘留, 並處五千元罰款,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 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駕整治現場

對此,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 近期, 市交警部門將繼續加大酒駕整治力度, 確保城市道路安全。 同時, 也提醒廣大駕駛員, 遵守交通規則, 不要酒後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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